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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界的事,本就逐利弃义,谁更狠些,谁就活的久些,若能再不时摆出些儒商姿态来,还可博一分半分好名声。当然好名声要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只是当初刚接手偌大基业的殷朝暮不懂,事事力求哪方都好、哪方都不得罪,反而缚手缚脚施展不开。等懂了这从小看到大的道理时,身后早已没了殷夫人擦屁股,后果也就更惨烈些——把自己小命儿赔上去交了学费。
    这一幅玻璃画,他从出生看,一直看到沈倦死后、殷氏垮台不得不抵了老宅子,才没再看过,如今重新见到,殷朝暮恍惚一阵儿,一个大胆又荒谬的念头兜兜转转窜上心来。
    身上是他常穿的白绸睡衣,因他少年时讲究,最爱穿白,等到接手殷氏难以服众,整日里庸庸碌碌,才没了闲心注意这些。也是直到那时,他才了然殷夫人替他挡住的是怎样一份疲苦算计、他的“讲究”之下,又是多少人如猪似狗的奔走才供起来这一场体面。
    心中那个荒诞念头怎也压不下去,殷朝暮跌跌撞撞颤着脚穿了几次拖鞋都穿不上,越发急切,索性赤着苍白的脚趾,踉踉跄跄走过空无一人的卧室、推开厚重欧式木框玻璃门。门外垂首立着的下人对他这个钟点儿,以这幅颠三倒四的形象出现自然大吃一惊。
    “少爷日安。”
    这一句问安的话,音调儿标准,这是上流社会里雇的那些受过专业培训、会说普通话的佣人,而不是殷朝暮三十岁左右勉力强撑请来的港岛本土人。他心里惊疑不定,正要开口喊人,就见走廊里过来个身材矮小的精干男人。男人见到他呆愣站着,眉目间凌厉全化作温和,牵了殷朝暮一只右手握了握,皱眉埋怨:“少爷怎么不穿鞋子就出来?地上凉,身体才刚好,还请少爷注意不要再这样让人担心。”
    这人姓严,不只殷朝暮,连他父亲若是活着,也要恭敬称一声严叔。严叔在他父亲在时就担了管事一职,连续带了两代殷氏男丁,身份不同一般。他一生没有子侄,对殷朝暮极好,大事小事没少替他操心。被严叔握着手,他心里说不清是恐惧多些,还是惊喜多些,嘴上不受控制地答道:“哪有那么夸张的,我不过出来瞧瞧……瞧瞧母亲。”
    这话显然比他忘了规矩人鬼不似地发疯跑出来还要令人惊诧,旁边下人脑袋半埋在胸口瞧不清脸色,严管家却是他殷氏老人,说话也没那许多顾忌:“少爷怎会突然说这种话?夫人好端端的,要瞧什么。”
    殷朝暮一生从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到最后房屋变卖公司转让,迫不得已一人租了屋子住,母亲沈倦早早撒手去陪地下的父亲,最后唯一陪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的,只有这位面淡心热的管家大叔。直到昨天他心下已打定主意去做最后尝试,不成功便成仁,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仍是把他当宝一样倚在门口为他整理衣衫,嘱他早去早归。大概这位心里,不管他如何无能如何失败,总还当他是之前光华满身高高在上的大少爷。他小时被这位管家教导,心底自然而然有畏惧,但一世生死,才知人心,此时重见却不觉害怕,只想多说一会儿话。
    “没事便不能瞧么,叔这么说,倒显得我不孝了。”殷朝暮也知自己平时躲沈倦还不及,这时候多半惹人生疑,便想微笑转移话题。严管家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最疼他,只要随口糊弄两句便能混过去。果然老人家叹了口气:“少爷还是回去穿上鞋整理形容,夫人瞧见又要说了。”
    殷朝暮笑笑,刚想说“母亲哪里能瞧见”,就听身后传来冷冷淡淡的声音:“暮生,一场小小车祸竟叫你忘了规矩。我殷家没有躺几日就一身懒骨的子孙,既起了,收拾收拾东西,明儿个便上大陆去罢。”
    殷朝暮扭头,这世上会叫他暮生的,除了那一位,就只有从前殷氏掌门人殷夫人。他扭过头去,阴暗的走廊上站着重重人影,当先一人立在壁灯投下的斑驳光影里,一身黑色旗袍衬着她端了骨瓷茶盅的手,雪白的腕子上一环帝王翡翠镯子,碧绿碧绿好似戴了一环荡漾的水,正是殷家媳妇的信物。这样人物,只静静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副精致华美的油画。
    他一辈子也就见过两个人能站出这份气度这份风华,其中一个便是最最敬畏的母亲。殷氏能有这样媳妇,他能有这样母亲,倒不知幸或不幸。
    只是原本他最惧怕的训斥,此时听来倒也有些亲切。他这位少爷那是货真价实不管事,正因为有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母亲压着,直到十八岁上大学前都是按着母亲意思来、唯唯诺诺言听计从。大陆之行黯然收场回港后的几年,也正是殷夫人镇场子,才叫他没有太过慌乱。之后殷夫人故去,只剩他独自一人、没人在后面拿主意,才终于尝到苦楚,此时重新听到殷夫人冷冷淡淡的训斥,反倒踏了心。或许正是这股冷淡,才给人一种万事不慌的镇定。
    之前殷朝暮最惧他母亲,此时惧怕却被安心与亲近、委屈、孺慕之情占据,惊惧之心反淡下去。然好歹殷夫人沈倦之于殷公子,仍是神佛般的存在,此刻虽赤脚乱发、衣衫不整,他仍是下意识绷直了脊梁骨,淡淡露出个上流贵公子圈儿里堪称典范的笑容,声音也拿出最清雅的调子来:
    “母亲,日安。儿子心忧因自己让母亲愁虑,一时情急才乱了方寸,还请母亲原谅。不如让我替您泡一壶瓜片赔罪如何?”
