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刀落下的刹那,绛色的身影一闪而过,络腮胡只觉得虎口剧痛,刀光起落之间,手里就空了,可那夺刀之人却根本不在他的视线之中。下一秒,一阵凉意如蛇一般爬上他的皮肤,几乎只是一瞬间,利刃就割裂了他的手筋。
鲜血顺着十指滴落在地面上,绽开一朵朵血色莲花。
“什么?!”
络腮胡痛得吱哇乱叫,却根本来不及回头,便被人一脚踹在膝窝,单膝跪倒下去。
一只绣着金丝芍药的银白色靴子踩在了他的肩上,力道不重,却很巧妙,压得他根本无法反抗。
本属于他的刀从另一边架上了他的脖子。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少女的嗓音轻佻如流连花楼的浪子,幽幽荡入耳中,如魔魅一般,“倘若真有这本事,还会做贼?”
她一身绛色衣衫新溅了温热的血,宛如修罗在人间。
顾云听说着,句尾的语气有意顿了一顿,方挑衅地问那十余名山贼,“如何,是束手就擒,还是负隅顽抗?”
“什么束手就擒,别听她胡说八道!一个臭娘儿们,还能翻了天不成?给老子杀了她们!”络腮胡的挣扎不成,大骂道。
……
片刻之后。
顾云听向农妇要了一根粗麻绳,将十四个盗匪无力垂落的双手栓成一长串儿,又把麻绳的另一端系在了牛车的栅栏上。
农家夫妇从未见过这等阵仗,都被吓得不轻,连牛车都差点翻进道旁的田里去。
这些威风凛凛的大盗此刻瞎的瞎,瘸的瘸,没一个完好无损的,只能踉踉跄跄地跟在牛车后面,或是被后面的人撞着向前走,或是倒在地上被牛车拖着往前滑,血糊了一地,很是狰狞。
老人说得果然不错!
在这荒郊野岭,不设防备的未必就是不谙世事的少女,更有可能是披着美人皮的山精鬼魅。
一旦妖怪被惹急了,都是要吃人的呀!
“姑娘……咱们这是要带他们去哪儿?”赶车人壮了壮胆,颤巍巍地问。
“官府。”
顾云听心情不错,先前因为受伤而不大清晰的意识彻底苏醒,显然已经十分适应这具新的身体。
额头上的伤口被撕裂,又有血渗浸透棉纱渗出来,沿着侧脸滑下来,滴在被溅了血的外衫上。顾云听愣了一下,伸手抹了抹尚温的鲜血,笑了笑。
还活着。
很好。
过城门时,这辆古怪的牛车不出意料地被守城的官兵拦了下来。
赶车的男人正犹豫着不知该如何解释,就见那妖怪似的少女下了车,从腰间取下一块玉牌,递给城守。那上面刻着一个“顾”字,是长平伯府的信物,城守自然认得,连忙躬身一礼。
顾府的人他自然是不敢拦的,只是这车后面如糖葫芦串儿一般的大汉们——
“这是鸣雁山上的盗匪,今日下山劫了我们的道,却被这位陆大夫降住。陆大夫说这些人作恶多端,应该押送回京,交给官衙发落,所以我们才将人捆了回来。”
顾云听垂眸,指了指牛车上的十四把染血的武器,“这是他们行凶的兵刃,想来他们身上应该还有鸣雁寨的腰牌,大人一搜便知。”
城守不疑有他,连忙扬手示意几个下属将这些人带去官衙,才又问:“陆大夫?莫非就是被称作江湖第一神医的陆君庭?”
原来还是个神医?
堂堂神医,竟然被自己的安神香暗算,昏迷不醒?
受教了!
“正是他,不过陆大夫与这些人恶战一场,体力不支,现下睡过去了。”
顾云听面上一派平和,睁着眼睛,张口就是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