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放学回家,婶婶哭闹的很厉害,引来了很多邻居过来看热闹。那禽兽跪在地上,而床上……”
孙七柒的小叔在威胁她的时候,同时也在威胁孙七柒的弟弟。这两个孩子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家人,都被无知的伤害了一年多。
“那次事件以后,我极端的不再信任这个世界。所以偷走了一笔本该属于我和弟弟的钱,然后带着弟弟坐了很久的车,来到了大城市里。因为只有户口本没有身份证,加上为了节约钱,所以我们在火车站睡了好几天。好几次差一点被拐后,就渐渐适应了城市里的生存。”
孙七柒找到了一个出租屋,虽然破旧,但好歹也是有了容身之处。
十三岁的她个子已经很高了,刻意的穿一些老气的衣服,谎报年龄做了很多低层的工作。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三年,因为她没日没夜的工作,破旧的出租屋也渐渐有模有样了起来,她的弟弟也开始在附近读书。
“我爸说的没错,弟弟就是学习的天才。就算在大城市里,成绩也是全年级最好的。”
为了奖励弟弟,那年夏天孙七柒亲自做了一桌子菜,还有蛋糕与茶叶蛋。本来可以很开心的度过,她的弟弟却也……自杀了。
孙七柒患上了深度抑郁症,医生介意她若无可谈心的朋友家人的话,可以写日记来发泄自己的痛苦。而这本日记无意间她弟弟翻看到了。
得知陷入噩梦中的不止他一人,他选择了用那带走父母的剪刀直刺自己的心脏。
说到这里的时候,孙七柒抬起手做了个剪刀刺向自己心脏的动作,她说:“弟弟他没有死,我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把他抢救过来,但他还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从医院里跳了下去。”
孙七柒的弟弟成了植物人,这种结果仿佛是上帝故意为之,既成全了她弟弟想死,又成全了她想留住。
为了弟弟的医疗费,孙七柒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不得不进入那纸醉灯谜的世界。
这一去,再无可回的余地。
“所以,你那些同事猜得不错!我的确是……”
“你别说了!!”
周天再也听不下去了,他用力的抓着她的肩膀,眼眸中是无尽的怜惜与话语,就像两叶孤舟在暴风雨中相遇,筋疲力尽的捆绑在一起相依为命。
他说:“孙七柒,我跟你说。我小的时候记忆里没有一丝我爸的印象,有的只是听他们说,我爸在外面有了家室丢下了我和我妈。而我妈为了把他找回来出了车祸,丢在医院里近半个多月,才有人通知我们去领。”
孙七柒惊愕的抬头,她瞧着周天不悲不喜的瞳孔。两人对视,他轻笑。
“每个人都活得很不容易,也多多少少的都做了一些不想提起的坏事。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
——我喜欢你。
“孙七柒……”
戛然而止的停顿后,周天才红着脸,支支吾吾的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孙七柒笑了,似乎知晓了他的心事,她的笑很是纯净,甚至眼角还有几滴眼泪。
“你还很年轻,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她婉言拒绝。
……
预产期一天一天的接近,那年推迟的雪花似乎有意迎接那个孩子一样,在哇哇的啼哭声中,初雪来临。
“顺产很成功,是个女孩!”
为孙七柒接生的是周天,或许是因为孙七柒信任他,所以两人配合得很好,一切都很顺利。
几乎每个生下孩子的女人,她们的目光都会很温柔。哪怕脸色苍白身体虚弱,母亲在面对孩子的那一刻,都美得发光。
周天握着她的手,低声在她耳边很真挚的细语:“孙七柒,嫁给我吧!”
……
动情于是非之间,忘却在世界之中。
所有的顾虑,都不是我错过你的理由。
……
宁可申请工作调离,去了另一家医院。她走的那天周天正在给孙七柒办出院,追了上去,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啊,我的梦想也不是做这个职业啊!”
“那你当初……”
“因为我喜欢你啊!”
第一次,宁可不在扭扭捏捏,很是光明正大的说出了这些年的期予。
她说,曾经不敢说,是因为知晓周天并不喜欢她。就算她承认了这份欢喜和周天交往了,也是劳燕分飞,在一起不了多久的。还不如近水楼台先得月,让时间与陪伴去积累爱意。
“我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跋山涉水的去爱,却从来没想过那个人,想不想要我为他跋山涉水。”
世上的所有日久生情,不过是自欺欺人。
转身,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
……
孙七柒在和周天约好一起去民政局的那天,失踪了。
雨下得很大,因为是冬季的尾声,所以雪花融化比大雪纷纷的北方还要冷上许多。
周天在民政局外等了许久,直到天将黑民政局下班。她的电话还是打不通,她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这让周天很慌张,抬着头呆呆的望着阴暗的天空,久久不言。
回到家已是半夜,听到孩子啼哭的声音时,周天就像沙漠中失散的旅人找到了水源一样。他兴奋的冲了上去,就算黑暗中脚撞到了桌脚,他也顾不上疼痛的冲进房间里。
然,并没有。
房间里的摇篮里只放着啼哭的孩子,和一封信。
消失孙七柒留了一笔钱,她说希望周天能替孩子找个好人家,此生平平安安,勿要再相见。
最后的落笔,是她的一句对不起……
有人说:“一个人最惨的,并不是莫名其妙的被人给领上了一条迷路。而是当你背上孤独拿上剑,决定要马不停蹄一意孤行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人把你抱紧,说少年,我想和你分享这漫长的一生。你一激动,把剑给扔了马烤了,一回头,人没了。”
周天从一个私人侦探那里买到了一个地址,他看见孙七柒从一个大豪宅里走了出来,她穿着漂亮的婚纱,上了一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买得起的豪车。
她很美,美的不像一个刚做完月子没多久的女人。
新郎站在她身边很般配,没有电视剧那样的剧情,是一个肥头大耳啤酒肚的大叔。他很年轻,高大,举手投足中,是和她般配的气场。
他叫刘一泽,是周星星的亲生父亲……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