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县城距离碧溪村有一大段路程,要绕过一两座山才能到达,走路去要走将近半个多时辰,不过,村口的刘术刘大伯家养了水牛,他经常去县里,村里人有时也会搭他家的牛车去县城,刘术不是免费送人去县城的,每次搭他家的牛车都要付三文钱,有些人舍不得那三文钱,就起得早早的背着背篓自己走着去。
清晨的朝雾还未散去,白雾中隐隐约约能看到周围的山野田地,走进雾中,四处飘着一股湿气,显得稍许沉闷,衣裳也沾染了湿意变得沉重起来。
林立轩出门时赵立娘塞给了他五百文钱,让他去到县里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五百文钱不是个小数目,赵立娘对他儿子是真好,他们家如今没剩几个钱了,还舍得拿出五百文让他去县里花费。
铜钱连成一串握在手里有些沉重,估摸着能有个两三斤。
“纸啊笔墨什么的可以买一点……记得早去早回。”赵立娘拿着个水瓢给屋前的菜地浇水,见他们背上背篓准备出去时还不忘嘱托一声,林立轩点头应了一声。
“冷吗?”时节已快入秋,白天有太阳照着还好,早晚却不免有些凉。
季言笑着摇摇头:“不冷”,言哥儿此时正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衣服,颜色略微发白,是林立轩以前的衣服改过来的,言哥儿比他矮不少,此时穿他少年时的衣服非常合适,虽然衣服有些旧,但至少比他以前那些打着补丁的衣服要好看多了。
林立轩移动了一下肩上的背篓,他跟言哥儿背后都背着一背篓的蔬菜,他没背过这东西,有些不适应。
言哥儿倒是轻车熟路的背着,他们并肩向着村口走去,还没走到村口,就听到了重重的长长的牛“哞”声,刘老伯正坐在板车上抽旱烟,见到他们就冲他们挥手打了个招呼。
今天去县城的村民并不多,就他们两加另外一个双儿,那个双儿也不陌生,正是村里的柳条儿,他今天也要去县城里卖菜,顺便给家里采买些用品,等柳条儿到了之后,刘大伯就把车辕子架在水牛背上,坐上木板车拍拍牛背出发了。
林立轩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除言哥儿外的成年双儿,如今看到同车的柳条儿不免咋舌,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一个……伪娘?也不是说柳条儿外表有多女性化,在林立轩眼中,柳条儿的五官长相还是偏男性化的,只是那一举一动见总有一股矫揉造作的娘兮兮感。
看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还是言哥儿好,外表清秀漂亮,眼睛眸色纯清,整个人既不锐利也不娇弱,干干净净的像山林间叮咚流淌的一汪泉水。
林立轩看到季言的衣服上沾到了些木屑和菜叶,伸手轻轻帮他拍去,正看着路边树枝出神的言哥儿被他的动作一惊,先是吓了一跳,后又冲他笑了笑。
察觉到林立轩看过来的视线,柳条儿心中一跳,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低下头来羞赧的捏弄自己的衣角,他眉目流转准备抬起头来看向林立轩那边时,却发现男人早已不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只顾注视身边的清秀双儿。
以前的林秀才也是碧溪村里不少女人双儿心仪的对象,柳条儿也偷偷喜欢过他一阵,后来林秀才傻了、他嫁人了,这心思就消失的一干二净,听说季言嫁给了傻子秀才,他还幸灾乐祸过,只是今天被他一看,林立轩俊朗的外表映在眼中,莫名又起了那么一点感觉。
柳条儿放柔了声音,尖尖细细的问:“林秀才、言哥儿,你们也去县里卖菜?”
言哥儿点点头:“是啊。”
柳条儿开始和言哥儿寒暄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他多次想把话题引到林立轩身上,奈何林立轩不接他的话,也不主动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季言更是二愣愣的他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透露一句话。
柳条儿终于还是直接冲着林立轩问话了:“林秀才要去县里的书院吗?我听人说好像书院搬地方了……”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一个柔柔的眼神。
“我不去书院,就陪言哥儿去县里卖菜。”林立轩冷漠的回道,对柳条儿抛过来的媚眼,他有些犯恶心,不愿再看这个辣眼睛的双儿,顶着一个男人的外表做这些柔媚的动作,让他这个外来人接受无能。
“言哥儿,昨天教你的诗还记得吗?”
