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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尔纳的脑子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把中文的书写和读法各不相同的事实分得清清楚楚。这看起来是很简单,但对于他这样的外国人来说,花三天时间搞懂一个拼音已经算是很难得了。外国人学习汉语的过程本就是在经历一场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化概念转变,就比如——
    “一个字怎么可以有那么多种读音?”
    “为什么它们之间的差别只有一个字母?”
    “中文的语法究竟是靠什么构架而成的?”
    “一模一样的两句话为什么表达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每回沃尔纳问这种问题的时候,白蓁蓁都觉得十分蛋疼,她并不知道如何解释才算到位。多音字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惯例操作;前鼻音后鼻音的区分技巧只可会意而不可言传;语法嘛,语法由什么构建而成?对不起,中国人讲话从来不考虑语法,听得懂就对了……
    沃尔纳根本不适合学中文,可那个什么见鬼的中德合作挑中了他今年赴华,而他又挑中白蓁蓁来教学。他这人性格其实很糟糕,过度注意细节,过分苛求完美,重度强迫症思维轴起来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像个喜欢问十万个为什么的三岁小孩儿,为了他,白蓁蓁还特地去了一趟书店买了格林童话的中文译本给他。
    “这是什么?”
    “《格林童话》。哪天你能把里面的故事用中文完整地读给我听一遍,日常交流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啦”
    沃尔纳的脸黑了下来,“我不是一个需要讲睡前故事才能入睡的孩子,你看起来也不像”
    “不是讲睡前故事,”白蓁蓁帮他翻开了第一篇,“上边有拼音,你照着拼音读,不懂的就来问我。今天就从《白雪公主》开始吧,这还是我小时候读到的第一篇童话故事呢!”
    这本格林童话翻译的很到位,每一面都有插画,插画里的内容就是一整页的内容,专门给小孩子看的,沃尔纳的智商本来就高,以成年人的目光去理解,看懂的难度肯定不大。
    “哼!我不读”
    他冷哼一声,童话书被扔到很远,而他依旧坐在白蓁蓁面前,绿莹莹的眼睛盯住她一动也不动,“你来教,必须你教”
    “自己看也一样嘛!”白蓁蓁毫不在意地起身,她想去厨房里找点东西吃,沃尔纳按着她的肩膀并不松手。
    “我说了我不看”
    中文不比其他,自学的效果本来就会更好,这么简单的问题沃尔纳不可能想不明白。
    “你这是在跟我闹脾气吗?”
    幼稚任性闹脾气的沃尔纳?别不是个顶号的吧?
    “随你怎么理解,反正我不读”
    她以为他是为了什么才拒绝戈培尔部长拟定的中文教学课程?一本三岁小孩读的格林童话就想打发他,没门。
    说好的军人服从是天职呢,白蓁蓁遇到的是个假的军人吧,他这是铁了心的不想服从组织安排。
    “好吧好吧,我去厨房拿点吃的,你等我一下”
    当她从厨房端上来一盘蜂蜇蛋糕推门进来时,看见的就是沃尔纳照着词典在纸上落下了两个什么字。
    “蓁是什么意思?”
    “哪个蓁?”
    他推过来那张纸,上面用钢笔写着两个相同笔画字迹凌厉的汉字,白蓁蓁凑过去一看就笑了,“哟?这不是我的名字嘛?”
    “什么意思?”他追问道。
    “意思嘛”白蓁蓁点了点下巴,将盘子放下,“是草木茂盛的意思”
    她这话是用德语说的,但沃尔纳似乎没法理解草木茂盛的准确概念,“荆棘丛生也可以叫做草木茂盛”
    “草长莺飞也可以叫做草木茂盛!”
    白蓁蓁特别不喜欢他身上事事都爱刨根问底的老学究潜质。她清了清嗓子,一副学识渊博的高深模样,“中国有句诗是这么说的,‘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我的名字就是从这儿来的,不过你应该听不太懂。大致就是桃花开的很茂盛,明艳的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了家”
    诗句是用中文说的,刚接触中文才三天的沃尔纳确实听不太懂。他低下头,纯白的纸面上,是他依照着词典一笔一划写下的‘蓁蓁’二字。仿佛是在眼中徐徐展开的一副抽象画,嵌在彩绘的玻璃花房里,幽绿色的藤蔓堆砌至房顶,斑驳细碎的阳光透过枝叶间遗漏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在浑浊不堪的土壤,春日中曼妙的鲜花正与此地悄然滋长。淡漠的眼底流转出幽幽的波光,他平视着前方,微微敛下的长睫,半掩去目光中所有的情绪。
    “春天的意思”
    “嗯,差不多”
    白蓁蓁点着头,她不知道原主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但她自己的父母曾经不止一次地对她说,希望她的一生如同名字,处处充斥着鲜活而明媚的春光。
    “想什么呢!”她拍了拍沃尔纳的肩膀,把他的视线吸引过来以后,塞过去一本字帖。字帖本来是业余时间她自己练的,但看了沃尔纳的字,她决定忍痛割爱贡献出去,“我承认我的名字你写的很好看,但其他的字也不能落下啊!你看看你其他的字,不是我吹,我六岁时写的都比你好看!”
