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自己动手的两人在山上找了几个兔子洞,将这些洞口堵的堵,填的填,在空下的洞口点了几把沾了水的稻草,试图用烟将这些兔子们熏出来,效果还算不错,一个上午就捉了四只被熏的晕头晕脑的兔子。路以南将它们绑好,扔到竹筐里,这些小东西就是他们寻宝的先行者了。
地里的麦子已经种上了,路以南将晒好的稻谷收入戒指中,又让曲宁去砍了一些嫩竹,两人舂了十几斤白花花的大米,配上各种肉丁,蔬菜,塞到竹筒里,做了二十几个竹筒饭,这东西烧出来的香气勾人的很,才刚从火里拿出来,两人就迫不及待的一人拎了一个,清香的竹节,酱黄色的米饭,靠外层的地方还有些发焦,吃起来更是别有风味,这就是他们外出寻宝的干粮了。至于路以南戒指中存的那些玉米,在稻谷丰收的那一刻,已经被他们彻底的遗忘了。
编好的绳梯,草垫,火把,还有做为探路前锋的兔子,路以南将弩箭和武士刀都拿了出来,一切准备都以就绪,两人沿着溪水开始朝着山上走去。一开始的路比较好走,溪水边只有杂草和乱石,很快的,两人就顺着溪水走到了半山腰,路在这里断开了,溪水从山腰中的一个洞里流出,洞边的石壁被水流冲刷的湿滑无比,路以南攀爬到溪水下方,点燃火把,朝里看了看,洞中一片漆黑,隐约能看到泛着磷光的水流,随手捡了块石头扔了进去,很快石头就触到了洞壁,看来这洞并不是很大。
“你拿着火把,等我进去再递给我。”路以南说着在自己腰间绑了根绳子,又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一颗树木上,那几只兔子也被他一并交给了曲宁。洞口的溪水冲刷着,进去的时候路以南被水冲的生疼,幸好雨季已经过去了,涌出的溪水只占了一半的洞口。正如同路以南猜测的一样,洞中的空间非常小,只能让人弓着身子通过,两侧的洞壁相距也只有一米多,溪水大概刚漫过膝盖,水中的石头非常光滑,一不小心就要滑倒,路以南朝着前面走了十几米,脚下突然一空,一股莫名的吸力就要将他拉到水底,还好他手中一直紧紧拉住外面的绳子,否则就要交待在这里了。这溪水水底有各种各样的断层,你以为正走在平稳的水中,说不定前方的河底突然就会断出一块地方,那里的水深可能直接可以将你没顶,而你却毫无所觉。
守在外面的曲宁看到绳子突然绷紧就知道洞里可能有些问题,急忙探头问道:“路哥,你没事吧。”
路以南湿淋淋的从水底爬出,抹了抹脸上的水,喊道:“没事,刚刚摔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拉着绳子朝前探查了几十米后,觉得没什么大问题了,才走回洞口,将身上的绳子解下,递出去给曲宁,又将火把重新点起了一根。
两人用绳子把自己和对方拴在了一起,一前一后的走着,相隔了五六米。路以南在前面举着火把,曲宁小心的背着兔子,有了刚刚差点落水的经历后,他这次走的非常缓慢。
因为是弓着身子走的,所以没多久两人的腰就开始酸的发僵。在水流经过的狭窄的洞穴里,想休息只能是做梦,急速流动的水足足有一米多深,根本无法让人坐着休息一下。两人一边要小心水中的石头,还要时刻注意头顶上的石块,路以南这个谨慎过头的还在腿上绑了草垫,走起来就更加的艰难了。
“路哥,你怎么停下了。”曲宁扶着自己的腰,喘着气道。
“前面的路过不去了。”路以南微微侧开身子,曲宁就看到前面的石头缝隙只有手掌宽,很明显,正常人根本无法从这里通过。
“那,咱们怎么办,就这么回去了?”走了这么久,要再翻回头走一遍,曲宁觉得浑身的力气一下子都消失了。
“当然不,你拿着火把,我到水下看看。”说着,路以南就一个猛子扎到水里。这洞穴没有光线,除了两人手中的火把,其他什么光线都没有,水中漆黑一片,路以南游了没几米,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他摸索着周围的石壁,一点点的朝前探着,没多久,就憋不住了,上来换口气,接着再下去探查。
