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青楼女子,也讲究个卖艺不卖身啊。
难道现在的女人,都卖身不卖艺了?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确认。毕竟,俗话怎么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就必须以身相许,对吧?
“你是想嫁给我?”
“不不不,我只想在你家里小住一段时间。”
“为什么必须是我家里?”
因为大金牙和杨姐的前夫不敢到你府上抓人,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躲在你的家里——李小宝心花怒放,却不敢透露半点身世,眼珠子骨碌碌转动:“就这么说定了,我住你家里!”
他的嘴角抽得很可笑,语气也很艰难:“孤男寡女,人家问起来,你算我什么人?”
她干脆利落:“爱妾。”
爱妾——多古典的称呼!现在的小三、二奶们,可不就是换了个说法而已吗?现代男人,但凡有钱有势,照样三妻四妾。
曲存姿只是不明白,为何她一上来就是“爱妾”?脑子有毛病?还是有自知之明,攀不上龙门就退而求其次?他长吁一声:“本人尚未婚配!”
“等你有了正房,我立即自动让位。”
曲存姿目瞪口呆,半晌,才自言自语:“你为何不干脆说想嫁给我?”
嫁给他?李小宝又看了看这间奢华得不像样的办公室,摇摇头。名分和义务从来都是相生相伴的。不,她只是想避避风头,没想沾染什么义务。这年头又不流行什么“干妹妹”了——爱妾才是最名正言顺的借口。
“爱妾有什么不好的?除了服侍金主,再没别的义务。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了睡睡了吃,什么活都不用干,成为一条肥肥胖胖的大米虫。”
她理直气壮,毫无羞愧之色。
他勉强不让自己晕厥:“做老婆岂不是更好?可以享有名誉、地位、子女和绝大部分的财产……”
“那有什么好?操不完的心,生儿育女干家务应付七大姑八大姨,丈夫三朝两日就厌倦了,旧欢如梦,新欢如云,富豪们一般只能共患难而不能共富贵,贵易交,富易妻,地位高了换群朋友,财富多了换个妻子……丈夫十天半月不回家,夫妻之间一个月欢爱不到一次,有钱的正房无非是终日遛狗打麻将逛街,比起二奶来,就算1.5奶吧……小妾其实并不比正房难过。正房付出了全部真心最后换来心爱男人的变心和背叛。而小妾们只付出了身体就得到了高额的人民币。这难道不是更加划算?”
曲存姿的嘴角再次抽了抽,哑口无言。
他还想垂死挣扎一番:“我给你另外买一套房子,行不行?”
李小宝摇头,在双重追杀的风头还没过去之前,叫她单独住一间房子,这不是摆明了叫她去送死吗?否则,何必委曲求全?
“曲先生,如果你不愿意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就算了。也罢,我不给你添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