    这份温雅贵公子做派直到他死都没放弃,可以说是在殷夫人冷漠的注视下早已融入血脉、刻入骨髓,简直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做起来毫不费力。他瞧瞧窗外凄冷的暴雨,偏头微笑:“错了,山雨肆虐,下午茶显然不如一杯浓浓的LUWAK来的有吸引力。”
    LUWAK贵如黄金,每年也不过500磅产量,平均一磅300美金,是当时上流社会很多人家的选择。只是这种称为麝香猫的顶级咖啡制作流程令人难以忍受,尤其是他母亲这样讲究的人物,平素最不喜这东西,殷朝暮这么一说,也不过是试探一下而已。
    虽已有了猜测,但他仍是不信,毕竟太过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他一时接受也不可能。
    殷夫人立在几步之遥外,捧着茶盅,略略瞧了他两眼,淡淡吩咐:“严叔,少爷身子还不妥帖,脑子迷糊说话颠三倒四,扶少爷去床上歇下。”她端了茶凉凉与殷朝暮对视一眼,微皱了疏疏朗朗的眉,又添一句:“我从不知,你何时喜欢麝香猫咖啡。既然你喜欢,严叔,厨房里还有顾夫人上次拿来的一袋子,你去给少爷煮了。”
    殷朝暮苦笑。果然,他早已察觉到无论严叔还是他母亲,都不是什么人找来欺他辱他的,顶着一模一样的样貌也倒罢了,但有着殷夫人那般容貌还要有那一身清冷的高华气度、凌人魄力,这世上却再没第二个。时人追逐顶级享受,尤其九几年麝香猫咖啡制作流程还未被捅出来,无数名门世家都以喝这种咖啡为引向标,只有他母亲这样事事讲求精细的餐饮世家出身,才对麝香猫咖啡知之甚深,继而不予碰触。
    这个人,可以肯定确实是殷夫人。
    殷朝暮一生在他母亲阴影下,对他母亲视如神佛、想法过于梦幻。既肯定他母亲是真,那什么神鬼奇谈都没啥不好接受的。也或许是之前死得太窝囊太不甘,也或许是醒来所在之地、所见之人,都太令他心安,殷朝暮相对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重新回到卧房,严叔一走,他便走到等身更衣镜前。果然,镜中出现的是一个容貌清秀、气态华贵的翩翩公子——十几年前的殷朝暮,年轻的皮囊下藏着一双波澜不起的、死气沉沉的眼。
    直到这时,他才终于直观地面对这个从清醒就一直存在的、怀疑的、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他,刚刚破产的殷氏唯一的公子殷朝暮,在一场万念俱毁的自杀后,重生到了年轻的自己身上。据殷夫人刚才几句话来判断,此时的殷朝暮,正值十八岁临去大陆闯荡之前,正是满腔斗志、一帆风顺的人生最好年华。那些失败与绝望的挣扎,以及最后懦弱的轻生逃避都还未开始。
    镜中不带人气的黑眸渐渐亮了起来,重生……殷夫人未死、他也还未遇见之后的血雨腥风……这不仅代表着自己熟知了之后那人每一步的企图以提前规避,更代表着,无能浮夸眼高手低的殷家大少爷,有了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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