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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出口,我也挺嫌弃自己装傻充愣自欺欺人的行为,可是有什么办法,言多必失,我到底是不敢跟精市多说话了。
    但是真的什么都不说,也太不礼貌了,所以思来想去,最后也就吐出了那么干巴巴的一句,我说服自己反正他又没有特意指名道姓的说,我才不知道他口中的“妖”说的就是我本人,至于他对“妖”的那一番深情表白,我也完全可以听听就好了,绝不会代入!
    所幸精市也只是无奈地笑了笑,并没有继续纠结在这个问题上。我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我们一起去吃了一顿非常有特殊意义的晚餐。
    当然,晚餐不是大家以为的kfc,而是众所周知的情侣们约会必备的烛光晚餐!
    名字虽说好听是好听,但一想到这是我和精市的最后一餐,拿起叉子送进嘴里的食物怎么都有点食不知味。
    顺便我还发现,餐桌上不对劲儿的好像并不单单只有我一个!还有精市!
    按理说我都还没有提出分手的事儿,正常情况下陪亲亲女友共进晚餐不是应该面上欣喜、表现得十分甜蜜吗!
    可是我横看竖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愣是半点也没有从他的身上看到诸如“开心”、“快乐”,还有“甜蜜”的影子,倒是对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心不在焉和郁郁寡欢让我产生了怀疑:啧,瞧他这心事重重的样子,难不成是已经预感到了我要跟他分手?!不过转念一想,这怎么可能!如果是真的,那他也太敏感了吧!说不定,他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还在为先前我逃避他变相表白的事情而失魂落魄!对!肯定是这样没错了!我就知道——等等,你说什么?都怪我?!怪我什么?怪我当时非要伤男神的心?!
    可是这能怪我吗!
    大家可都是知道的吧,我和精市既然马上都要分手了,那么该狠心的时候就肯定不能再心软了,如果那个时候我真头脑发热的接受了他暗示性那么明显的表白的话,这算什么,先喜后惊?先甜后苦?还是先不计后果地把他带上天堂、之后再毫不留情地把他打下地狱?抱歉,我白恬还没有这么丧心病狂!
    什么,既然这样我当初又何必来招惹他!?
    额,这个嘛,低头对手指,你就当我年少无知一时被美色所迷才会犯下那种错误,害人害己,这不,现在我已经知道错了,也正在努力改正错误中。而且俗话说得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家就宽以待人、原谅了我吧!^_^
    那我还不赶紧去办正事,拖拖拉拉还不分手,难道是因为又亲身体验了一把男神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几乎可以称之为感天动地的表白后以至于更加舍不得男神了?!不可能吧?千万不要啊!
    呵呵(苦笑),我承认,虽然我确实舍不得精市,尤其是在他说出就算是妖他也绝不会放手的表白后!但我也是真的不想再继续去祸害他、连带着让自己也跟着难受了,所以尽快分手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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