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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微微叹气,还没来得及多惆怅一下,就被搭档拉去熟悉城市——和逛街一个性质的活动。傍晚时分你们去一个小酒吧喝酒,布提一路都夸耀自己的血管里都充斥着酒精:“喝螺丝起子现在正是时候!”你只心想能不能麻烦您先把那张酒气冲天的嘴从你的脸面前挪开再说话。
    酒吧里没几个人,有一个长发披肩的摇滚歌手在自弹自唱,是轻缓的乡村音乐。你抿了口鸡尾酒,拿出手机接通电话。
    “嗨!小家伙!你还好吗?”
    “还好,没有自杀也没有被谋杀,但如果你的声音再大些,我就可能因高分贝噪音引起的内耳出血而死。”你看了眼自己醉醺醺的搭档,走到酒吧的暗处。
    “哈哈赫克托你可真是幽默!”电话那头的男人大笑起来,你有先见之明地把电话拿远,避开这波音波攻击:“放心吧!等我这边一结束,我第一个去接你!”
    “谢谢啊,”你毫无感动之情地回答:“调查怎么样。”
    “唉,说起来我就是气!”对方的声音又拔高了,几乎是气急败坏地吼:“你下次能不能集体行动啊!这次被坑了吧,活该!斯坦利不早告诉你安安静静等着上级同一制定计划吗?结果你这一来,黑雀跑了,还把自己弄成了嫌疑犯!看看这些证据,这是处心积虑要你死啊,那帮地方警察尾巴竖得老高,真是给我们丢脸!我什么时候低声下气求过人啊,每次都是因为你这个小恶魔!不是我的话你就蹲牢里面去了!”
    “啊。”
    “啊什么!这人肯定和你有血海深仇,啧啧,你什么时候得罪的。”那边传来书页翻动的沙沙声:“议员在家中被残忍谋杀……哈!提到你了,赫克托,你现在最好安分点,高层气得都起火了,你再出什么事斯坦利都保不了你。”
    你顿了一下,现在你最不想面对的就是这个老人,你可以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但唯独对詹姆斯心存愧疚——你的导师和你的家人。你问:“斯坦利还好吗?”男人似乎气愤不已,每一个单词都带着浓浓的怒火:“屁话!你这个没良心的小恶魔!你知道现在斯坦利上校为了你的复职有多么多焦头烂额吗?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么看中你,尽自己的一切可能培养你,想了却自己好友的意愿——照顾好他唯一的孩子,但你现在竟然做出这种事!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你真是……”
    “行了,一切我都有打算,照顾好你们自己就行了,再见。”你烦躁地切断电话,瑞恩(Ruin)一切都好,就是太喜欢拿着一副长辈的模样教训人——他也没比你多出娘胎几天。周围又恢复了沉静,偶尔只有压低的窃窃私语,你的手指缓缓划过玻璃酒杯冰凉的沿口,杯子里的液体泛着黄金的色彩。
    一个警告,你撑着头,目光暗沉。意思很明显,停止,不然就是死。
    不过你就是如此不识抬举,嗯哼,不如陪你玩下去,看看吧,最后谁会赢。
    第3章 暗夜之下(3)
    第二天上班,你没有看见自己的搭档,而是看见一个青年。
    “布提警官喝太多酒了,不小心摔下楼,还在医院躺着呢。”你的新搭档说:“他总是这样,所以又只有让我来接替他的工作。”你有点诧异,原来布提警官如同俄罗斯人的可怕酒量也败给了小脑。
    “噢,你好,我叫赫克托。”你礼节性和他握手,他微笑道:“你好,赫克托,你可以叫我克劳恩(Crown),不过我记得你是不是叫——”他歪了下头,接着用顺畅的中文说:“林风眠,对吧。”你怔了一下,又瞬间恢复了温和的笑意:“是,林风眠,不过中文读音很绕口,我一般是用英文名。”
    “赫克托——矛,的确很适合形容你,”克劳恩微笑:“不过林风眠更适合你,风眠。”这样亲昵的称呼被一板一眼地吐出来,倒像大学教授一样的毫无情趣。但不得不说,这位新搭档的外貌无可挑剔,身材修长,黑发黑眼,却有着欧洲人的深邃五官,估计用这双眼睛凝视着对方,即使是神父的做派都会被误以为是浪子的调情。
    “我是中英混血,”似乎察觉到你打量的目光,克劳恩笑着解释:“不过我一直跟随家人在英国生活,大学毕业后就就在美国工作。”你笑了下作为回答,你并不擅长介绍自己,于是调转话题问今天的安排。克劳恩没有在意你失礼的举动,问:“接下来你想干什么?”你望向窗外,阳光盛极了,给这个小城镀上一层金,空气都带着蓬松的味道。于是你说:“我想多开几张罚单。”克劳恩扬起眉,表现得有些讶异,但他只是回答:“那好,我们开始吧。”
    巡警的工作很简单,你过上了几乎是退休赋闲的生活,处理过最重大的事件也就只是本地的不良青年斗殴,你连枪都不用就能把这群杂鱼解决干净——这让你荣获警长的高度赞扬,要知道在当FBI的走狗时,自己的脑袋都不是自己的——谁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被人割走?
