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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后。
    “去做什么?”放下棋子的季林看着面前的残局,有些满意这一次蒋林宇竟然可以坚持到了现在才落败,看着蒋林宇站起身来,他微笑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服,贾家老宅的空气总是有些寒冷,只是想到已经去世的贾老太爷,他总觉得自己住在这老宅中,就好像在跟他轻声说话。。
    “去接……小姐?”蒋林宇顿了顿,他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这个称呼,但现在他既然已经进了贾家做事情,也知道了夏岚的身份,他自然要保持一定的尊敬。何况,那位在他眼中整日嘻嘻哈哈的夏岚,现在已经在贾思琪的磨练下,不断地接过贾家的事务。许多人为她的聪慧而称赞,但他却知道,那个喜欢蹦蹦跳跳,说话不着边际的小女孩,仍然在这个女生的眼睛里开怀大笑,有些特质,是一生都无法抹除的,它生在在骨髓里,融化在血肉里,渗透在皮肤里,无处不在。
    季林笑了笑,看出了蒋林宇在想什么,其实他也有些怀念那位总是在众人面前戴着四叶草幸运耳环,蹦蹦跳跳,爱闹爱笑的女孩。
    他想了想,道:“天冷,记得把外套带走。”
    “好。”
    出了老宅,蒋林宇缓缓地开着车穿过那片茂密行道树下,显得有些窄小的道路。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地方,有时候他会打开天窗,感受这片老城区给他带来的一种古朴气息,里面混合着泥土与青草的辛辣芬芳,提神,更让他感觉身心越快。
    医院的事情他早已经不再经手,不过他已经选择了足够好的职业敬礼人,想来自己那几位伙伴也会很满意于这位经理人那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与他不相上下的找钱能力。何况,有季云集团在背后为他们撑腰,就算他们需要找投资,季云集团的投融部,也会争着抢着派出专员去负责与他们对接。
    毕竟,在季云集团开始进军医药行业之后,谁都能看出汪洋、林秋这两位“年少天才医生”的潜力,有些人还在私下里称呼他们为下蛋的母鸡,他对此不敢苟同,他想到林秋那个神经质的样子,再想到汪洋那个不管多忙还要去罗利国际酒店去给那些猫猫狗狗刷毛喂狗粮的样子,实在觉得这两只老母鸡也太跳脱了一些。倒是那位现在已经加入他们医学团队的那位曾经的校花:顾妙音,美丽,温婉,知性,比较符合这种形象,不过她不是母鸡,而是白天鹅。
    目的地距离老宅有些远,这也是为什么他要提前一个小时出发的原因。但他还是有些晚了,莫城的交通还是那么令人崩溃,一辆花五十万买来的新车,显然也冲不垮这早已经胶着的塞车。他只好把车靠边暂停,打了个电话,安排人过来提车,而后快步地奔跑,向着那栋无比高大的大厦。
    “喂。你在哪儿?说好的今天晚上跟汪洋还有林秋他们一起吃火锅的呢?”熟悉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蒋林宇苦笑了一声,道,“我马上到。”
    他刚到大厦楼下,就已经看见那道倩影正推开旋转的玻璃门,缓缓走出,比起那时候的活泼,现在的她,多了几分从容,但总给蒋林宇一种小小的遗憾。
    他迎上去,喘了口气,默默地承受夏岚那“怎么季云集团的总监沦落到只能跑步来了?”的嘲笑,道,“太堵了,我们还是走路了吧。”
    夏岚一愣,看了看那着实令人着急的交通状况,缓缓地点了点头,她撩了一下自己的长发,把它安分地理到而后,顺手又扎起了马尾辫,耳垂上的“四叶草”,再一次地迎风飘荡。蒋林宇无声地笑了起来。
    路上,蒋林宇假装随意问道:“这些日子,他有联系过你吗?”
    夏岚想了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看起来有些遗憾地道:“只是有一封很短的信在邮箱里,也不说自己在哪儿,过得好不好。”不过,她想到信件末端,那几个加了感叹号的“想你”,她突然展露出了笑颜,就像是当初在医院工作的时候,她面对着那些患有白血病的孩子,笑声就像是一阵风穿堂而过,摇动那贝壳风铃叮当作响。十分悦耳。
    威威和小胖子的身体状况十分不错,据说医院已经在考虑给他们办理出院手续了。只是可惜的是,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其他患有白血病的孩子仍然得在医院里,日复一日,与病魔做抗争。尽管她现在已经不在医院,但她还是从季云集团的慈善基金中专门划出一笔,交给莫城第一人民医院那些得白血病的小患者们,给他们买玩具,买零食,她知道,这些孩子的开心与否,其实比起其他更加重要。
    蒋林宇却有些不满地道:“走了两年,联系也断断续续,有时候突然几个月都不见人。就这样,你还愿意等?”