水声好像无处不在的空气一样,填满了整个洞穴,曲宁闭着眼睛查着自己的心跳,一下又一下,这次对方下水已经过了二百七十下了,会不会是出事了,曲宁想拉动连接着两人的绳子,又担心会妨碍到对方,在忍了三十秒后,按奈不住的曲宁开始朝上拉起绳索来,路以南哗的一声从水中钻出“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你没事吧!”曲宁担心的将对方上上下下摸了一番。
“没事。游过这块石头,就能见到光了。”路以南也没想到游过下面的水道后会来到那样一个地方,洞穴变得十分空旷,水位也浅了不少,洞壁上有着点点绿芒,应该是某种矿物,上方有几道裂缝,几丝清冷的月光透过这些裂缝撒了进来。
“路哥,咱们还要走多久才能出去。”跟着一起游过来的曲宁,看着前方那黑黢黢的洞穴,皱眉问道。
“我也不知道,明天再走一天看看。对了,你手里的那几只兔子没事吧?”路以南一把抓过那几只被水浸的瑟瑟发抖的兔子,拿着一块布胡乱的将几只兔子擦了一遍,又找了颗洋白菜放到兔子跟前,这几只兔子蔫蔫的蹲在船上,对眼前的食物视而不见。希望这些家伙别一天就给他咽气,路以南暗自嘀咕着。
洞穴阴冷潮湿,这两人又差不多在水里泡了一天了,身上的体温流失的非常严重,曲宁的嘴唇已经没有多少血色了。幸好这里地方够大,如果还是刚刚那种窄小的洞穴,两人也只能一直走下去了。路以南从戒指中取出小木船,船身顺着水流摆放,路以南将船只拴在一块凸出的岩壁上,两人爬上了木船,将身上已经被水浸透的衣服脱了下来。路以南还特意找出来一床被子,裹在身上回复体温。
没多久,曲宁就觉得有些倦意了,脑袋一点一点的靠在路以南光滑温暖的肩上打起盹来。“别睡,还没吃饭呢。”路以南拍了拍曲宁的脸,递给他一节竹筒饭,曲宁打着哈欠一勺一勺的吃着,“以后我再也不说寻宝的事情了,好累啊!”
路以南笑了笑:“你前几个月不还喊着无聊么。”
回应路以南的是细细的鼾声。
果然还是年轻啊,这么快就睡着了,路以南轻轻抱住曲宁,让他枕在自己腿上。
自己好像还是想的简单了些,顺着水流逆行,还真是够天真的,不过现在也只能这样试试了。
第四十八章
清晨的阳光从洞穴上方的缝隙钻入,几只鸟儿好奇的探头朝着洞穴中的那两人看了看,随即飞了下来,落在船头。昨夜两人吃剩下的竹筒上还沾了一些米,几只鸟儿蹦蹦跳跳,叽叽喳喳的啄着香甜的米粒,沉寂了一夜的洞穴一下就热闹起来。
睡的有些发怔的路以南揉了揉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呆呆的看了一阵周围环境后,伸手拍了拍曲宁的脸,“曲宁,醒醒,别睡了。”对方只是咕哝了一声,又往他怀里钻了钻,两只手紧紧揽住路以南的腰,睡的一脸香甜。看着很明显把自己当成床垫的曲宁,路以南翻了个白眼,将被子朝上拉了拉,反正他也累的很,这会让他起来,也实在是有些不情愿。
“路哥,该起来了么?”曲宁被周围越来越闹腾的鸟儿吵醒了,半眯着眼,扶着腰缓缓从路以南身上爬了起来,昨天弯着腰走了一天的后果终于显现了,现在他俩的腰酸痛的几乎不能动弹。
“吃点饭吧,今天还有的是水路让你走。”路以南说着递过一个竹筒饭,曲宁简略的洗漱了一下,伸手接过那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米饭,昨天吃着吃着就睡着了,一个晚上过去,也饿的够呛了。
吃完早饭的两人又重新下水了,因为他们是逆着水朝上的,所以划船还不如在水中行走省力。曲宁无比留恋的看了一眼收起来的木船和棉被,叹了口气,继续跟着路以南朝前走去。好在这个洞穴宽敞的多,水位也比昨天两人走的低了不少,不用弯腰,没有齐腿深的水,让曲宁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上方时不时会出现一道岩石缝隙,透过缝隙撒下的阳光映照在水中,粼粼白光搭配着洞壁上的绿点,看起来倒是别有雅趣。只是很快的,麻烦就来了,外面的天色没多久就开始变得昏暗了。路以南心中一惊,糟糕,这是要下雨了。
