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翻译就是方便,在这位能干的翻译的帮助下,姚崇古顺利见到了那些警惕的苏族猎手,后者对这些从乘着大船从大洋对面过来,却跟他们一样有着黄皮肤黑眼睛的海上来客充满了好奇,一双双眼睛在姚崇古等人身上滴溜溜的乱转,怎么看怎么新鲜。这种情况姚崇古见多了,他带着友好的微笑对这些猎手说:“我叫姚崇古,来自万里之外一个强大的国度,我们叫它‘大明’,外国人叫它‘中国’,那里有亿万黄皮肤黑眼睛的人,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奉我们皇帝的命令,我带领一支船队扬帆出海,探索大洋对岸的世界,寻找可能跟我们同族同宗的民族,最终在海洋之神的指引之下来到了这里……很高兴能遇见你们,荒原上的勇士们!”伸手接过手下递过来的一把短刀递向一名身材高大的猎手:“一点小小的礼物,不成敬意!”
帕查库在一边飞快的翻译,完了还补充了一句:“姚是神明赐给我们印第安人的救世主,在拉普拉塔,他赶走了万恶的白人,将无数印第安人从苦难之中解救了出来,帮我们建立了国家,并且请他的祖国向我们提供保护,他是一个伟大的人!”
那位身材高大的猎手正是雄鹰,整个部落最出色的猎手。他一脸狐疑的打量着姚崇古,只觉得这家伙个子瘦小,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像这样的角色他一个能打十个。他问帕查库:“从南边来的人,你在说谎吧?他那么瘦弱,能赶走白人?”
帕查库叫:“以羽蛇神的名义发誓,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印第安人是比较迷信的,对方都以神明的名义起誓了,雄鹰也就相信了他的话。他接过那把短刀,拔了出来,他的眼睛登时变得比灯泡还亮!
是一把金属打造的短刀!
准确的说是一把精钢打造的狗腿刀,长度四十三厘米左右,核桃木做成的刀柄,没有任何多余的纹饰,刀身做了暗光处理,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寒光了,整把刀通体都透着河洛新军式的审美观:简朴、实用,不知道为什么,握着这把刀,雄鹰便本能的有种砍点什么的冲动!他照着一棵小树挥出一刀,嚓的一下,鸭蛋粗的小树被削甘蔗般轻松斩为两截,狗腿刀的锋利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他激动得浑身发飘,声音都微微颤抖:“来自远方的客人啊,这份礼物实在太过贵重了,谢谢,谢谢!”
姚崇古笑:“我们是客人,前来拜访你们,自然是要准备一些礼物的。”见其他猎手一脸渴望的看着自己,他打了个手势,几名印第安仆人每人捧着几把短刀上来,一人一把,人人有份。探险队在拉普拉塔平原勘测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铁矿,矿石品位极高,正好探险队里有好些铁匠,大家七手八脚就建了个小平炉,用木炭作燃料大炼坩埚钢,几个月下来用比较原始的工具打造出了四千支长矛,四千多把狗腿刀,还有大批钢制箭镞,姚崇古就用这些武器在拉普拉塔组建了印第安人历史上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军团,现在这支军团还在河洛新军的带领下进行艰苦的操练呢。姚崇古发现印第安人对一切金属打造的东西,尤其是武器有着近乎狂热的热爱,所以在离开拉普拉塔平原之前他让铁匠帮忙打了一大批狗腿刀、钢斧、钢矛之类的武器,每到一地就送一点给当地土著,这已经成为他跟对方拉近关系,从对方手里换取大量皮货、宝石的拳头产品了。这次也不例外,那些猎手得到他赠送的狗腿刀后一个个高兴得手舞足蹈,连声道谢,哪怕还有半分方才的警惕?他们拿出烤得香喷喷的鱼和海贝,请姚崇古吃,并且跳起了欢快的舞蹈,那个兴奋劲,着实让姚崇古为他们捏一把汗:他们该不会嗨过头了拿着狗腿刀四处砍人吧?
别说,还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在拉普拉塔平原,在秘鲁,在墨西哥,用大量皮货和黄金、白银从他手里换到狗腿刀和钢斧后的土著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砍人……砍白人。那些强悍的雄鹰武士和美洲虎武士白天躲在山林中与野兽为伍,夜晚就下山袭击白人的移民据点,把白人移民弄得风声鹤唳。白人已经不止一次跟姚崇古交涉,抗议他这种扩散军备的举动了:印第安人本来就很凶悍,再让他们得到如此精良的武器,白人还想好过!?
