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姥姥心疼女儿一个人拉扯着小外孙,日子过得太过艰辛了,所以拿出自己唯一的陪嫁玉镯子,换了钱给陶惠家买了个十岁大的丫头。
这是陶姥姥唯一的心善,想着小丫头能帮陶惠干点活,减轻陶惠的一点负担,等小丫头大了以后,再给小外孙原主当媳妇。
这样,陶惠将来的一桩大事也就能了了。
而那个小丫头,就算原主的童养媳文晓秋。
文晓秋本来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后来家里的人犯了事儿,被朝廷杀的杀,流放的流放,文小秋跟家里的女眷一起被流放到了边疆苦寒之地。
流放的路上,其艰苦心酸更不必说,死的死,病的病,还得面对衙役的敲诈和恐吓。
本来抄家的时候,财物都被抄去了,就剩了一点贴身的首饰,也一路上打点了衙役。
但是衙役还不满意,看到身无分文的女眷们有了主意,把文小秋卖给了牙婆。
被贩卖后的文小秋,辗转到了陶姥姥所在的乡村,后来被陶姥姥买下来。
文小秋虽然年纪尚幼,但知道自己被好人家买了,不用去那种龌龊肮脏之地了,所以对慈祥的陶姥姥充满了感激之情,当陶姥姥让她给陶惠家当童养媳时,文小秋也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因为文小秋知道,是陶姥姥将自己救出火海,她唯有好好侍奉陶惠和原主,才算是报答了陶姥姥的救命之恩。
对于聪明乖巧,勤奋踏实,而且还识得几个字的文小秋,陶惠是一百个满意,而且看年纪尚幼的文小秋模样也周正,长大了必定是个美人坯子。
给自己儿子找个这样的儿媳妇,虽然年纪大了七岁,但也不失为一桩美好的姻缘。
所以,对于文小秋,陶惠也是非常宠爱和照顾。
按照陶惠的心愿,现在日子虽然艰难,但是等原主长大以后,也就幸福美满了。
可是,世事又哪能尽随人意……
陶姥姥花钱给陶惠买文小秋的事儿,是陶姥姥背着众人做的,她不敢把这件事儿宣扬出去。
因为,陶姥姥的身份有些尴尬。
陶姥姥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后来带着陶惠两个人过日子,也时常收到过大伯子家的接济,大伯子笑眯眯的跟年轻的陶姥姥说道,只要她不嫁人,替自己的弟弟养大女儿,那大伯子就会接济她娘俩,不会让她娘俩挨饿受冻的。
事实证明,大伯子家也的确说到做到了,但是这接济也是有代价的,陶姥姥家的田地和祖屋,还有所有的家产,都被大伯子家瓜分了个干净。
而陶姥姥只剩了一间破屋子,每天大伯子家再接济她两顿饭。
即便如此,当大伯子家知道,陶姥姥用手镯换人的时候,还是气了个七窍生烟。
在他们一家人眼里,既然陶姥姥是自己家养着的,而且陶惠也是嫁了人的女儿,所以陶姥姥有值钱的陪嫁,理所当然是属于他们一家的。
打那以后,大伯子一家就开始种种苛待陶姥姥,骂陶姥姥没有良心。
陶惠为了不让母亲受苦,便经常打发文晓秋给大伯子家干活,有时自己也会去帮忙干活,但是即便如此,大伯子一家似乎也并不领情。
每次她们去了,不单让她俩干最繁重的活计,而且并将其视为理所当然,要是有几天不去干活,陶姥姥的日子立马就会难过起来。
就这样,好了几年以后,陶姥姥在病痛中去世了,而大伯子家做出了件让人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
文晓秋去大伯子家干活,被大伯子家的人强行扣留,并且强迫文晓秋嫁给自己的小孙子。
文晓秋性格刚烈,既然认定了是陶惠家的人,自然不肯轻易妥协。
大伯子一家人是铁了心了,本想文晓秋答应便罢了,如果不答应,那就要霸王硬上弓也要让她答应。
但是,他们低估了文晓秋的决心,当他们蛮横强迫文晓秋时,文晓秋就要以死明志。
大伯子一家怕惹上官司,也就不敢再逼迫文晓秋了。
但是,他们说他们为陶姥姥养老送终,陶惠一家欠自己家的,所以要把文晓秋圈在家里做十年活儿,才能把她还给陶惠一家。
话虽这么说,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其实是变着法的霸占陶惠,既然不能做儿媳,那就当个下人也好。
陶惠心里有冤屈,但奈何自己只是个山野村妇,没人愿意帮助她们家,唯有把希望放在原主身上。
希望原主刻苦读书,金榜题名,再出一出这几十年来积攒的怨气。
原主也不负所望,最后高中举人,后来又成了老家的县令。
原主做县令以后,第一件事儿,就是网罗罪名,将大伯子一家全部发配边疆。
在发配边疆的途中,原主收买了押送犯人的衙役,衙役将烧红的铁鞋,铁衣,铁帽,强迫大伯子一家人带上,生生将他们一家人残忍折磨杀害。
而原主,又将母亲迎接到了县衙府邸享福,而自己的童养媳文晓秋,也被接回到了县衙里面。
但是彼时的原主跟文晓秋,身为地位已经非常悬殊了。
原主是风度翩翩,年轻俊朗的县太爷儿,以后的前途不可估量;而文晓秋则因为常年劳苦,而变成了弯腰驼背,面貌丑陋,一身疾病的农妇,又怎么敢奢望县太爷娶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