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没有?只不过是躲在了深山中,平常人看不到罢了。这几年由于人们的刻意保护,数量又多了起来,偶尔还会出现在山脉边缘。”钱老头不以为意地说到。
“那黑子和那条狼最后谁胜了?”
“两败俱伤吧,那条土狼的脖子也被黑子要了个口子,最后被我给宰了。”钱老头嘿嘿笑着说道。
“狼也是保护动物吧,杀了...杀了不会犯法吧?”
钱老头毫不嫌烦地解释道:“保护是不错,但那也要在它不伤害人的情况下,不然还保护个什么。宰了也就宰了,没人所闲话的。”
就这样说说笑笑一群人在钱老头的带领下沿着溪流向内曲折前进,因为这次还有个探明河流源头的人物。其他几人也没有反对,反正进山也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是体验这种攀山越岭与探险的感受,到哪里都是一样的。
王贵依然吊在队伍后面三十米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人多走得慢一点,翻过骆驼岭的时候已经中午了。范茗身上的好多东西已经跑到张太平身上去了,虽然也经常爬山,但那毕竟是些风景区的山,不用背着这么多东西。现在背着这么多东西跑这么远的距离已经很不错了。
将帐篷之类的布料东西挂在了几条大狗的身上,减轻了许多负担。由于大家差不多都是第一次进这种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所以准备的有点过于充分,背上负重太多刚赶了半天路就累得不行。张太平主动分担一大部分重物,反正他力气大,即便扛个几十斤的东西也能轻若无物般在山路上健步如飞。
着实让几个大男人汗颜的是竟被一个女人比了下去。行如水背负着同样的物品却能依旧面不红气不喘地飘忽若仙,魔鬼般的身材在轻轻跳跃间荡漾开来,紧身的迷彩都包裹抓不住胸前的波涛汹涌。让几个大男人既是佩服她的体质又是着迷她的飒爽风姿。
而王贵和张太平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个女子能体质强大到这种地步,必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身手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张太平不由想到,不知有那个大神才能征服这种相貌妖精,智慧很可能妖孽,身手必定不错的女王。相貌值、智力值、武力值都超高的女王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了得。
相信这是在此全部男人的心声。
没想到到了这里不久却被鹦鹉追了上来。那家伙在众人头顶上一阵聒噪就不再离开,死皮赖脸的跟着张太平,见没有什么影响张太平就没有坚持赶它走,只是一路上在他看来是噪音的鹦鹉学舌却成为大家的乐趣,尤其是范茗的快乐。
在骆驼岭南面山脚下坐下来歇息一番,接下来还要抓紧时间赶路,便没有打猎物而食,只是吃了些随身携带的干粮或者零食。其实在山里有一个老猎户作为伙伴根本不用为食物而担心,大山的资源都能为其所用。所以大家为了减轻负担也没有稀赖食物和水。
吃喝完毕,钱老头稍稍处理一下留下来的痕迹,再找了个泉水头让大家灌满水瓶才出发。鹦鹉自觉地充当探路员,飞到前方在上空旋转一番,如果没有危险情况这家话就又飞回来,如此往复。
而后的前进速度就慢了许多,进入了骆驼岭南面,就跨进了山里人观念中的深山,野生动物多了起来,凶猛的野兽也会频频出现,毒蛇毒虫也不乏其数。再加上人迹罕至路迹渐没,前行更加不易。
六人将准备的护具都穿带了上,只是剩下来四个生猛的山里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添加的防护工具,依然在荆棘中如游鱼般穿行。其他三人是没有这个观念,在山里长大,爬山和宅林间穿行已经成为本能,根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饰物就能很好地保护自己,而张太平懂得防具的道理和作用,却是没有条件获得,不过要不要都无所谓。
钱老头在再次动身前在每个人的裤腿上都撒上了雄黄,接下来会进入深山老林,毒蛇虫蚁会多起来,一不小心就又被咬上中毒的可能,而撒上雄黄就能减少这种意外的发生,至少这些带毒的东西不会主动上前来,当然你一脚踩在人家身上而遭反噬得另当别论了。
没想到队伍中不光在山林间穿梭了几十年的钱老头是处理痕迹故布疑阵的老手,王贵也是个中老手,看着他熟练地动作和身影,张太平不由得对他以前的经历感到好奇。
范茗对王贵忙前忙后的身影不明所以,便向着钱老头问道:“钱大爷,他这是在干什么?”
她这句话也问出了其他几个人的心中想法。张太平对王贵的这些动作隐隐能明白是什么作用,相信行如水也能明白并且个中道行还不浅,因为张太平这一路上注意到了一件事情,明明是十个人走过却只能找到七个人的痕迹。钱老头和王贵自不必说,就连行如水行妖孽都在不知不觉中消除了自己痕迹,也许是刻意,也许是本能,总之不平凡。
“处理一下我们留下的一些痕迹和气味。我们人类在森林中招摇过市,身上的气味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而引来某种动物的尾随。”钱老头吸着土烟回到道。
“尾随,不会吧?......”范茗还想说什么,行如水的手拍在她的肩膀上,稍安勿躁!
