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二人对峙,气氛冲到最高点。
那一刻,盛柏莫名就看到了她脸上那道被手杖打出来的红痕,这是他娇养出来的女儿,从来没打过,倘若从今往后真赶出去......倘若......
他还是忍不住说:“拿回骨灰又能做什么,你母亲不可能葬盛家陵园。”
盛星晚执犟无比,摇头:“总有一天我能做到,我现在只想要回骨灰盒,不惜离开盛家,剥掉盛家二小姐的这层衣服,也要讨回来。”
后方,汪世元眼泪纵横,他就知道会这样!
今日盛家亲眷皆在,盛柏作为一家之主,自然不能辱没家主风范,咬着牙硬着头皮应:“好!可雨,去给她拿骨灰盒!”
“爸爸!”盛可雨瞪着眼睛,“她泼我一脸茶,就这么算了?”
盛柏沉着脸重复:“去给她拿!”
盛可雨将手中纸团一扔,动身往旋转楼梯走去,在经过星晚时蓄意用肩膀一撞,力道用得不小。
在雪地里徒行数小时的身体,又无进食,经不住猝不及防地一撞,于是整个人直接往前方摔去。
咚——
响起一声闷响。
那是种不太尖锐的钝痛,冲击到四肢百骸,她强忍着抬起脸来,视线正前方是昂贵的黑色皮鞋。
不偏不倚,正好摔在男人交叠的长腿边。
视线往上,沈知南深沉英俊的脸庞朦在烟雾里,唇角有抹似笑非笑,漫不经心地看着颇狼狈的她。
每一次遇到他,她都很狼狈。
第9章
在女人摔在地上的那一刻,沈知南屏息一瞬。
以他的角度看去,盛星晚颇狼狈地匍在黑色皮鞋边,长发披散垂落在胸前,她怔怔抬头看他,水眸盈盈,却无丝毫求饶服软的迹象。
“没事吧?”
沈知南缓声问一句,听不出任何关心,甚至有一分笑意在里面。
作壁上观,隔岸观火。
沈知南是天生的掠夺者,他在商界浮沉掠杀,披荆斩棘到如今手握宁城经济命脉,垄断这座城市的娱乐圈以及房地产资源,资产成迷年年翻盘。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被她拒绝了两次。
现在哪怕是顺势踩她两脚,也无可厚非,但是沈知南不屑做这种落井下石的事情,不会通过欺负弱者来获得快感。
今日,沈知南到此,是盛家的贵客,盛柏怒意已抵临界点的位置,他从旁边位置站起来,两步走过来,沉身呵斥:“这可是沈先生,趴在地上像什么话,快起来!”
是她想趴在地上吗?
在盛可雨撞到她的时候,就选择性失明了?
训完她,盛柏把怒意咽进肚里,转脸尽其温和地摆出一副商人嘴脸来对男人笑道:“沈先生,圈地二期的事宜,我们不如去后院谈,有亭子可避风雪。”
看吧,盛柏只关心他的生意。
沈知南掐灭烟头,目光淡淡扫过脚边的女子,起了身:“无妨,既然盛老有家事要处理,我们改日再谈。”
“沈先生——”
盛柏没能留住男人。
笔挺的西装裤透着疏离感,从眼前略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的皮鞋踩在摊开在地上的黑色裙摆,留下一抹灰痕。
盛星晚双手撑地,怔怔地看着那抹灰痕。
文晢紧随其后,问: “沈总,不谈了?”
“恩。”
前方是男人挺拔淡漠的背影,他的步伐沉稳有规律,所有盛家人皆起身相送。
“沈知南。”
这一声喊出来时,满嘴全是血沫星子味道,肆意蔓延,她咬破口里内壁叫出了他的名字。
做什么呢?
自取其辱,还是妄想他伸手救你。
你是个笑话,盛星晚。
男人步调一顿,没回头没反应,只一瞬就重新抬脚,
文哲在旁边低声提醒:“沈总,那个二小姐好像在喊你名字。
沈知南眼角慵懒,睇视一眼文哲: “你听错了。”
文哲哦一声没再说话。
他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像是一轮月缓慢地沉进海里,了无生息。
不知怎的,盛星晚一下就想起了那晚初见那男人时的月色,那月色很美,清辉漫漫,无边缱绻。
......