    夏岚微微有些出神,好像是没有听见蒋林宇不满的抱怨,而是看着那远处的夕阳,想到:今晚的星星会很多吧?
    而后,她转头,甜甜一笑,道:“我只是觉得,某一天,他就会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说:走吧,我们去看星星。我有什么理由不等?他只是出国,又不是死了。”
    叹了口气,蒋林宇想到两年前,那场莫名其妙的庭审。又想到庭审上,几个穿着军装,却没有军衔章的军人,拿着写着“国安”二字的证件,打断了整个法庭,单方面地把叶萧凌给带走,几天后,又传来了叶萧凌已经加入军队,出国执行任务的消息。现在他已经依稀知道那个组织叫做龙组,只是他还是不明白,去国外执行什么任务?难道是去索马里打海盗?
    阿富汗,一片荒漠之中,太阳高高地挂在顶端,地面就好像一张大大的烤盘,就连沙漠里那些耐得高温的动物也承受不住这毒辣的阳光,而蛰伏再洞穴之中。
    然而在这一片荒漠之中,却行走着两个人,背着半人高的背包,脚下的军靴已经破破烂烂。
    其中一人似乎是受不了这毒辣的太阳与这烤箱里才有的高温,于是从背包里拿出军用水壶咕噜咕噜地喝完,随后顺手就把水壶扔进沙地里。有几只蚂蚁感觉到水分,急切地往那水壶里钻,却最终成为了蜥蜴的猎杀目标,惨烈地死在了贪婪的大舌头下。
    看了一眼背包里还剩下的三十几个水壶,喝完水的人算了算,觉得在晚上之前大概就能走出这片沙漠,这一次的“偷渡”也就顺利完成了。既然如此,就不必节约喝水,所以他拿出第二个水壶,又咕噜咕噜地喝了大半。
    如果说是生存专家,估计得强烈谴责他的这种行径了,毕竟沙漠里大口喝水里是一种愚蠢的做法,就算已经有把握走出这片沙漠,可沙漠之中,四野茫茫,谁知道会有什么变数?如果能把水节约着喝,自然是尽量不要浪费。
    不过,按照他们两人身上背负的水量,几乎已经接近于一头骆驼才能背的动的重量,所以这样的浪费,偶尔一两次为之也是可以的。
    “你说,当初干嘛要发神经一个人冲进李家老宅,把那个已经卸下一切职务的李丰给杀了?这样不就不用跟我们这些人一起厮混,训练,又跑来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执行任务?”
    叶萧凌舔了舔嘴唇,他也感觉自己有些干渴,只是想了想,他还是没舍得跟旁边那个一样牛饮,只是打开盖子,喝了两口,微笑道:“大概只是我这个人正义感一瞬间爆炸了吧?毕竟……当听见一个杀了自己朋友的人,却因为他在政治中的特殊地位没有得到惩罚,只是解除一切职务当一个平民……我觉得这事儿我没法接受。所以我冲进宅邸,就算杀到他的面前的时候我已经只剩下半条命,我还是杀了他。我感觉我爽了,至于后面的事儿,我懒得再想。”
    “……你也是厉害。”高个子刚想感叹一声,面色却是一紧,他已经听见了越来越近的枪声,好像有两队人,正在这一片荒漠之中,相互开战。
    叶萧凌也听见了,他赶忙地趴下,不顾滚烫的沙子几乎可以灼伤普通人的皮肤,毕竟以他现在的修为,不至于这点温度,他把肩膀上的通讯器打开,道:“1号,1号,这里是8号,我们意外听见枪声,好像有两队人在作战,计划有变,是否要改变计划?”
    大概是因为沙漠里的信号不太好,所以他等得有点久,枪声仍在继续,甚至他感觉那片战场距离他们越来越近,有一颗炮弹爆炸的火花更是在他的视线之中露出一个小小的、闪亮的头颅……
    终于,通讯器里传来廖晴那清冷的声音,她轻声道:“计划不变更,你们自己要想办法穿过这片战区,如果可以,不要暴露行踪。你们跟ui的距离已经很近了。”
    挂掉通讯,高个子无奈地道:“又给我们这种乱七八糟的任务,说得简单,要从这片战区穿过去,谈何容易啊。”
    叶萧凌低伏在地上,低声道:“如果你还想活着回国,还是赶紧闭嘴吧。”说着,他已经向着前方迅速而去。
    高个子叹息一声也向前蹿了出去,真力给他的肌体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此刻,他们两人的移动速度,都好像一台高速疾驰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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