钱老头摇了摇头说道:“你没在山中生活过,不知道动物的嗅觉有多灵敏,几里之外都有可能闻见人味。尾随而来,伺机而动,在人不知道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很容易吃亏。其他动物还好,要是狼来了那就更糟糕了,往往是一群。而处理掉气味或者布置一下小陷阱就能很好地预防被突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哦。”范茗吐了吐舌头,“那一个人走在山中可就真的很危险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最好不要离开大队伍太远,要处在别人能来得及救助的范围之内。”钱老头第一次面目严肃地叮嘱道。
话刚说完,狗群就朝着一个地方狂吠开来,紧接着就从草丛中冲出一只野猪来。野猪没有伤人的心思,反而很胆小,见人后撒腿就跑。黑子第一个就要冲上去,其他几只大狗也紧跟其后。几个人也举起手中的连弩,准备发射。
钱老头制止了几人将要发射的举动。大声吆喝了一声“黑子回来!”黑子立马掉头跑回来,绝不拖泥带水。其他几人虽不明所以但也唤回了各自的狗。
王朋不管这些,有点气急败坏地好到:“钱老头你搞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浪费了?几百斤的肉呀。。。”
“你小子懂个屁。”钱老头对王朋可没有对范茗那样的客气和耐心,爆了句粗口“就知道肉还知道什么?瞧你那点出息!”
杨万里出来打圆场:“这位兄弟别急呀,钱大爷这样做总是会有理由的,不妨先听听。”
钱老头瞥了眼王朋说道:“这只野猪明显是只母的,并且还怀了猪崽。像这种怀有小崽子的母的动物最好还是不要杀害,积份德,杀了就有点造孽了。况且现在天色还早,还没有到安棚歇息的时间,杀了它难倒是你背着前行?”
王朋被问的无语,嘴里不住嘀咕道:“可是这样让它跑了,可惜呀。”
大家明白原因后也就不在这事上计较,继续赶路要紧,还不知道溪流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在前边不能耽搁太多时间。
一群人继续披荆斩棘着前行。
秦岭山脉隔绝着陕西和四川,一首《蜀道难》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多石的山脉。秦岭边缘的山峰大多是不长树木的,有也是前几年才用飞机播种的,还是年数不够的小树苗。
但是到了无人的山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无人踏足的的原始山林比比皆是,尤其是针叶郁郁葱葱的松树林和笔直树盖硕大的柏树林更是占据主流。
有的地区甚至从来没有人踏足过,地上铺一层厚厚的松针腐叶,踩在上面松软而无声。
由于树木丛中无人类活动迹象,也就没有了鲁迅所说的被人踩出来的路,一群人只能拍成单行一个接一个前行。这次换成王贵在前面开路,钱老头在后面殿后。
正文 第052章 老树桩
时刻要顾及着脚下,一时间竟无暇说话聊天,默默前行。
张太平在前,王朋紧跟其后。只是走得好好的张太平突然停了下来,后面低头看脚下的王朋没注意一下子碰到张太平背上。由于张太平停得过于突然,碰上来的王朋被反弹了出去差点跌倒,不由“啊”的一声,揉着鼻子呲着牙问道。
“大哥,你怎么突然停下来了,怎么了?”
前面的人也都停了下来,看着一惊一乍的王朋与愣住的张太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后面的钱老头以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敏捷跨上前来问道:“什么事呀大帅?”
张太平愣着神没有回答。其实他的心里现在早已经震惊的无以加复了,心神也根本没在这里,而是在正在发生剧烈变化的空间中。
其实空间的变化一直没有停止过,只不过在人类聚集的地方变化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了。到了山里面,越是远离山村空间从空中吸收的游离的灵气就越多,空间内扩充的也就越大。虽然还是很微小,但比之在家里不知快了凡几。
这种变化在意料之内,根本不会引起张太平的注意。但是他现在心情却是十足的震惊加激动难抑。原因者何?
