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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兰红日藏身的那个窝点,看起来非常寻常,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周围既没有什么居民,平日也没有行人车辆经过。
    这也就是意味着,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很容易保密,只怕一两个月也不会被人发现。
    但贝金赛尔说得对,这么多尸体放在那里始终不是个事儿,应该尽早处理。
    于是曹越带着贝金赛尔,叫上于结衣和阎默,一行四个人赶过去处理。
    在路上的时候,曹越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正旗打过来的:“先前有人报警说你杀人。”
    “我知道。”曹越点了点头:“是那帮富二代。”
    “事情已经解决了,你得感谢李璟。”
    曹越微微眯起双眼:“李璟解决的?”
    “没错。”林正旗满意的点了点头:“我这个学生,性子太直,一直没什么情商,但这一次她处理的还是很不错的。人,都需要一个成熟的过程,她现在就渐渐变得成熟了,我很欣慰。”
    富二代报警那件事,曹越知道已经摆平了,但没在意具体是怎么摆平的。因为在曹越看来,这件事肯定会摆平,自己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公检法都没有办法办案。不过,李璟在这件事情当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却是曹越多少没有想到的:“替我谢谢你的学生。”
    “我希望你以后手脚能更加干净一些。”林正旗长呼了一口气:“如果经常有人把事情弄到警方这里,会让我们非常为难的,未必每次都能成功帮你开脱。”
    “我已经很在意了,但一点不留人证物证这是不可能的,就比如报警那几个富二代,我总不能真把他们灭口吧?”
    “这倒是。”林正旗无奈的点了点头:“如果你真的对这几个富二代做了什么,我肯定也不会原谅你,毕竟他们不是罪犯。而且,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如果真的遭遇了不测,很可能会引起非常恶劣的连锁反应。”
    “所以我也没有办法。”
    “好吧……”林正旗长呼了一口气:“我只能尽量帮你善后了!”
    林正旗的这个电话,倒是给曹越提了一个醒,庄院里的尸体必须尽快处理掉。
    到了那处庄院之后,曹越没有急于进去,而是围着转了两圈,仔细观察了一下,结果没有发现任何异样,这座庄院外面看起来跟先前来的时候没有区别。
    最后,四个人才从正门进了庄院,也就是这么一进去,曹越终于发现不对劲:“有人来过!”
    当天大家离开的时候,只是把院门关好,并没有对任何东西进行过移动,那么庄园里眼下应该保持原样,然而实际上并没有。
    所有尸体都被集中在了院子里,摆成整齐的一排,纳兰红日的尸体在正当中。
    由于这几天气温比较低,尸体勉强还没有变质,不过已经开始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周围并看不到一个人,只有这些尸体静悄悄放在这里,场面显得极为诡异。
    贝金赛尔看到这一幕之后就是一愣:“这是怎么回事?”
    这边贝金赛尔的话音才刚落,一个身影悄无声息从半空落下来,蹲在旁边一块石头上。
    这个人始终静悄悄的,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贝金赛尔还是通过眼角的余光发现闪过一个黑影,这才急忙看过去。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身高不到一米七,非常瘦削,穿着一身过分肥大的黑色衣服,蹲在石头上的形象就像一只硕大的蝙蝠。他的脸庞同样瘦削,上面布满了刀疤,一双眼睛阴鸷的看着在场的几个人。
    阎默也注意到了这个人:“谁?”
    这个人没有答话,曹越认出来了:“迷刺失,原来你也来了。”
    迷刺失是纳兰元术的亲信,先前一直没有露面,想来应该跟纳兰元术在一起。
    听到曹越这句话,迷刺失没有任何反应,始终保持着那么个姿势,表情冷漠当中带着一些阴毒。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沉闷的话语声,从房间里面传了出来:“不仅他来了,我也来了……”
    随后,一个身材极为魁梧,足有一米九十多的人,迈步走了出来。
    他身形太过庞大,每一步落在地上,都能让地面震动一下。
    这个人有着一脸络腮胡子,几乎已经垂到了胸口,眉宇间跟纳兰红日颇有些神似。他的头发剃成金钱鼠尾,一根小辫子甩在脑后,看起来有点滑稽。
    于结衣马上问曹越:“这就是纳兰元术吗?”
    “对,就是他……”曹越缓缓点了一下头,随后提高声音对纳兰元术说了一句:“已经三百多年了,你既然都来了这个时代,为什么思想上不能进步一点,割掉这条猪尾巴!”
    “或许你认为很难看,但在我看来这是身份认同的一种标志……”纳兰元术说话瓮声瓮气的,不过汉语水平要比纳兰红日更加标准:“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别忘记是女真人!”
    “看来穿越三百多年也没让你学的开化一些。”
    “开化和保守,野蛮和文明,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谁有权力来定义这一切?”纳兰元术笑着摇了摇头:“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谁能够成为强者,谁就有权定义这一切。作为强者,说你是野蛮的,你就是野蛮的,说你是文明的,你就是文明的。不要以为我穿越之后没有读过史书,我不需要你提醒也知道三百多年的时间里,这个世界发生过什么。我们后金入关之后建立大清王朝,强令你们汉人剃发易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最后怎么样,你们汉人一样梳起这样的猪尾巴,而且持续了三百来年。到了辛亥革命,让你们汉人剃掉猪尾巴,你们都不乐意了,三百多年的时间让你们实在已经习惯甚至眷恋这条猪尾巴。”
    “我很庆幸自己从来没留过这条猪尾巴。”曹越听到这话,一股狂怒由心底而起,直冲天灵盖。
    原因很简单,纳兰元术引以为骄傲的这条猪尾巴,在近代以降却成为华夏人耻辱的象征,不管在世界任何地方,华夏人都因为这条难看的鞭子被人耻笑。
    “马克思有一句著名的论断就是——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当野蛮民族征服拥有先进文化的民族之后,往往会被先进民族同化!”纳兰元术这个人虽然外观形象粗鲁狂放,实际上却也是一个儒将,此人读书极多,知识积淀和理论涵养远远超过其妹妹:“在你们汉人看来,女真人野蛮不开化,但我们征服了你们之后,却成功把自己的落后文化强加给你们,用这条猪尾巴让你们知道自己只是臣民,在我看来这就是我们最成功的地方。”
    “马克思的论断并没有错,纳兰元术,其实一条猪尾巴不能说明什么,试问在当今世界有谁能听懂你说话呢?”
    纳兰元术一愣:“我……说话?”
    “你们的语言已经失传了。”曹越讥讽的笑了笑:“你所属的民族,你们的文化,还有后金国,早已经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难道你不肯面对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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