下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雨水会让地下河道的水位上涨,强劲的水流会直接把人冲到洞中的岩壁上,到时候就不是简单的流血破皮了,恐怕直接就是内脏受创,而且自己和曲宁两人在这洞中逃无可逃的,一旦水位上涨到一定高度,只能活活被淹死。
曲宁也想到了这个可能,他的脸一下就白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抬头,观察着上方的空隙,试图寻找出一个能钻出去的出口。
终于在天色彻底黑透之前看到了一个出口,这个出口间的岩壁距离很窄,只能让一个人慢慢爬上去,那缝隙周围的岩石十分的光滑,几乎没有什么借力点。这时候,雨水终于掉落下来,倾盆大雨浇的人完全睁不开眼,曲宁可以清楚的看到洞中的水位只用了盏茶功夫就从膝盖升到大腿那里,正在迅速上升的水位给两人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水流的速度也变急了不少,冲的人站也站不住。路以南试着想从岩壁那里朝上爬,那雨水却浇他的根本睁不开眼,周围的石头又湿滑无比,连个借力的地方都没有,试了几次也摔了几次。磕的脑壳发青的小路同学,一把拉过曲宁“你托着我的腿,从下面把我举起来。”
踩着曲宁的肩膀,路以南两手扒到了一块凸起的光滑石头,大腿猛一用力,抬高,停在石头上。接着整个人借着这个落力处,朝上攀爬起来,此时的水位已经升到曲宁的腰部了。路以南不敢停顿,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爬出去,当他终于爬到地面上的时候,水位已经到了曲宁的脖间了,急速的水流冲的曲宁站也站不稳,只能用力扒着石头,眼看着这水将他慢慢淹没。
“我在上面拉,你在下面用力。”路以南朝下扔了个绳梯。曲宁努力睁着眼睛,摸到了绳梯,开始朝上爬。路以南找了棵树木,将绳梯在那树上缠了几圈后,开始朝上拉。
当曲宁终于从那危险的水流中逃脱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被雨云染成一片黑色了。因为是在山上,从海上刮来的强风,直冲冲的吹着他们,浑身湿透的两人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我们得找……避雨……方。”路以南大声的喊着,然而天地间已然成为了雨的世界,又要到哪里去寻找能挡风遮雨的地方,过于强劲的雨水甚至在地面击打出了白色的水雾。
路以南很清楚,即使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也不能傻呆呆的在原地这么站着,这样大的雨水说不定会带来泥石流,“朝上走。”路以南很快做出了决定。
在雨中爬山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尤其是这样的大雨,能见度低到仅能看清楚周围五米左右,一不小心就会失足。两人踉踉跄跄的走了半天后,看到了一块暗红色的巨石,五六米高,深埋土中。曲宁就想躲到巨石背后,避一下从海上吹来的强风。
路以南却紧紧拉住曲宁,朝着另一边走去。原来去年路以南寻找能烧制石灰的石头的时候,曾经来过这里。他当时就对那块巨岩印象很深,这种暗红色颇为特殊,路以南当时还绕着岩石转了一圈,考虑着要不要把这块疑似的金属矿石敲下来那么一块,后来终因太过麻烦而放弃了。当时他并没发现这里的地下河道,不过他却知道这附近有个洞穴,形状十分特殊,是个两三米深的半圆,就像是特意挖出来的一样。他还专门特意摸了摸那洞穴,发现岩壁颇为光滑。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洞穴避雨是足够了。
正当两人刚刚摆脱困境的时候,曲阳晨却面临着一份事关性命的选择。
“亨利问你,你想给谁干活?他还是诺易。”一个刚刚进入船队没多久的男孩,给他传达了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曲阳晨心脏猛的一缩,这是什么情况?亨利难道想借着西班牙海军的风势上位?他可是诺易的心腹!