    你现在混着这种脑袋稳稳安在脖子上的生活,三餐定时,还有友善的搭档不时送你自己烤的小甜饼——虽然你无论如何还是不能接受他的“英国美食”,你真是忍不住感叹克劳恩简直是烘焙专家(可能是英国人的种族优势),苏格兰式的黄油夹心饼干,覆盆子果酪——每一口都是罪恶的鲜奶油,还有斯里兰卡红茶,几乎克劳恩每天都会用诸如此类的典型英国下午茶来招待你,结果不仅迅速拉进了你们的距离,还有你同样迅速飙增的体重(但罪魁祸首连一微克的脂肪都没多出来,他明明吃的比你还多!),你痛定思痛要远离这些卡路里恶魔,然而拒绝的恒心在克劳恩的胡椒薄荷可可慕斯面前瞬间土崩瓦解。你不自觉被这座城市传染了闲适和慵懒,你开始喜欢这个流放地——远离大都市的旅游胜地,你可以在上班时间去小镇的州立公园散步,欣赏这个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洲和伊利诺河交汇的河边城镇风光,甚至开始想退休后定居于此也是个好主意。
    一场暴雨把城市打磨得锃亮,雨停后克劳恩约你去广场散步,你欣然赴约。说实在的,克劳恩的性格非常合适做朋友,幽默,风趣,健谈、又善解人意,即使是你这种不善交谊的人也会不自觉被他吸引,你想他可以被称为朋友——多陌生的词汇啊,即使你们相识还不到一个月。
    你到广场时克劳恩正在喂鸽子,他向你挥手,你跑过去接过他手里的面包。整点钟声沉闷地响起,像投入池塘的石子,惊起一群白鸽,如同扩散的波纹般飞散。你把面包揉碎,喂给这些被惯坏的小鸟。
    “很喜欢?”克劳恩随口问,把面包全递给你,你说:“我更喜欢它们在餐盘里的样子。”克劳恩大笑起来,黑色的发尾轻轻颤抖:“这些胖家伙的确是很好的食材。”很明显胖家伙们还没有认识到这场阴谋,睁着小眼睛争相挤近你。
    “不过我喜欢的是另外一只,”你不自觉扬起笑容,手指轻轻划过一只鸽子的背脊:“我疯狂追逐着他,沉迷于这种感觉——心悸,和恐惧。”
    “噢,是什么小鸟博得了你的注意?”克劳恩尾音微微上扬,很明显提起了兴趣,而你也不介意多说一些。
    “他不是小鸟,是凶禽,”你陷入回忆,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此刻的表情是多么柔和:“他叫黑雀,是我亲爱的通缉犯。”
    你开始讲述自己加入FBI的故事,你和黑雀的交手,你对黑雀的评价,这只是些琐碎的事,但克劳恩聆听地异常认真。如同打开了魔盒,这些回忆又唤醒了你压抑已久的情绪,像池塘底部的泥沙被粗鲁地翻动,平静的表象又被混浊肮脏所冲破。你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太多了,你一直是最优秀的探员,前途无量,你也学会了如何伪装,如何克制自己,可能是气氛太过轻松,你就如此轻易地暴露了自己的心思,但克劳恩没有做出评论,只是问你:“你想把黑雀比做什么,风眠。”
    A:“他是我的光。”
    B:“他是我永远的敌人,但是……”
    作者有话要说:
    支线选择来了!大家不要跑错地方_(°:з∠)_第一个故事不高能,高能在接下来几个233
    第4章 暗夜之下(4A)
    黑雀没有名字,甚至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无人知晓,人们只能从这些精细而又耸人的凶杀案中窥知到黑雀的一抹影子。黑雀的手段永不重复,但有一点是确定,黑雀杀人后,会在一个地方留下自己的标记——草草几笔勾勒出黑色鸟类的轮廓,再用受害者的血为其点睛。
