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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名思义,思泽思泽,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
    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自己回到了城里,心里纵有万般不舍,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
    当时他才十九岁,他要继续上学,他要拼命工作,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
    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
    在城里站稳脚跟后,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袁清远很自责,要不是他的疏忽,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后来,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写名字时画个圈,再写一横,便完成了。
    第3章 帅哥
    从上小学开始,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
    他反应迟钝,阅读吃力,识字能力差,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
    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经常认错、看漏字词。
    他朗读时从不按字阅读,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
    写字也一样,要么多写一画,要么少写一笔,全靠自由发挥,经常错字连篇。
    老师很生气,为这事不知道批评了他多少次,总说他不够认真,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
    同学们笑他智商有限,大家都不愿意和笨蛋在一起玩,时不时的还合起伙来欺负他。
    当袁清远了解到这一切时,袁一已经在那个陈旧落后的县城小学被集体整整排挤了一年。
    那时的袁一性格很内向,说话都不敢大声,整天低着头,不愿和人交流。
    袁清远刚回来那会儿,想抱一抱他,他都躲得远远的。
    看着那个缩在墙角的瘦小孤寂的身影,袁清远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崩裂了。
    心痛之余,更多的却是愧疚和后悔。
    这几年他忙得不可开交,为了挣钱他接了很多编舞伴舞的活儿,假期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他连回去一趟都抽不出时间,更别提去关心、照料袁一了。
    他原以为只要有钱了,就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
    他忍着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自以为是地为袁一创造美好的未来,却忘了年幼的孩子最需要其实是亲人的陪伴。等他幡然醒悟,可惜为时已晚,袁一受到的伤害已成事实,而这伤害也成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痛。
    接袁一回城的前一天,他算准时间带着袁一去了趟县小,直接冲进了校领导和老师们正在开会的会议室,然后平静地宣告:我的儿子不是笨蛋,他只是阅读方面出现了问题,在医学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知道无知的你们听得懂我话里的意思吗?
    袁清远确实咨询过医生,也查过资料。阅读困难症与智力无关,相反有些患者智商极高,例如达芬奇、爱迪生、肯尼迪在童年时期都被认为成绩极差的笨孩子。
    读写困难需要通过科学的矫才能治愈,当然还少不了家长耐心的引导和鼓励。
    回到城里后,袁清远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只为陪伴袁一。
    他并没有让袁一继续上学,也没有急切地将袁一送去导儿中心接受治疗,他只想把袁一这些年缺失的父爱一点点的还回去。
    他带袁一四处游玩,让袁一多接触人群。
    他为袁一补办生日,只要袁一高兴,每天都能过生日。
    他陪袁一唱儿歌,看动画片,玩玩具,原来没做过的,他都要和袁一挨着做一遍。
    他给袁一讲故事,讲道理,用尽全部的温柔和满满的父爱逐渐敲开了袁一的心房。
    他用了两年的时间,让一个胆小内向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虽然袁一的读写障碍症最终没能完全治愈,但他已经很满足了,他不求他的儿子将来有什么大作为,他只希望对方能够永葆初心,简单快乐的过一辈子。
    袁一也挺争气,他知道他有很多地方和别人不一样,可他不会因此就看低自己。
    他的爸爸帮他找到了能够直面缺陷的信心与勇气,这么多年来,他努力把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一样,只要不让他阅读写字,他的言行举止几乎与常人无异。
    ……
    后来,为了更好的照顾袁一,袁清远推掉了所有的演出机会在自家附近开办了一间舞蹈工作室。平时上上课,再偶尔帮人排排舞,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
    有人替他不值,他相貌出众,舞蹈功底深厚,如果继续跳下去将来一定能发展得很好。
    而他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他为袁一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儿子的健康快乐更加重要。
    如果说袁一是袁清远的命,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阳光,那袁清远何尝不是袁一成长道路上的一缕暖阳。
    光阴似箭,转眼已过十余载。
    他们既是父子,又像师生,更像朋友。
    一直以来父慈子孝,情深似海。
    ……
    袁一自小身子骨就羸弱,别看他长得胖胖的,其实全身上下都是虚肉。平时稍微运动一下就喘得厉害,体能差的不能直视。
    袁清远为了给他调养身体,专门学了一手煲汤的本领,隔三差五的就给他炖汤喝。
    袁一属于那种一吃就胖的体质,过了十八岁迈向成人阶段后,他便开始蹭蹭地长肉。
    他本来就是个吃货,那时候又迷上了做西点,他边做边吃,不到一年竟然长成了一个小胖子。
    他没有减肥的意识,袁清远也从不嫌他胖,相反还总是做好吃的饭菜给他吃。
    没人提醒,他便这么心安理得的胖着。
    今天他虽然对姜黎提起了减肥的事情,可是当他看见摆在餐桌上的那罐芸豆猪蹄汤时,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个散发着汤汁香味的大字:吃!
    袁清远把炒好的菜全部端上桌,喊了声吃饭,一直坐在餐桌前等着开饭的两个小子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起来。那风卷残云的架势,就像从饿牢里放出来似的,看得袁清远哑然失笑。接着给他们分别盛了一碗汤,嘴上还不忘叮嘱,慢点吃。
    姜黎喝了一口汤,瞅着啃猪蹄啃得正欢的袁一,调侃道:“你不是准备减肥的么?猪蹄那么油腻根本就不适合你,你还是多吃点大白菜吧。”说完夹了两片白菜梗扔进了他的碗里。
    袁一不喜欢吃青菜,白他一眼,连忙把白菜梗夹给了袁清远。
    袁清远一声不吭地吃掉,随后问道:“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减肥?”
    “我就说说而已。”袁一呼啦呼啦地扒饭,“爸你做饭这么好吃,我想减也减不了啊。”
    袁清远嗯了一声,“你就这样吧,挺好的。”
    姜黎在一旁吐槽,“我就知道减肥对于你来说只是一时兴起。”
    袁一夹起一块骨头塞进他的嘴里,“吃你的饭吧,话可真多。”
    姜黎又恶趣味地夹了一筷子白菜给他……
    两人边吃边闹,一会儿斗嘴,一会儿说笑,相处得融洽又欢乐。
    袁清远一直默默地留意着他们,心底隐隐升起一丝担忧。
    在现今社会下,男人产子,估计会被人当成怪物一般看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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