诺易是他们的船长,他和他手下的海盗是这岛上最大的势力之一。黑发碧眼,下巴永远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梳的非常整齐,华贵的衣衫,洁白整齐的牙齿,坚毅的面庞,看起来就如同那些有教养的贵族一般。只是他做的事情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干净,这个人的血从骨子里都是冰冷的,当他下令炸毁城堡的时候,完全不会理会那里是否藏了一个镇子的居民。亡命徒们对于诺易的这种残忍既感到害怕,又感到满意,他们像服从国王一样的服从着自己的船长,服从着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船长。
每次曲阳晨看到诺易的时候,都会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寒冷,他知道自己想要灭掉这些海盗,诺易会是最大的阻碍。诺易他不相信任何人,尤其是曲阳晨,对诺易来说,一个受害人对海盗的忠诚,实在是值得商榷。每次诺易看到曲阳晨,他的眼光都会变得诡异莫名,这使得曲阳晨更加不敢随意妄动。若不是曲阳晨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说不定他早就被诺易拿去喂了鲨鱼了。
对曲阳晨来说,不管是诺易还是亨利,都是他强烈渴望杀死的对象,所以这个选择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也给他带来了报仇的希望。这两年里,曲阳晨一直在暗暗观察着这些海盗们,在劫掠的时候,海盗们的纪律非常严明,而且这些家伙们的战斗力也非常惊人。他们不会畏惧所谓的海军,更不会畏惧那些居民们组成的民团。呆在这里越久,就越让人觉得报仇只是个可笑的梦。
“我只是个卖货的,我服务的对象只是风暴号。”曲阳晨回答的模棱两可,那个男孩皱了皱鼻子,似乎对他的这个答案十分不满,“希望你能考虑清楚,你该选择什么。”
曲阳晨笑了笑,从篮子里拿出一粒艳红的苹果递给那男孩,男孩吞了口口水,他来到这里后,每天吃的都是黑面包和牛肉,像这样漂亮诱人的水果只有比较高等的海盗们才能享受到。
看着男孩接过苹果,啃了一大口,曲阳晨温柔的笑了起来。
一个合格的商人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必须得让人放下戒心。你要让你的客人信任你,认同你。曲阳晨无疑是做的非常好的那种商人,当他想跟你打好关系的时候,你很难会讨厌他,而且你会觉得这个人是那么的可信,可亲,就像一个和蔼的长辈一样可靠。
“你来这个岛上多久了?”曲阳晨温和的问着。
男孩用力咬了一口苹果,塞满果肉的嘴巴溢出来一点果汁,随后被他拿手抹掉舔净“我已经当了半年的海盗了!”
“那你跟着出过几次海?”曲阳晨拿出烟斗来,他的后背又开始发冷了,这种冷会带来阵阵的抽痛,一直抽到心脏都发紧。
一吸一吐,袅袅烟雾中,眼前的这人竟呈现出一种病态的魔魅,就像他在亨利屋子里见到的那些精致的东方瓷器一样,清冷中泛出一股诱人的细腻光泽,一时间男孩竟莫名的红了脸,停下了稍嫌粗鲁的咀嚼,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只出过一次海,不过我很快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海盗。”
问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后,曲阳晨便把这男孩的底细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同时他也对亨利所谓的拉拢起了疑心。这样一个傻小子会被派来做策反的活?实在是不能让人相信,可是亨利为什么让这小子过来,是在试探自己?是他想试探,还是诺易在试探?自己必须要考虑清楚,否则就不妙了。
男孩有些不舍的离开了屋子,临走前还特意回头看了曲阳晨一眼,希望能听到对方的挽留,可以让他再多呆上那么一阵。不过曲阳晨可没心思去理会这个小家伙在想什么,他的心思已经完全转到了应该如何应付这次试探。失望的男孩关上了房门后,站在门口发了半天的呆,最后,他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总有一天,我想要的都要弄到手,不管是人还是钱。
第四十九章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已经没有刚开始那种强度了。路以南抬头看了看天,知道在天黑之前雨是不会停了,竹筐里的那几只兔子一直哆嗦着窝在一起,这几只倒霉的家伙先是跟着曲宁一起在水里泡着,当时曲宁被淹到了脖子,这几只兔子就在竹筐里死命的拍打着水。等到被拉上去,又被外面的大雨浇了半天。路以南很怀疑这几只家伙能不能活到他们找到宝藏的那一刻。
将戒指里存的玉米秸秆拿了出来,又找了引火绒。空气中湿度非常大,路以南光是点火就花了一个多钟头,当那小小的火苗窜起来的时候,路以南已经冒了一头汗了。
熊熊燃烧的火焰驱散了寒意,曲宁早早就去外面捡了几块石头,垒了个小石灶。路以南将铁锅架在上面,点好炭火后,准备熬点热粥。
大米,玉米,红薯块,芋头在锅里咕嘟咕嘟的散发着香气,不多时,锅里的粥开始变得黏稠起来,将锅端下来后,随即在火上又搁了一个罐子,添了些冷水,将以前攒下的羊骨头扔到罐子里,滚起羊肉汤来。两人身上早就被浇透了,今晚要是在这里歇的话,晚上得喝碗羊肉汤去去寒气。
粥熬的又香又甜,本来路以南还想放点甘蔗糖,谁知一尝,甜丝丝的正合适,一点糖都不用放。玉米粒吃起来有点筋道,红薯面软,粥中浸入红薯的甜,配着芋头的香。两人捧着粥碗,一口接一口的喝着,只觉得肚中暖暖热热的,舒服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