    自大又狂妄,真是令人憎恨的品质,但黑雀又的确有如此的资本。死在黑雀手里的人只有三个,而他/她就被推上了联邦调查局的红色通缉令——搞笑的是迄今为止那张红白相间的通缉令只有一个外号“黑雀”,相比那些手上有数百条人命的穷凶极恶之徒似乎太过普通,但黑雀精巧的方法却远远让这些人相形见绌。这些凶杀案就像艺术品,黑雀似乎不吝惜时间和精力,就像一个追求完美的匠人般细细地打磨自己的作品,真是可爱的神经质。你还记得黑雀的第一件艺术品,一件钟表,用内脏做为零件,骨骼作为链条,指针在死者的胸腔里转动,每一步都应和这那颗干瘪心脏的搏动,嘀嗒声像死神的骨指划过每个人的鼓膜。
    太美了,不是吗。黑雀送给你们一位活的时间老人,沙漏就安在他的躯干里。
    这让所有人记住了黑雀,恐惧,疯狂,这个代号几乎成了梦魇,永远游走于暗处,智慧,缜密,尖锐地嘲笑所有人,有人用一段书评来形容他/她,真是绝妙之极:“在他看来,服装的价值胜于皮肤,物质的魅力超乎骨骼,灵魂则只适合用刀斧和钻头去探寻。”没有人见过黑雀,除了死者,但你莫名地觉得黑雀是位俊美的青年,你在领导们口若悬河时勾画出你的黑雀,削薄的嘴唇,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微眯的红色眼睛——一定比最珍贵的红宝石还要耀眼,黑色的风衣溶成他的翅膀,是位苍白而英俊的男人。这样看上去颇有些魔幻色彩,不像真人,倒像位古典而优雅的吸血鬼,最后你把这篇速写压在自己的桌子上,开始了自己和黑雀的游戏。
    这场游戏精彩绝伦,但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三件艺术品送出后黑雀就似乎失去了一切痕迹,人们惶恐不安,猜想这个死神是不是自己脆弱心灵的臆造,但你知道黑雀如此真实,因为你在黑雀完成第三件作品后,亲手把子弹送进了他/她的胸膛。黑雀死在你的枪下,作为你这几年努力的回报,你看着那抹黑色的影子沉入黑色的波涛,却痛哭出来。黑雀轻易死去,你们之间的游戏就这样草草结局,太无趣了,太无趣了,你追逐了他/她这么久,你们相互捉弄——你不介意自己的身体里多几颗子弹,黑雀也如此,你们比情人还了解对方。但现在游戏结束了,你不知道你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你给黑雀在墓园立了个碑,把杀死对方的枪埋在土壤里,作为游戏伙伴的报答。白石上黑色的雀鸟,用你的血点上眼瞳,像红宝石般迷人。你让黑雀继续活在通缉名单上,你会永远记住这个可爱的玩伴,毕竟世界上没有比黑雀更优秀的对手了。你无不痛苦地想,没有黑雀的工作真是无趣至极。
    所以你回答克劳恩:“他是我的光。”
    没有人理解你,连你自己也陷入了茫然,你的人生除了复仇还有什么?你的人生简直毫无乐趣可言,仇恨不会带来快感,它只是你的唯一任务,幸亏还有黑雀。
    黑雀啊,这个疯子,才是你想成为的人。人总是会被得不到的东西吸引,你和黑雀是同类,却走上相反的道路,你追逐他,也在追逐自己,你很愉快地接受他的挑战——杀死他,一切都会好了。
    但目的达到的时刻,你第一次品尝到名为后悔的情绪,你不想这场游戏轻易结束,不能忍受没有他的日子,这就是为何你会鲁莽地孤身前往,以至于落去陷阱。
    黑雀是你的光,没有他,你还怎么快乐地迎接明天。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支线选择只是信息的问题_(°:з∠)_是选择了解林风眠的过去还是黑雀的过去,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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