“记得。”这段时间林立轩一直在教季言识字读书,跟以前只认得两个字的言哥儿相比,现在的他已经认识好多好多字了,但他还是很自卑,本来他以为自己会的很多了,但当林立轩坐在时,季言在旁边失落的发现,纸上整齐漂亮的一行行字他依旧不认识,最多只能认得某个字的一半。
读书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背给我听一下。”
言哥儿偏过头,在脑海里回忆了会,慢慢地将自己记得的东西念给林立轩听,林立轩又让他背了百家姓和千字文,他背的磕磕绊绊很吃力,季言本就十七八岁了,到了这个年龄再来学读书认字不容易,林立轩对他的要求也不高,慢慢学,能记得多少算多少。
“背的不错。”林立轩不吝啬夸奖的鼓励了一下言哥儿,被鼓励少年脸上的梨涡忍不住的转了一个小圈。
柳条儿眼热的看着季言,他没想到林秀才居然还会教他读书识字,而且,刚刚林秀才说自己是陪季言去卖菜……他想到了自己那个只会埋头苦干的粗俗丈夫,还有一直对他双儿身份嫌三道四的婆婆,生出一个酸涩和怨恨,随后又在心里不甘的想:如果是他嫁给林秀才……
去县城走路和坐牛车所花的时间差不多,毕竟牛车速度不快,一路上,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过长的枝条时不时的从他们身上抽过,刘老伯拿着棍子将戳过来的树枝打退,叶子扑簌扑簌掉落到地上。
林立轩向刘老伯询问县里最近的情况,刘老伯经常来往县里乡村,对林立轩所问的事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起来,一会说起前几天县里码头停泊的大船,一会又说起县里最大的酒楼前客人和小二的争吵……
刘老伯想来是经常和过路人聊天说地,说起事情来生动有趣,叫听的人也有滋有味,慢慢的他们就到了县里。
等牛车停稳,林立轩他们就背好东西下了车,跟冷清的碧溪村相比,全水县算得上人来人往,也有其他村里的人带着果蔬牲畜来到县城赶集买卖。
他们随着人流进去,刘大伯说他还要在这等人就不跟他们进去了,季言领着林立轩先去到县城西边的菜市,已有不少人在那边摆摊叫卖,有卖鱼的、卖猪肉的、卖陶罐的、卖木雕的……鱼龙混杂。
季言将一块旧布铺在地上,将背篓里的东西拉出来摆上,林立轩也帮着他摆,叫林立轩惊讶的是——平日里寡言少语羞涩的少年此时却能对着过路的路人们大声叫卖,“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萝卜,新鲜水嫩,来看看啊。”
一个揣着竹篮的中年妇女蹲下来拿起萝卜看了看,要了两个,付了五文钱后占便宜似的顺走一根小葱。
言哥儿将收到的铜板串到一根绳子上,林立轩见言哥儿做事熟门熟路就跟他说要一个人在县里逛逛,季言点头答应,两人说好等会就在菜市口会和。
全水县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东西他也全都有,林立轩在县城里走了一圈,各种店铺他都一一看过,他先走进米粮铺子里,发现这边的大米价格一斤在十八文到二十五文左右,越好的价格越贵,而糙米只要八文钱一斤。他又去猪肉铺子看过,铺子前吊着一个大猪头,拿着杀猪刀的屠夫问他要什么肉,肥肉二十八文一斤,瘦肉二十三文,排骨二十五文,五花肉二十七文。
林立轩在心里估摸了一下价格,他手里这五百文钱掂起来虽重,实际上却买不了多少东西。
“卖冰糖葫芦啊,三文钱一串,买一个尝尝吧!!”卖糖葫芦的大叔声音嘹亮的沿街叫卖,被自家爹娘牵着走的小孩子们被那红艳艳的糖葫芦吸引,缠着父母给他们买一串。
林立轩对糖葫芦不感兴趣,他走过一座石桥,石桥下面有一个人在那摆摊卖字,见到林立轩后那个穷书生眼睛一亮,老远叫了他一声。
林立轩回过头来看一眼,在脑海里搜索这个穷书生的信息,好像……的确是原主认识的人。
黄远没想到还能看见以前书院里认识的林立轩,“好几年没见,差一点不认得你了。”
第10章 书坊
黄远是个高挑清瘦模样普通的穷书生,学问一般,至今还是个童生,如今家道中落上不起学也读不了书,只能在这石桥下面摆个小摊子卖字糊口,其实也说不上是卖字,他那一手破字根本拿不出手,他实际上的业务是给人代写书信、借条之类的文书,幸好中下层民众中识字的不多,他这个学问不高的穷书生还能靠此聊以生计。
他混成这副狼狈模样,要是见到以往风光无限的同窗是不敢主动打招呼的,不过……林立轩太特别了,前两年的事他有所耳闻,今天在这见到林立轩才会惊讶的脱口而出叫住他……
而且,看他如今的模样也不像混的有多好,面对跟他一样的穷书生,黄远一向是有底气跟他们交流的。
黄远好奇心重,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林立轩,心疑他这几年的遭遇,但别人的私事毕竟不好开口问,只旁敲侧击的询问消息:“林兄这是要去哪?”
林立轩不轻不重的说道:“松韵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