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一点,一颗心有如刀割一般,鼻子发酸,直觉自己对不起他。
她跑到了一家店面,这家店面,在她十二岁的时候,曾坐着郑子吟的车来过。她激动不己地站在店门口,等待着郑子吟的出现。对于她来说,是隔了十年没有见面,对于他来说,是昨天和他闹着要分手的小姑娘今天主动来找他,要求和好了。
初心只觉得一颗心如擂鼓似的砰砰急跳着,她既盼望马上见到他,又害怕马上见到他。
一个白色的人影从店里面转出来,对着清晨的太阳光伸了一个懒腰。
初心瞪大眼睛看着他,只觉一颗心如兔子似的狂跳,马上要跳到了嗓子跟,她紧紧咬着嘴唇,害怕一张开嘴巴,心脏就会从喉咙里跳出来。
然而,那个白色的人影转过头来,却并不是郑子吟,而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穿着白t,清清瘦瘦的,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初心?你怎么在这?!”他很是惊喜,俨然熟人一般跑到她面前。
初心眨了眨眼,脸上努力浮起笑容,却并不认识面前的男人。她仔细地看着他,他大概和自己年纪相仿,估计是没考上大学就来郑子吟的店里打工了。
“我找郑子吟。”她装作熟人的样子,却害怕对方要求自己说他的名字,天啊,她可是真的说不出来。
“小郑哥啊,他不在。”面前的男子仍旧笑眯眯的,大概是十七八岁的少年看到同样年纪如花的少女,总是这样眼睛发亮心肝发颤吧。
“那他去哪了?”初心只觉一阵失望,全身原本崩紧有如一根弦的,如今也松懈下来。她仍旧保持着笑容,现在这个年头,可没有智能手机,所以她不能开车,不能百度,不能打电话,也不能用地图导航,她只能靠人肉搜索,努力从郑子吟的员工嘴中得到他的消息,定位他的准确位置。
因此,她又笑了笑,发挥自己少女的魅力,甜甜地说道:“你越来越帅了。”
“哦,真的吗?”男孩兴奋起来,“初心不要这么说嘛,我们一块长大的,你是女大十八变,我还是以前的小胖子。”
面前的男孩这么一说,初心便想起来了,他叫小志,是和她一块长大的儿时玩伴,记得在外婆的葬礼上,她也看到了他,已经变成一个肥头大脸秃顶大肚的中年男人,有了三个孩子,虽然只有二十八,看上去却像三十八,初心感叹着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和他二十八岁的身形样子比起来,她真希望他永远是眼前这个样子。
唯一相同的是,十八岁的他和二十八岁的他,在看到初心的时候,同样眼睛发亮脚步虚浮,手足无措。
“小志——”想起来了,她便甜甜地叫他的名字,“你知道郑子吟去哪里了吗,我找他有急事。”
“小郑哥啊,可能去其它店面了吧,这样吧,我开车带你去找找。”
“那这样是最好不过了!”初心真诚地感谢。十年前,小郑做为x城的大户,是唯一拥有私家车的,不像十年后,回到x城时,家家都有私家车,小志也买了一辆奇瑞国产车在开着。
十年前,流行的是摩托车,男孩子最爱的就是傲娇地骑着自己帅帅的摩托车,背后坐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在大街小巷上驰骋着,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小志骑着摩托车在x城的各个角落穿梭着,他脸上漾满了笑,只觉得这是自己最快乐的一天。
然而,找遍了郑家所有的店面,也没有找到郑子吟。那时候只有呼机和座机,要想联系郑子吟的大哥大,只能用座机打。
回到小志工作的店面后,在初心的建议下,他又鼓起勇气拿起郑家店面的座机给郑子吟的大哥大拨了号码,但还是没人接。
初心好不失望,只好谢了小志,一个人无精打采的回外婆家了。
然而,走到外婆家的大门口,她看到了什么?!
在客厅里,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背着光侧对着她坐在一把摇椅旁边,他一只手抽着烟,另一只手伸出去,一下一下摇着那把古老的摇椅,摇椅“吱吱嘎嘎”的响着,侧对她的男人皱着眉头,整个人罩在香烟的烟雾里,仿佛食着黄莲苦味在嘴腔弥漫开来的样子。初心停下脚步,看着这个画面,瞬间身体发颤,眼睛泪如泉涌。
是郑子吟!她到处找他,他却跑到她外婆家来了!
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上世的时候,她提出分手,第二天吃完早饭急急离开外婆家,之后,郑子吟就到了她外婆家,坐在她平时最爱坐的摇椅旁边,一下一下摇着椅子,想象着她在椅子上的样子。
他们确立恋爱关系在一起的短短时间里,他们两最爱的,莫过于,她坐在摇椅上,郑子吟坐在旁边,一下一下帮着摇椅子,她就像荡秋千一样,享受着那一上一下的摇摆感觉,有时候都被他摇晃得想睡了,她却不肯叫他停,仍旧叫他一下一下摇着,有时候她都一觉睡醒了,发现他还在不知疲倦地替她摇着。他替她摇着摇椅的时候,她总是觉得轻松又快乐,像一个荡秋千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心事。
初心再也控制不住,流着泪,步子如风,踉踉跄跄地跑到郑子吟背后,伸出手,猛地抱住了他的背部。
“小郑哥哥——”她将脸贴向郑子吟的背部,无比难过无比歉疚地说道:“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