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爷,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余丛一拎着视线盯着敢拦他去路的人,虽比不上余锦荣那么白,但在他看来仍颇有些‘小白脸’的味道,他蓦地地掀了下嘴角,却是有人抢在他前面呛了一句。
“不请自入也是你的为客之礼?”余锦荣不知什么时候倚在楼梯处的柱子上,看人的眼神淡得如同隔夜的冷开水,抱着双臂似笑非笑地对着闯进来的男人。
实际上余家宅子没得到允许是进不来的,只不过现在这允许不是作为一家之主的余丛一允许的,从余丛一的角度来说不请自入也没错。
“余家的规矩我还是知道的,我进得来就不是不请自入,我也不是来作客的,只是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余老爷。”
来人一点不客气地反驳回去,余丛一觉得他无论是做客还是请教这态度都是不合格的,蔑笑地开口道:“我说兄弟,你老师没教过你向爷爷请教问题要把腰弯下来嘛!”
“余丛一!”
那人要是鼻子下有两撇胡子此刻一定被吹飞了,余丛一看他生气就感觉被一股真气顺了经脉,斜着唇角用下巴指着人说,“要叫余老爷!”
“老爷,这是从金陵城来的李爷,李泉。”在气氛即将崩溃之际,余忠连忙拿出他老人家的架势挪到两个年轻人中间,轻咳了两声。
余丛一装作看不懂余忠他老人家息事宁人的眼神,偏偏要挑衅地绕过余忠凑到人面前,“我只泡过温泉,没听过李泉。”
李泉这回倒是没怒,反而蹙起眉头,感觉到了余丛一的不妥,丝毫见不到传闻的沉默寡言,还满身痞气,像个江湖流氓。
另一头的余锦荣嫌气氛还不够僵地朝李泉看过来,审视了半晌煞有介事地问:“李爷来得真是稀奇,从大城市来观县这种小地方,是不是南京城的路太好走磨不平你脚板上的疤啊?”
“都说余家最防不住的,是余老四的腿和余老三的嘴。”李泉僵住脸望向余锦荣,那是恨不得一刀子捅上去的表情。几年前一次事故,因他判断出错误入虫坑,最后能活着出来全靠踩着他师弟的背,他的脚被虫子咬伤留下一溜的疤,而他师弟整个人都烂在虫坑里。不过这事在圈里传得人尽皆知倒不是因为他师弟的死,而是因为他师弟是个兔儿爷,还曾想强了他。
余忠眼见话越说越离谱,忙岔开道:“李爷远到而来,先进屋里坐下歇会儿再说?”
“不必了。”李泉显然是真的被余锦荣的话激怒了,连嗓音都毫无声调地冷下来,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符纸摊在手上问,“这符是出自余老爷的手吧?前几天在观县一个车库里有两人被杀,这符落在现场,余老爷能否解释一下?”
余丛一侧目不屑一顾地斜向李泉,根本不看那张符纸,即使看了他也不懂,“你是警察吗?先把证拿出来看看!”
“余丛一!”李泉的眉头快要打成结,在他看来余丛一这是对他的故意刁难,顿时印象坏到了极点,觉得余丛一就是被圈里传得再神乎其神也盖不住这野狗般见人就咬的脾气。
好在有余忠打圆场,他把符纸接起来却是拿给了余锦荣,再才说:“李爷,这事恐怕有误会,我家老爷自太老爷过世已经卧床半年,今天才刚清醒过来。”可他刚说完,拿着符纸的余锦荣却点了点头。
对于余丛一大病的消息李泉很意外,他稍作思忖后问:“那这符有没有落入他人之手的可能?”
“不可能。”余锦荣扬起他被屏风挡了似的嗓门肯定地说:“他的符从来都是现画。”
“你确定?”李泉怀疑地确认道。
余锦荣立即不屑地一瞥,“你既不信我,又何必问我?”
李泉噎住不出声,余锦荣暗暗地盯着符纸出神。
余丛一在旁边感觉听了一个只有他不懂的笑话,对符的印象他还停留在电视里穿着黄袍神神叨叨的道士那种类型。此刻三人一本正经地讨论起封建迷信,他觉得好笑又无聊,心想一群神棍,然后不想跟着浪费时间地转身就走,耳朵却不由自主被灌进了李泉的声音。
“七天前,观县城里的地头蛇大风哥在车库被车库的管理员梁文富所杀,致命伤是腹部被捅了七刀,但是他的头顶、眉心、舌头、喉咙、胸口、肚脐、下身各被刺了一个绿豆大的孔,共七个。”李泉说了一半顿了一下,“梁文富对杀大风哥供认不讳,却说清这七处刺孔,而和符纸一起发现的还有这块手表。”
余丛一悬而未决的脚步突然停住,回头看过去,李泉掌中的手表不偏不移地撞进他眼里。
“符纸当时被这块表压着,你们见过这块表?或者听说过王征吗?”
