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云生,你完了!”
穆家小姐打了人就跑,春承似笑非笑地盯着满嘴血的厉少爷,长刀抬起,刀尖抵在他喉咙:“厉少爷,这说法一点都不新鲜。我不满意。”
“春大少爷!”
随从阿喻沉了脸,一脚踹过去:“你算哪根葱?我家少爷说话,有你插嘴的份儿?敢觊觎少奶奶,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虽说不明白少爷为何那样说,但作戏嘛,万一哪天就成真的呢?
厉家下人被阿喻一脚踹翻,再没人敢说一个不字。
满堂死寂。
一股尿骚味飘了出来。
春承嫌恶蹙眉,提刀的手不受控制地发颤,她心下一笑,怪不得厉云生会吓得尿裤子。
“累吗?”至秀抬手握在她手背,两人合力将祖传宝刀收进刀鞘。
郎有情妾有意,联想到春少爷所说的‘拜堂成亲的妻’,在场之人不得不信了大半。
家传古玉春少爷都舍得送人,保不齐两人真的私定终生。
春少爷一来,顶着张冷脸,生生将名流堂的繁华奢靡压下去九成。她目光逡巡而过:“不知者不怪,如今你们晓得了,知道怎么做吗?”
这话说出来,富家子弟们争先恐后弯腰赔礼。
春承牵着至秀的手,缓缓走到至夫人身前。
此时至夫人嘴里塞着的绸布早被取下,她哑然地望着两人交叠在一处的手,好一会儿才问:“他说的,是真的吗?”
想着前世两人拜堂的场景,至秀点点头:“是。”
“这就是你宁死不嫁厉家的原因?”
至秀不语。
但有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春大少爷!”至夫人瞬间恢复了精气神,一手牵过女儿的手:
“我这女儿,自幼端庄知礼,婚嫁之事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想和阿秀在一起,那就得拿出诚意来。三书六聘、八抬大轿,一个都不能少。春少爷,好歹也要体谅一下为人母亲的心吧?”
“阿秀,跟娘走!”
至秀无奈看着春承,眼神里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也有身为女儿家的娇羞。
哪怕曾经嫁给此人,经历了那些惊险刺激的事,可旧事重演,至夫人摆明了是要风风光光嫁女儿,羞赧之余,说不出来的,至秀还有那么两分淡淡的忐忑。
上辈子春大小姐不情不愿地和她拜了堂,这次……这次……至秀不敢想像,她若此时开口拒绝,又该如何收场。
好在,春承没有那样做。
春大少爷脸上挂着合乎礼仪的浅笑:“伯母言之有理。”
至夫人看了眼大少爷俊秀的脸、温善的眸、以及一身价值不菲的装饰,这才觉出自己的落魄来。拉着女儿的手快速出了名流堂,烂摊子全都留给了未来女婿。
就连她自己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能和春家结成姻亲。
出了名流堂的门,至夫人嗔怪道:“什么时候和春少爷认识的?”
至秀魂不守舍道:“早就认识了。”
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或许连春大小姐都忘了。坐在洋车上,她猛地回过神来!春承上辈子是女儿身,这一世呢?
春大少爷提着祖传长刀大闹名流堂、英雄救美的事迹一瞬传遍凛都,至此,人们方知,春家少爷和至家大小姐情投意合。
时代变迁,也只有那些守旧家族还在固执地坚持包办婚姻,更多的人渐渐开始讲究自由恋爱。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凡是见过春大少爷和至大小姐的,都觉得两人甚为般配。
年轻人私下拜了堂不知会亲友,根本是在过家家。名门世家,嫁娶向来是大事。是以这婚事还得大办一次,难就难在了这儿。
春承十八,至秀十六,至大小姐距离结婚的法定年龄还差两年,按照至夫人的意思,是两人先订婚,总要堵住悠悠众口,成了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两家才好继续来往。
远的暂且不说,春老爷也没想到孩子出趟门连媳妇都有了。
眼下春承刚从外面归来,听完名流堂始末的春老爷提着鸟笼子溜溜哒哒走过来,打趣道:“能耐啊。都会自己找媳妇了?”
“爹在说什么?”春大少爷一脸无辜。
随从阿喻抱着刀兴奋道:“老爷,您是没看见少爷抽刀那样子,威风极了!英雄救美,那气势,那眼神!厉云生那怂货,都被少爷吓尿了!”
“就你多嘴!”教训完人,春承不自在地别开脸:“爹,找个时间咱们恐怕要去至家走一趟了。”
“嗯?”春老爷明知故问:“去至家做什么?”
“订、订婚呀。”她当时气狠了,事后才反应过来,这已经不是上辈子了。
可话说都说了,她这人向来有担当。反正前世她也答应了秀秀,她说话算数,说要护着她、担起她的一生,就不会反悔。
覆水难收,若她不去提亲,至秀往后又该怎么做人?
她说过,不会给她难堪的。
春承轻揉眉心,春老爷收了玩笑:“承儿认真的?真打算和那至家小姐过一辈子了?”
春少爷垂眸望着靴尖,心想,凤阳城若安好,世道若没乱,她和至秀总要过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