顷刻;
披散黑发的女子,抱着紫檀骨灰盒从盛家冲出来,光着一双白皙的足奔进风雪里,那件白色羽绒服也没来得及穿好,斜垮垮地套在身上。
零下十几天的寒风如冰刀,生生刮得脸庞发痛。
那天,非常冷。
盛星晚的目光直接落在不远处停着的黑色迈巴赫上,汪世元跟着也追出来,手里提着双她的冬靴。
她开始赤脚奔向黑色座驾,一路上留下点点殷红。
文哲双手把在方向盘上,偏着头通过后视镜去看,在雪地里踉跄着徒奔而来的女子:“沈总,那个二小姐追上来了。”
就在一刻钟前,上车后的沈知南并不着急离开,懒懒散散地开窗点一支烟吸着,也不说话,只让文哲等着便是,等阿等,等到盛星晚出现的那一刻,文哲醍醐醒悟,原来先生在等她!
令人意外的是,下一秒,沈知南却无情绪地开口:“好了,走吧。”
文哲:?
难道不是在等盛小姐?
沈知南身旁窗户未关,分明的腕骨搭在窗沿上,指间是燃掉半边的香烟,他淡淡注视着镜中离车身越来越近的女子,沉了声:“文哲。”
文哲惊得后背起鸡皮疙瘩,他最怕听到老板以这种语调喊他,准没有什么好事。
利索地点火起步。
黑色车身缓缓而动,盛星晚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本就着急,无意踩到雪中坚硬的黑石整个人便扑进雪里。
“她摔了......沈总。”文哲打着方向盘,速度放慢,盯着后视镜没忍住,说了这么一句。
沈知南弃掉烟头,与手一同收回的,还有那格外寡淡的视线,他只恩一声,然后关了窗,再无言语。
文哲:.......
自沈知南掌权日开始,文哲就一直跟在他的身旁,数年来,从摸不透沈知南在想什么、想要什么、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文哲很清楚
一点,沈知南整个人都是冷的,连骨血是冰的,他善于攻心,长袖善舞间就将一个人的命运玩弄于鼓掌中。
外界诸多言论已将沈知南捧上神坛,有一句话,文哲记得很清楚:
世界上只有两种男人。
那就是——
沈知南,
和别的男人。
单单沈知南三字来看,不是名字,而是一个形容词,能把自己名字活成形容词的男人,岂是简单人物?
“文哲。”
冷不丁的低沉男音在车厢内响起。
文哲被拉回现实,立马应:“诶,沈总。”
沈知南低头把玩着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他慢悠悠地问话:“你有没有驯服过什么?”
驯服?
此词太过于色厉内敛,虚张声势。
“没有吧。”文哲觉得真正乖的不需要任何驯服,但他不懂沈知南,沈知南享受那种慢性的快感,一步一步,将一个骄傲的灵魂揉在掌心里。
但文哲还是决定接下话题:“狗,算吗?”
“狗?”沈知南呢喃这个字眼时,低沉笑了下,“不,完全不像,要是像一条狗得多无趣。”
文哲淘尽脑容量,想挤出点什么话来,但是无奈能力有限接不下去,他工作认真负责,效率高,但是恕他无能,他一点儿也看不透老板的内心。
“沈总,回公司?”
“恩。”
纵然车辆已驶出去极远,但文哲忍不住去看后视镜里面,刚才那个盛家二小姐的模样真是落魄狼狈阿,那么追过来老板都舍不得停一秒,看来她得罪老板的消息十有九成是坐实了......话说这消息还是他亲自放出去的。
......
盛星晚精疲力竭地匍在雪地里。
骨灰盒还是紧紧抱着的,这一次,不会让任何人再抢走母亲的骨灰了。
“小晚!”
汪世元拎着鞋追上来,年近五十的他直接跪在女子旁边,急切道:“雪里得多冻人,快起来!”
他见不得这丫头这么糟蹋自己阿,怎么就这么犟呢?
被汪世元搀着拉起来,双脚仍是深深陷进雪中的,已经无知觉,盛星晚尚不自知,没头没脑地问出一句:“要是我能将母亲骨灰葬进家族墓园呢,汪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