就在刚才踏出最后一步之时,空间内不打招呼地一阵晃动然后是从外界疯狂地吸收灵气,百倍!不,是比原先空气中千倍都不止的灵气!随着大量灵气的涌入,内里的土地面积在短短几秒钟之内扩大了十分之一,流光溢彩的天幕也向上升了几米。就连同泉眼也按比例扩大了,点缀在土地中央,如同地中海一般。
大部分灵气被光幕外面的灰蒙雾气吸收,翻滚更加剧烈,宛如中有巨龙在排山倒海一般。
灵气从最初的极其浓郁到逐渐稀薄下来,但是较之正常空气中的灵气还是要浓郁好几倍。
张太平在空间中的变化停滞下来后才平复了心情,心神从空间中拉出来,没理会众人脸上怪异的表情,在原地转开了圈子寻找灵气来源的方位。这本没有什么,可是在别人眼里看类这个动作就真的有点怪异雷人了,要是再耸上一耸鼻子就可以和大黑熊称兄道弟了。
转了一圈后,张太平终于确定一个方向,跨过去几步停下来,然后蹲下来在其他人面面相觑中轻轻拨开一大堆覆盖在地上的枯枝败叶。然后脸上露出如获重释的轻松变轻。
除了大脑还有点短路的王朋,其他人多少有点猜出来,可能挖到宝了。
众人围上来,看到是一个快要枯死的树桩,上面新长出来几根枝条。不明所以的范茗嘀咕道“不就是个树桩子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还真以为挖到了什么好宝贝呢。”
钱老头和王贵也有点莫名其妙,但是两人比范茗的社会经验要丰富的多,虽然自己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但是能的张太平如此重视肯定有其原因在里面。所以两人没有说话,静观其变。
别人不懂还可以理解,但几位农科大毕业的学生并且现在从事园林这一行还对花卉树木兴趣盎然的几位可就有点不同于其他人的震惊了。
“含辛茹苦?”牛俊峰怪叫一声。
杨万里和何成也倒吸有口气。虽然叶清搭眼没看出什么名堂,只是凭着稍微一点业余的直觉感到这可能是一株不错的老桩。但是牛俊峰一句含辛茹苦顿时让叶清的思路开通。
老桩枯死,树桩龟裂,却在其身上的裂缝中长出几颗新芽。顾名思义,这不正如一位殚精竭虑的长辈燃烧自己的生机来供养下一辈吗?用自己的悲苦牺牲换来新一代的茁壮成长,其中悲苦不足为外人道哉。“含辛茹苦”恰如其分。
“啧啧,光看着外形,怎么说都上百年了,了不得呀,了不得。挖回去培养修改一番,几十万不敢说,几万总是值的。”何成感叹道。
杨万里也插嘴道:“那可要恭喜张大哥了,回去一顿酒是少不了的了。”
其实对于他们几人,一株价值几万块的老庄倒是没什么好惊奇的,但主要是着株老桩是自己挖到的,就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和捡漏一样都是玩这些古物或者花鸟之人最大的乐趣。挖回或者低价买进,回去精心修剪之后再高价卖出去,颇有成就感。
钱老头不懂什么含辛茹苦,树桩之类的陌生词,可是几十年在山里的眼光确实毒辣:“这个木桩子可不止一百多年,如果我老眼还没昏花的话,这个庄子有三百年了。”
叶清是几个懂行情的男人之中唯一一个刚才没将惊讶表现在脸上的人:“要是钱大爷所料不错,那这棵树桩子可就不止简单的几万了,修剪得当几十万都是值得的。”
这次轮到刚才不明所以的两人惊讶了,王朋和范茗的表情如出一辙,都惊得长大了嘴巴。
王朋狠狠惊讶于几十万就这么容易赚到手了,这来钱的方法可真是容易呀,他对这些上过大学的人是既敬畏又持有敬而远之的态度,但是对他们的话还是深信的。范茗倒不是惊讶钱来得快和容易,别说几十万,可能几百万在她眼里都是毛毛雨,她惊讶的是一个烂木头桩子竟然可以卖到这个价钱,真是震惊加无语,真不明白那些人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不管别人的表情和评价如何,行如水的表情一如既往不曾变化分毫,好像这一切都只是意料之内的是似的。万物不盈于心,心太强达到了一种境界。只是一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突获重宝却坐在地上沉思的张太平。
张太平这是却是沉浸在自己的喜悦激动中,没想到空间还有这个强大的功能。几百年的树桩中蕴含的生命力所化的灵气就能让空间扩大这么多,那么以后只要能碰见上了年纪且含有灵气的树木或者不为人知的宝物,自己的空间就能一直扩大下去。同时只要是含有灵气的宝物自己就能感应到,完全逃不出自己的掌心。只是不知道空间最后能扩大到什么程度。
甩了甩头,不这些还很遥远不切实际的想法逐出脑海。思索到,看来以后少不得要多在深山老林中穿行了。
回过神,张太平对如何处置着老桩可就有点犯难了。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将其挖出来放在空间中,但是这么多人在此,却不能如此了,总不能现在挖出来然后抱一路吧?
这时钱老头发话了:“这是大帅发现的,是人家的本事,我自认为没有这个本事也对着木桩子没什么想法。你们几个年轻人怎么看?”
