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眠站在聚光灯下,睫毛上像跳跃着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话筒的。
……
“好像在做梦!”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着走,时而旋转一圈,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兴奋劲还没过去。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结巴了。”阮眠勾住路屿森的食指。其实他只喝了一杯酒,远远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这件事的本身让他沉醉。
“下次不让你去了。”路屿森借着手指的劲把人拉回来。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话,那些人可能会把他的羊生吞活剥。
他们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屿森问。
阮眠微醺摇头:“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屿森笑:“那做什么?继续做我的助理,还是做摄影师?”
他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性。
谁料阮眠忽然认真了起来,大概是嫌仰着脖子太累,对路屿森招了招手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给你做助理。”
路屿森稍微低下头,深深地看着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讲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仅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伤、难过的时候,我永远可以做你的后盾,做你的避风港。”
路屿森从来不知道,原来阮眠答应来B国,离开他独自成长,竟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他认为不知世事的这颗小脑瓜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人正试图用自己单薄的肩膀分担他的重量。
谁说阮眠太软的?
这一刻,在路屿森眼里,阮眠简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乐人!”阮眠对他说,“一首歌可以卖好多好多钱。那么你就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而是在家里画画。”
路屿森心中一震。
“哥哥说你画画最棒了。”阮眠还在继续,“你可以不为了赚钱而画,就画你喜欢的东西。”
“绵绵……”路屿森心中一片柔软。
原来阮眠什么都知道。
“可以画我吗?”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欢的吗?”
路屿森轻轻吻他:“我最喜欢你了。”
*
因为受伤的缘故,路屿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现在他要试着转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么会不累?再说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转的一刻。
路屿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骄傲自负,是他的骄傲自负造成了万般疏忽。
专业能力是一回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当然,他不会真的像阮眠说的那样而转行去画画,爱好可以保留,但吃饭的饭碗不能丢的。
适当减少工作,多出有意义的精品,是慢下来的他应该要做的事。
两人在家宅着,周末过得很惬意。
阮眠拿出电脑,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屿森身下的沙发上,后者则头枕公仔,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们之间有很多情侣才会有的小动作,总之不会闲着,总想在对方那里彰显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个分分钟拿到成人剧本的大魔王。
“你看,这张可以吗?”阮眠翻到一张图。
那照片画面很干净,应该是将近傍晚时所拍摄的,天空出现了神奇的宝蓝色和橘色混合,像是水彩。这样的天空下有一排白色的栏杆,黑色的柏油地面,黄色的车道线,一个穿着红色卫衣的男生骑着山地车半直立身体着努力往前。
“很棒。”路屿森看了眼,衷心称赞,“色彩很漂亮,很生动。”
他稍微立起上半身,伤口还疼,他动作也慢,“不过应该用小光圈,景深不应该这么浅的,等等,你是在拍人还是拍景?这个小哥哥挺好看的。”
路屿森眯起了眼睛。
阮眠心虚,他的确把焦点都放在那个男生身上了。
实际情况是当时他准备拍景色,男生入境太快,他不自觉被吸引后就按下了快门。
路屿森最后在他耳朵上捏了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继续翻看照片。
下一张图也很有意思,黑白色的旋转楼梯,像是在学校拍的。
“这张很有味道。”路屿森很喜欢这一张,“你知道有一位大师,他的名字叫布列松,他常常能找到我们想不到的角度去定格世界,我很喜欢他的作品。”
谁知道阮眠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我不是故意要拍小哥哥。那、那天我步行回家,碰巧拍的。”
他可怜又诚恳的对路屿森说,“我每天都带着相机,因为我还是喜欢拍照……因为你喜欢。”
路屿森根本没在想这件事,也不觉得恋人拍摄了其他人就不高兴,毕竟摄影是用光的艺术……脱光是基本技能,连别人的裸体拍摄他自己都不知道拍过多少了。
路屿森手指点了下方向键,正要出声安慰这个笨蛋,入目却是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