余丛一两步跨回去抢过李泉手里的表,看到手表背面刻着的‘王征’二字,他问:“这是哪儿来的?”
“余老爷见过这表?”李泉惊喜地看着余丛一。
余丛一的指尖磨着表上的名字,整颗心地提了起来,“你刚说命案现场?还有谁死了?”
“就观县的地头蛇大风哥和一个管理车库的老头。”
余丛一听到完全不知道是谁的人缓缓地舒了一口气,提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他确实认得这表,因为这表是他买的,买给他二弟18岁的生日礼物,因为摔过一次把后盖划裂了,他二弟说什么也不肯换,还直接在裂纹上刻了他的名字,戴了十年,也在他眼前晃了十年。顿时手表在他手里捏紧,他二弟那么宝贝这块表不可能随便掉在什么地方,刚落回原处的心又揪起来。想到那人走时的决绝和看向他时仿佛此生不见的眼神,他没有料到他们真的就那样‘此生不见’了,而那个说爱了他十几年的男人在知道王征死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他顿觉心里被什么重重地扎了一下,心里念着那个看他最后一眼却带着恨的人的名字——郑峪翔!
第3章 替死鬼
三年前观县通了高速,这条县级道就少了大半的车辆通过。此时天刚黑下来不久,郑峪翔开着租来的面包车毫无目的地飞驰在不算宽阔的公路上,这种把命系在车轮上的感觉意外的让他觉得平静。
尤其是今晚。
他束着很久没剪过的头发,下巴挂满胡渣,一副颓废的模样,可仍旧掩不住他眼神中的戾气。
就在刚才他杀了一个人,一个只能靠轮椅度过余生的男人,确切地说他并没有动手,只是和姜扬逼死王征一样,他做了同样的事情。再强悍的人也有弱点,就如他的弱点是王征一样。
其实说起来他并不恨姜扬,从十岁被收养开始就泡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自然明白其中的规则。可不恨不表示他能让姜扬活着,王征死了姜扬就得偿命这也是规则。此刻他回想起姜扬从30层楼高的地方落进满街霓虹中的画面,浮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年前王征在时代大厦的楼顶意气风发地对他说‘总有一天整座城都会成为我王征的地头,其中一半永远是属于你的。’
那时王征的笑耀眼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如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当年幼小的王征搂着他的肩膀说他们是兄弟了,一辈子的兄弟,那一幕他一直都记得无比清晰,和此刻心脏像是被拧成一团似的疼一样,深入骨髓。
他常弄不清究竟有没有当过王征是兄弟,也许从王征第一次对他笑开始他的感情就已经偏离了轨道。然而之后的十几年里这份感情他却掩藏得很好,即使看到王征床上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嫉妒得想把那些女人一个个弄死,也没让王征看出分毫。他明白王征当他是兄弟,只当他是兄弟,如果不是一年前那一晚王征喝得太醉,他们没有闹到那种地步,也许他们还是兄弟,更或许王征也还活着。
想到此他不禁自嘲地一笑,即使再来一次他也能猜到王征同样会一拳打得他鼻血直流,然后叫他滚。而他能做的最多是厚着脸皮不滚,再眼睁睁看王征继续和不同的女人上床。
“王征,你他妈真够混蛋的!”
郑峪翔咬牙彻齿地骂了一句,随手取出一根烟,可咬在嘴里火还没点燃,车灯的光线里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地站在一片血泊中间,他慌忙急转方向盘。这山上的路是从坡上硬凿出来的,两边都是岩壁,他本来就开得快,这一下直接撞烂了车头,车身侧翻在地。
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竟然没受什么伤,侧躺在已经变形的车里冷冷一笑,心想自己果然命太硬,连死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点起刚才没来得及点的烟,静默地僵着不太舒服的姿势抽完,四下依然没有动静,甚至连路过的车都没有一辆,这时他才不得不从车里爬出来。
四周一片寂静,公路中间的女人已经不见踪影,他用手机照明缓缓走到刚才女人出现的位置,蹲下来发现路面上有一层干涸的血迹,覆着一层薄薄的泥土掩盖。他肃起眉头心下觉得这事过于诡异,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公路上偶尔有车祸逃逸也不奇怪,像这样做些简单的善后没有人证物证很难追究责任。
可他刚才分明看到的是个活人,地上还有一大滩血,眨眼的功夫就干涸成这样是不可能的。还有刚才的女人透着一股诡秘的怪异感,就如鬼片里的女鬼一样,他不禁后背一寒,不由环顾四周,黑灯瞎火的连半点光都见不着。
难不成真的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