范茗首先就跳出来发言了:“一个烂木头谁喜欢谁拿去,我才不要呢。”她是真的对烂木头桩子不屑一顾,也没有争夺的心。刚才的震惊纯属措手不及而已,镇静下来就没什么感觉了。她的态度也就是行如水的态度。
杨万里几人也笑着说道:“谁发现就是谁的眼光,老桩当然非张大哥莫属,这是业内的规矩。”他们几人震惊归震惊,羡慕归羡慕,但是也多对于的是张太平的运气和能力,羡慕的是张太平能自己挖到宝的这份经历,而对老桩子本身没什么念想。可能的几十万还不至于让他们牵肠挂肚。
王朋当然不会反对,一向以张太平马首是瞻,张太平说什么就做什么的他是绝不会和张太平争抢东西的。
王贵只是沉默地摇了摇头表明了态度,很显然这个沉默寡言却又危险的人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还不至于为了一块自己不认识的树桩而被冲昏了头脑。
张太平见众人没有人反对,便没有在惺惺作态的推辞,心安理得地据为己有。这本来就是他发现的。
无法带走,张太平只好在那地方做了个记号,在将树叶残枝盖到上面,等回来时候再顺路挖回去了。
接下来一路上,几人都前行的不快,主要是队伍分出一半的心神在搜索着沿路的各个地方,几个年轻人多留意在树桩上,而钱老头却将注意力放在那些名贵药材身上。其中就要数范茗和王朋活跃了。
王朋总是会指着一棵稍微奇形怪状的树木根茎问张太平这是不是值钱的东西。张太平只得哭笑不得地一番解释才能打掉他想要将这颗树据为己有的心思。这娃娃真的是想发财想疯了。
树桩没找到,这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如果如同路边的大白菜那么好找那也就不会这么值钱了。人参倒是让钱老头找到一颗。
其实到了这棵人参跟前时,空间是有感应的,但是张太平没有挖取。一个是灵气不是很浓郁,想必年份不是很久远;再个,如果好东西都让你找到了,别人心里嘴上不说心里会作何感想?所以张太平便装作毫无感觉从旁边走过。
钱老头不愧是在山里中驰骋了几十年的老将,对山里的地形气候,对药材的生长习性都了如指掌。凭着蛛丝马迹竟让他找到了这棵人参。
正文 第053章 麋香、小鹿
之后范茗就将注意力从本就不喜欢的树桩上转移到了树根草丛底下。 拿着根木棒,边走边拨开脚下的的杂草枯枝败叶看个究竟。王朋找树桩纯粹是为了发财,她找人参却只是为了那份探宝的乐趣,有无收获倒是其次,于是乐此不疲,仿佛连疲惫都暂时忘却了。
只有王贵和大御姐行如水还是如同先前那般不被周围的事物所左右。王贵是一如既往地小心谨慎,做好路上的一切工作,并不被可能的发财机会所左右思想。而行如水却一直跟在范茗的身后隐隐保护着她。
一群人心有他顾,行进的速度较之前半天慢了许多。
顺着河流又绕过一个山头,景色又是一变,不复刚才的森林茂密,光线阴暗,转过一个弯光线明媚,午后的阳光泼洒下来,给人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
几人不管年轻年老都被眼前的美景所折服。带着相机的开始咔咔拍照。
“啊...快看...快看梅花鹿!”范茗突然的一声大叫打断了一群人在这种难得的山中午后明媚阳光中的沉浸。
张太平握紧钢叉的手又放开,无奈的苦笑,一声大叫还以为怎么了呢,原来只是看见了梅花鹿,张太平哭笑不得的想吐血。和她在一起还真得有一颗坚强的心脏。估计也就行如水这样有超级定力,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猛人才能接受得了这位大小姐的一惊一乍。换做平常人,可能小心干燥破裂了。
行如水伸手轻拍了拍范茗的脑袋,后者缩了缩脑袋,调皮地朝着看过来的张太平吐了吐舌头,安静下来不再叫唤。
美好的氛围被一个小疯子给祸害了,众人无奈地顺着她青葱玉指伸向的方向,果然有几头梅花鹿在喝水,听到这边的动静仰起脖子竖起耳朵望着这边。
范茗端起单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拍摄一通,她也知道刚才自己叫声好像有点大了,要是梅花鹿逃跑了就不好了,所以赶紧趁着它们愣神观望之际先拍摄下来。要是它们真的跑开了不能近距离拍摄,好歹也有个远距离的相片不是。
钱老头眯起眼睛观察了一会儿说道:“不全是梅花鹿,还有麋鹿。”
“麋鹿?”哪个是麋鹿?”范茗不解的问道。
钱老头捋了捋并不长的胡须好为人师地回答道:“就是其中个头最高大的那个家伙,还是个雄的,估计糜香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