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马齿笕,是地锦草,仔细看它们长得不一样的,地锦草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利湿退黄的功效,可以用于痢疾,泄泻,咯血,湿热黄疸这些病症。”
“是吗?我再看看…那这个呢?”
“这是三七,晒干碾成粉,是很好的化瘀止血药,情急的话,直接咬碎敷再伤口处也有点效果的,之前我用的就是这种。”
温宁拿着温婉采摘的两种草药,仔细辨认着,一会放到嘴里嚼一嚼,分别记住它们的味道,样子颇是认真。
抬头,她茫然道,“姐,你在干吗?”
她看到温婉拿着块布,手忙脚乱的在空中扑腾,再一看,空中飘飞着几团白色的东西,好像…是蒲公英。
“姐,别玩了,我们时间紧。”温宁无奈道,姐姐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追蒲公英,这东西她六岁就不玩了。
温婉把所有飞起来的蒲公英都抓到帕子里,才笑道,“傻丫头,蒲公英可不只是小孩们的玩具,它也能入药!虽然不是稀罕物,积多了也能换点钱的。”
啊?
她们小时候经常吹着玩的蒲公英,竟然是药?
“可是,谁会买呢?村里人都没见过用过啊!他们都更愿意用郎中的药。”温宁不明白蒲公英怎么换出钱来。
“我们当然不是卖给村里了,这些是能入药,但不是就这么直接吃了就行的,真正做成药还要加工,不懂医术药理的要了也没用,只有去镇上的药铺或医馆,他们才有能力发挥这些药草的价值,只不过,能让我们轻易采到的这些药值不了太多钱,要想挖点稀罕的,肯定得进深山里找才行。”
温婉讲的很细,温宁从小到大就没自己摸过钱,又没念过书,除了干活就是干活,脑子里根本没有賺钱的概念,加上对其他的知识领域完全是一片空白,更加不知道賺钱是个什么模式,这对她来说,是新鲜得不能再新鲜的东西。
果然,她惊讶得瞪大眼,“姐,你怎么突然知道这么多东西了?”
“呃,我…我跟你姐夫学的,他常在外面跑,懂得多。”温婉搜索记忆,突然发现了这个最合适的挡箭牌。
记忆里,她的便宜相公挺神秘的。
当初温婉挺着肚子被温家赶出门,犹如过街老鼠,就在她准备自求一死时,这个男人一袭青衫缓缓步到她跟前,就像从天而降一般,朝她伸出手。
“没有地方去,就跟我走吧。”
然后,就这么把她领回了家。
也就是现在那个简陋的小破屋。
那是以前村里鳏夫王老汉的屋子,王老汉死后,屋子就没人住了,便宜相公便跟里正买了下来,稍加修葺,成了他们的家。
没有聘礼,没有成亲。
但他却让孩子生下后跟他姓,管他叫爹,两口子似的住到了一屋里,组成了一个家。保住了她和肚里孩子的两条命。
这也把村里人眼红坏了,在他们眼里,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不要脸的女人,糟蹋了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九峰村没人见过那么好看的男人。
去过镇上的人说,福来酒楼里的达官显贵也没有这么好看的。
楚亦长得好看,对人温温淡淡的,却是十分有礼,说话声音也好听,你问他什么他都知道。
温婉像个怀春的女孩,一边深深的迷恋上这个眉目俊朗身姿飘逸的相公,每天要感激一遍上苍垂怜,一边又自卑自己残花败柳的身子,自觉配不上人家,面对俊相公动辄离家一年半载,好不容易回来呆个两三天,却相敬如宾从不亲呢逾矩的态度,满颗心都是患得患失。
“难怪呢!姐夫一看就是念过大书的,肯定比咱们懂得多,难得他居然愿意教姐姐,姐夫真是好人!”温宁笑道。
“对啊,是个好人。”
温婉猜测,那个男人无非是恻隐之心起才收留了她,对她绝对没有半丝动情之处。
算是个好人吧,但是不是她的良人就不好说了。
温婉看了看大半篓子的药草,又采了些新鲜蘑菇挖了点野菜,才和温宁手牵手往回走。
山路上山好走,下山难,因为大部分都是坡路,虽然不陡,但昨晚下过些雨,有些泥泞,往下走有些滑。
经过一个小斜坡,温婉拉着温宁一步步下来。
“姐,快拉我一把……哎哎哎哎哎!”
“啊——!”
温宁一脚打滑,连着刚拉住她的温婉也一屁股跌到地上,两人坐滑滑板一样往下滑了两米多远,直到被一颗树挡住,才把她们给截下来。
倒是没伤到哪,可是一屁股的泥水很是显眼。
“姐,你没事吧?”温宁担心道,生怕把姐姐刚愈合的伤口又弄开了。
“我没事…咦?你把脚提开下。”温婉突然道。
蹲下身,她拨开温宁的裙摆,就看到她刚刚脚踩的地方,印着鞋印的泥坑里,躺着一颗果实。
虽然被踩碎了,但依然看得出红红尖尖的形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正是她最爱的某种东西。
她眼睛一亮,刚要伸手去拿,就听到温宁急声阻止。
“别动,那东西碰了疼!”
“嘿嘿,的确是。”温婉收回手,随手在旁边摘下片大树叶子,然后用叶子把那颗踩碎的东西包了起来,开心地笑,“好东西啊!从哪跑出来的?”
“哎呀!姐!你捡起来干啥,这东西碰上一点,等会手就疼得不行,要是弄到眼睛里,更是刺得要命。”
温宁对这红红尖尖的东西有阴影,上回她就是扯野菜时,不小心碰到了个踩碎的这东西,然后又揉了下眼睛,结果没过多久,手和眼睛都疼得不行,弄得她眼泪掉了一个多时辰,而且好了后,手上只要碰到热气,又会开始疼。
“哈哈!你个傻丫头!那不叫疼,那叫辣!”
温婉只想仰天大笑,这些土著们,居然不认识辣椒!这是何等的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