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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睡了十几个小时,太初的精神才缓过来。
    曾经平平无奇的家现在看着是这么亲切,自由和世界美好的想让人落泪。
    她决定把这段黑暗的日子忘掉,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
    宋淳熙晚上来接她吃饭,白天闲着也是闲着,她又去了公司找片子接。
    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衣的保镖,远处好像也有几个人潜伏着,感觉自己忽然成了什么重要人物似的。
    亚特密斯的剧集都是需要亲密戏份的,以前她觉得这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么多,想到要亲近陌生男人拍激情戏什么的,女孩就忽然有点退缩了。
    “对了,陆总前两天病倒住院了,不如你去看看吧。”制片人说道。
    “真的吗哪家医院?”她听了心一紧。
    被绑架前就听白凤鸣说陆建华不太好,可是怎么才一个月就把自己弄进医院了。
    太初匆匆赶了过去,看到陆建华正坐在床上工作,小桌上摆了个平板电脑,他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看起来又好笑又让人心疼。
    “你来看我了?”男人咳嗽一声,坐直了身体。
    明明几分钟前他还很激动,还对着电脑屏幕理了理头发,现在却装出一副很淡定的样子。
    尽管如此,声音里还是多了一分微不可查的示弱,好像是做错了事的小孩看到大人要原谅自己的迹象,既兴奋快乐又不敢太造次,生怕自己的希望不小心落空,只想着先观察对方的举动再说。
    “是啊,你现在怎么样?”女孩尽量用陌生的语气说。
    “我很好,只是前一阵太忙,一不注意就割了阑尾,不过很快就会出院了。”雄性的骄傲让他放不下面子。
    这几个月来陆建华的困局,其实是宋淳熙在背后搞的鬼,他为了使情敌知难而退,便联系了几方竞争者围攻新亚,弄得新建商业王国不久的年轻男人焦头烂额、疲于奔忙,几个月的超负荷工作下来终于病倒了。
    他的解围也是太初的“功劳”,她一失踪宋淳熙就顾不上这边了,邢氏、郑曦等人没了幕后人的指使,也就先后被被他各个击破了。
    不过这些他都不会和女孩讲,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男人大多都逞强的很。
    况且他们的关系也很微妙,她消失了这么久,这次回来既可以重新开始,也可能从此变成路人。所以他是需要重新赢得她的好感的,因此男性的尊严令他更不可能承认被竞争对手给“欺负”了。
    对于绑架的事,陆建华也不清楚,只以为女孩是自己躲起来了。
    “这样啊,那你既然没事我就先走了~”她不想多留,怕两个人都尴尬。
    “你就那么急着躲开我?”装作不在乎的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委屈。
    她没讲话,只是回头看着他,脚竟然舍不得迈步。
    现在离开的话,可能这就是最后一次两人以半情侣的关系见面了。
    “来,坐过来。”男人拿开电脑和小桌,拍了拍身边示意。
    女孩迈不动腿走人,只好乖乖的坐了过去。
    “还在怨我?”他指尖碰了碰她的袖子。
    “才怪,跟我有什么关系。”νīργzω.cΟм不怨才怪。
    “你知道吗,做手术打了麻药昏迷之前,我想的都是你,想着每一次和你的相处。”他忽然起身抱住她的腰。
    “哎哟~”男人痛苦的拧眉,看来是拉到伤口了。
    “你没事吧?”太初慌忙问。
    “有事……很疼。”νīργzω.cΟм他故意做出夸张的表情。
    “那怎么办,我去叫医生!”
    “哎——”他拉住要起身的女孩,“你亲我一下我就不疼了。”痞笑已经掩饰不住了。
    “流氓!”怎么又被他耍了……
    她不高兴打算离开了,一下甩开男人的手站起来。
    “肖玉卿在我心里的地位是很重,”陆建华突然开口,瞬间换成一脸严肃,“可是她已经是过去式了,你才是现在时。”
    “神经病。”νīργzω.cΟм她不满的说道,对这个答案显然不够满意。
    “那天是我不对,被人做弄了就乱讲话,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他指的是在四山遇到酷似老情人的女人。
    仍然是无动于衷。
    “以后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你会是我心中的第一位,好不好?这两年多来你是我唯一的一个女人,将来,”他顿了顿,“你愿不愿意也做唯一的一个?”
    “不要。”νīργzω.cΟм她把头转过去。
    “是吗,那我太惨了,明明你有别的男人我都不计较,就这样还要被你嫌弃。”νīργzω.cΟм他像狗一样蹭着她。
    “那件旗袍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选一件和她一样的给我穿?”
    这其实才是太初心里最过不去的。
    先前男人在高潮时放松戒备,回忆起旧情人来是人之常情,她虽然怨恨嫉妒、但多少可以理解。
    但平时就有意识地把她打扮成别人的样子,这点她是绝对容忍不了的。
    “什么旗袍?”陆建华一脸懵逼。
    “就是那件你找人给我做的啊……为什么和肖玉卿在校庆典礼上的那么像?”她不忿的问道。
    “校庆典礼?四山的?我没听明白。”νīργzω.cΟм他摸了摸头。
    女孩不得不又和他解释了一遍,说的又气又委屈,活像是被大人错怪的小孩。
    “我根本就没参加过那个典礼,再说她穿什么谁会记得住,我从来就记不住女人的衣服。你那件旗袍,我只是觉得好看、衬你的肤色而已。你不高兴的话就剪了,我再帮你买一百件一千件别的样式,嗯?”
    陆建华这样的直男,确实对衣服首饰的敏感度很低,对女人的打扮也很少注意细节,只会觉得好看或不好看,顶多再加个性感与否。
    他发财了之后在意自己的衣着,更多的不是因为爱好或习惯,而是作为新贵总希望被人认可,因此名牌奢侈品常年不离身,以免自己被他人看低了去。
    太初坐着不说话,怎么也没想到最过不去的心结,竟然就是个奇怪的巧合。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原谅他,换做以前她是根本不会考虑的,可是绑架让她对生活有了新的审视。
    对一个男人有感觉很容易,但给这种感觉足够的空间、发展成真正的感情,却很难、而且有太多不可控因素的阻挠。大多数即使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最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夭折了。
    男人的第一个女人大概是很重要的吧,她吃味是没错,可是和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实在是和自己过不去而已。
    非要坚持想象中的纯粹,只会让两个人白白地痛苦。
    但是要轻易的说没关系,她又不甘愿。
    “那你把亚特密斯的百分之五的股份给我。”她提出要求,想看他会不会为了自己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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