好在这里没有白人,这些苏族猎手就算想砍人也没得砍,他们再怎么好斗也不至于拿客人开刀吧?但为了防止他们拿自己试刀,姚崇古还是下令从船上搬来一箱罐头,珍藏的烈酒也拿了出来,大家就在这海滩上开怀畅饮。刚开始的时候猎手们对喝下去后肚子会着火一样的烈酒颇不适应,但是只喝了几口他们便着了迷。来自东方的牛肉罐头、鱼罐头、蔬菜罐头、水果罐头……这些河洛新军已经吃到要吐了的玩意儿让这些土包子口水狂流,甩开腮帮子咧开后槽牙,风卷残云,横扫六合,光是那凶残的吃相便足以吓退千军万马!他们瞪着一双迷离的醉眼问姚崇古:“你们是从天堂来的吗?”
姚崇古觉得很逗:“为什么这样问?”
“只有天堂才会有这样的美味佳肴!”
姚崇古无言的翻了个白眼,打心里觉得这么家伙好可怜。一堆新军士兵人见人恶的罐头便让他们认定自己是从天堂来的,如果他们见识了中国那一天吃三道菜一天一个花样,吃一辈子不带重样的美食,他们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从天顶星过来的?有可能哦!
一把刀一顿饭便拉近了双方的距离,第二天,猎手们从酣睡中醒来,郑重其事地邀请姚崇古到他们的部落去作客。姚崇古正有此意,他稍作准备,带上一些礼物,带上那二十名雄鹰武士便出发了。
一路都是平原,路很好走,只是很荒凉,除了野草和灌木就什么也看不见了。雄鹰边走边热情地向他们讲述自己的部落的情况:“我们的部落是伟大的苏族人的分支,追逐一群野牛来到了这里,并且在这里作了长时间的逗留。我们部落的人口比草地上的野草还要多,我们的勇士的力气比黑熊还大,我们的土地肥美无比,在大地上,我们苏族就是最强悍的力量,没有人敢挑衅我们!”
姚崇古问:“这一带有白人移民吗?”
雄鹰说:“有,不过他们的据点离我们生活的地区非常远,就算是跑得最快的勇士,不吃不喝地走的话也得走上三天三夜才能抵达。”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说:“那些白人真的很可恶,我们曾热情地接待过他们,在他们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们,他们在站稳脚跟之后却对我们大开杀戒!他们当然不敢招惹我们苏族人,但是原本生活在他们据点附近的部落却让他们杀干净了,这帮杂碎,早晚要他们好看!”
姚崇古心里说:“不敢惹你们?应该说是离得太远了,他们暂时还没有惹你们的必要吧!”从南美一路过来,他见过无数次印第安人跟白人移民的战斗,印第安人固然勇猛,但是落后对方不知道多少条街了,白人移民都不必用火枪,只用刀斧就能杀得他们大败!在这片大陆上,人数不多但装备精良的白人移民是无敌的,没有什么力量能够动摇他们的统治,如果再给他们一两百年时间,白人迟早会将整片大陆纳入他们的统治。不过很可惜,姚崇古并不打算让白人如愿,这么肥美的大陆让白人独占?开什么国际玩笑!
“哈,到了!”雄鹰兴奋的叫声打断了姚崇古的思绪。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姚崇古看到,在平原中央的灌木丛中,一顶顶用牛皮搭成的帐篷布列其间,他们搭的帐篷呈锥形,跟半圆形的蒙古包大不相同,可能是材料有限导致的吧。帐篷中间的空地生了好几堆火,一些瓦罐被吊在火堆上,从里面冒出一股股白气,苏族妇女正在做饭呢!好些小孩光着屁股在空地上嬉戏,男人则忙着打磨自己的石矛,忙碌异常呢。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一幕,姚崇古便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杨梦龙哼过的歌:
“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 原始社会男女光着屁股跑 男的追,女的跑 追到按在地上搞一搞……”
这个混球编的歌不是气死人不偿命就是笑死人不偿命,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看着忙碌的苏族部落,姚崇古不得不承认,这首歌谣可真他妈的形象生动!
用原始社会来形容印第安人可能有点儿过份了,但是他们的文明程度真的不比原始社会强多少。一直孤立在世界文明圈之外的美洲印第安人千万年来都是这样过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开始工业革命了,他们这些落后的文明,将是工业革命的第一批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