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三爷有恩,咱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在咱寨子里,你快去看看,三爷来……”
花阎罗话音未落,门口传来沈三的声音:
“大当家,我来了。这是怎么了?”
“三爷你来得正好,快看看冷兄弟。他好像快要不行了。”
沈三快步上前,抓住冷羽的手腕为他把了把脉,又立刻撬开冷羽的嘴巴,看了看他的舌头,眉头一皱,道:“他是中毒了!”
“中毒?”
沈三点了点头:“应该是被什么剧毒的虫子给咬了,得赶快为他解毒。”
一听毒虫,肥龙立刻想到了那条白蜈蚣,转头冲花阎罗问道:
“大当家,你说冷兄弟该不会是因为被那条白蜈蚣给咬了的缘故吧?”
“什么白蜈蚣!?”沈三立刻追问。
肥龙将当时发生的状况告诉了沈三,听他说完,沈三意识到事态严重,立刻查看冷羽的右手食指。
待将包扎冷羽食指的布条解开,所有人都被震住了,只见冷羽那根被白蜈蚣蛰伤的手指竟然肿得比平时大了一倍不止,而且,整根手指已经变得乌黑。
沈三脸色陡然一变,惊道:“不好!冷兄弟只怕是被白无常给蛰了!”
“三爷,您……您说啥玩意儿?”肥龙以为自己听错了。
沈三深吸一口气,道:“《博物志.异虫篇》有载:三泉之下,藏千足蜈蚣,白体晶莹,有剧毒。相传这种白蜈蚣能够进入一种假死状态,曾有人将之放入一个木匣之中,十年后方才木匣,竟然被其蛰伤了手指,不过一个时辰,便命丧黄泉。因为其毒几乎无药可解,故而人们给这种白蜈蚣取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白无常。意思就是说,若是被它给蛰了,那就等于迈进了鬼门关,九死一生。”
“他娘的照这么说,冷兄弟岂……岂不是死定了?”
“三爷,你可有法子救救冷兄弟?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救过你的命。寨子里就数你见识广,主意多,无论如何你得想想办法。”花阎罗急忙说道。
沈三沉吟片刻,道:“事已至此,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肥龙,你赶紧去把咱寨子里年头最老的大红袍抓来。”
“三爷,这都什么时候了还顾着宰鸡,再说了,明儿个大早上大红袍还得打鸣呢。”
沈三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宰大红袍了!公鸡是蜈蚣的克星,公鸡的唾沫能解蜈蚣毒,年份越老的公鸡越好,大红袍养得最久,就用它的唾沫先试试。”
“三爷你早说嘛!我这就去。”
肥龙立刻起身,奔出了屋外。
沈三站起身来,对花阎罗说道:“大当家的,你在这儿看着,我去煎药。”
“快去吧。”
沈三也转身离去,屋里,只剩下花阎罗与冷羽二人。
花阎罗盯着冷羽那张苍白的脸,心里泛起了万千思绪。
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竟然就是那个与她从小订过娃娃亲的人。
花阎罗真名叫沈钰,沈家原本是西安城里的大户人家,沈三是她爷爷收养的义子,对沈家一直忠心耿耿,而她爹沈振南与冷传芳交情匪浅,两人说要结亲家,于是便给自家儿女订下了娃娃亲,当时沈钰七岁,冷羽八岁。
在沈钰十六岁那年,一伙神秘人冲进沈家,大开杀戒,沈三带着沈钰杀出一条血路,逃了出来,本想领着她来青山镇投奔冷家,但沈钰说要为家人报仇,终究没去青山镇,到了黑风岭落草为寇。
由于沈振南膝下无子,自幼将沈钰当男孩一般养,不但请了武师教她工夫,还让他学会了打枪。凭着这些本事,再加上有沈三的辅佐,不到五年时间,沈钰便以“花阎罗”的名号,创下了现如今的黑风寨。
由于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沈钰在他人跟前,都是以黑布蒙面,几乎从不让人见到她的真实面容。
于是道上有着各种关于她的传闻,有人说,花阎罗面相丑恶,不敢见人;也有人说,见过花阎罗的人,都死了。
传闻越传越神,沈钰也懒得解释。
这些传闻对她而言,利大于弊,至少能树立权威,震慑四方。否则,黑风寨一帮大老爷们,又怎会愿意听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家差遣。
这些年来,沈钰一直都在追查沈家灭门案的真凶,也没去青山镇找过冷家,她自己甚至都已经不再惦记着那门亲事,却没想到,竟意外与冷羽又有了瓜葛。
难道,这就是冥冥中的缘分?
想到这,沈钰心头怦然一跳,但她又转念一想,现在冷羽命悬一线,如果今日他死在这里,该怎么办?
沈钰的心悬了起来,心里异常的不安。
自从五年前那场灭门惨案后,她早已心冷如冰,却不曾想,从见到冷羽的那一刻起,心里的那块冰,便在悄然间融化了。
沈钰正感到焦急不安,躺在床上的冷羽忽然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与此同时,他嘴里还在轻声喃语着什么。
沈钰连忙凑近过去,侧耳细听,终于听清楚了,冷羽是在说“冷”。
她急忙用被褥将冷羽裹了个严严实实。
但却似乎无济于事,冷羽的身体反而颤抖地愈加厉害。
沈钰心头焦急,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往床上盘腿一坐,敞开外衣,将冷羽紧紧地抱在了温暖的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冷羽冰凉的身体。
虽说黑风寨上绝大多数都是大老爷们,但沈钰还从未像现在这般距离接触过异性,心里不由得荡起了涟漪,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也是神奇,被沈钰紧紧抱在怀里的冷羽渐渐停止颤抖,平静了下来。但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沈钰正紧抱着冷羽,肥龙忽然闯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大公鸡,张口便道:
“三爷,公鸡拎来了,你看……”
话说到一半,人忽然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