    “也就是说,你现在的字还不如你六岁时好看?”
    他挑起眉,掀开一页鬼画符一样的毛笔字,跟他写的半斤八两,都是歪歪扭扭看不出原型的四不像字体。白蓁蓁有些脸红,那是她穿越之初,在张先生手下学写繁体字,第一回握毛笔,下笔软绵绵没触感,写的自然是四不像。
    “看后面,别看前面!”她快速翻过几页,直翻到向簪花小楷靠拢的那一面展现给沃尔纳,骄傲地仰起脸,“看!我写的这么好看!快夸我!不夸字帖不给你!”
    他只是极小弧度地勾起嘴角,凛冽生疏的眉眼却生出了好几分不一样的温柔来,
    “好看。”
    像是一整座冰山的雪水在她眼前融化,阳光与白雪相交凝聚成一抹惊心动魄的美,素来冷心冷清的人,一笑起来是要叫天地都寂静的。明明说的是字,眼神却直直望向她,精致俊美的五官让厚了二十多年脸皮的白蓁蓁久违地感受到了一股心底油然而生的羞涩之情。
    这么多年了,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了。为啥呢?因为长得比男人丑啊。这年头的少女芳心纵火犯都这么过分的嘛,站在那里啥也不干,一个眼神就能让你在自我唾弃之中默默死去,更过分的是,顶着这么一张脸撩人却不自知,她想骂都无从下手。
    “拿走拿走!”
    她红着脸拿起字帖扔过去,下一秒就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使这么大力作死啊,这么好看的脸砸破相了她会愧疚一辈子的。所幸,沃尔纳接住本子以后,肤色依旧白,鼻梁依旧高,下巴依旧尖,睫毛依旧长,并没有被这本小小的字帖砸到破相,只是那昙花一现的笑容消散在脸上,顷刻间恢复到了冰山状态。
    白蓁蓁很是遗憾,这个年代就是差在这里,没有人手一款触屏机,无法随时随地抓拍住那惊鸿一瞥的瞬间。
    “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沃尔纳一抬头就看见白蓁蓁仿佛神游一般的表情,脸颊布满奇怪的红晕,他放下字帖来到她身边,低声询问,“发烧了吗?”
    扫视了一遍她的穿着和屋内还算暖和的空气,沃尔纳摸了摸她的额头,不烫不冷,常温状态,大致可以排除发烧的可能性;进门的这段时间里没有接触过铁,也可以排除过敏的可能性;外界刺激,酒精刺激更是不对……
    真·直男·沃尔纳,完全没把白蓁蓁突如其来的脸红状态往最直接的方向想。
    “……沃尔纳,你交过女朋友吗”
    明明有着一个高情商的的脑子,为什么做出来的事却显出这么低情商?白蓁蓁捕捉到了他眼中闪过的一丝迟疑,眼睛登时亮了,这反应有瓜可吃啊!
    “交过……”
    “什么时候?多长时间?为什么分手?”
    “两年前”
    在处理男女关系的方面,沃尔纳的记忆力一向比弗朗茨要糟糕,没有用的信息在他的脑子里向来停留不到三个月。那姑娘叫什么他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依稀记得留着卷发,安静细心,跟白蓁蓁的咋咋呼呼很不一样,
    “她为什么要跟你分手啊?我觉你做的挺好的啊”
    饿了帮做饭,困了披衣服,生病去送药,生理期也不是只懂的喂热水,也没说过不会负责,都在考虑什么时候订婚了,简直是十佳模范男友啊!还是个贵族少爷。虽然这些年的容克贵族确实不值钱了,但说出去起码脸上也有光嘛。白蓁蓁要是遇到了,二话不说马上就嫁,那叫埃丽莎还是艾妮莎的姑娘居然提了分手?
    “我不清楚”
    不过是一个酒后乱性,酒醒负责最后却负责的并不彻底的无聊故事,白蓁蓁为什么听得那么津津有味,沃尔纳也是无法理解。
    “你没问一下理由吗?”
    以前白蓁蓁跟某位前男友提分手的时候,对方连着追问了三天,最后她迫不得已,寻了个没感觉的理由搪塞过去,其实真实原因不过是因为她觉得头顶这绿油油的帽子不好看。而面对这个问题,沃尔纳的反应与她的前男友天差地别,只在眼底闪过微微的诧色,语气平静地像在问明天的天气如何。
    “她的未来都已经与我无关了,理由是什么很重要吗?”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可又好像一点道理都没有……
    白蓁蓁想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又觉得说什么都没有意义。她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句话,无欲无求最可悲,不偏不倚最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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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尔纳的前女友:我tm叫蕾丽莎!
    个人是觉得外国人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里,男孩子一般不大可能是个c吧?沃尔纳算是比较洁身自好的,就一个妹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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