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只为诸君排忧解闷、博君一笑、有缘则见,无缘不强求,除非逻辑错误,前言不搭后语,否则勿指教,不喜文风离去者,除非本文三观不正,否则负分评请慎重,无论文质好坏,均是作者苦思冥想的心血,
☆、回头客
猪骨汤需要长时间熬煮,熬到骨头里的骨髓化在汤中,清汤变成奶白色才是最好的喝汤时候。但这会儿着急午食,没时间等上几个时辰,就作罢了。
因此骨头汤煲好的时候还是清汤清水的,上面飘着一层油花。缺衣少食的年代,也正是这层油花看着最诱人。随手将切好的葱花洒一把进去,既添了颜色的漂亮,又为骨头汤赠味了几许鲜亮。
青禾给两人一人舀了一碗,又用长木勺抄了汤底,就舀出半勺猪肉沫,平均均在两碗汤中。
青禾道:“大郎,先喝碗汤暖暖。”
虽然他们两个进屋就在灶下忙乎,有灶火烘烤暖和不少,但身上已经冻透,却不是这么一会儿就能缓过来的。就比如他的脚,穿得还是葵武让出来的那双兽皮鞋,仍旧冻得发僵,此刻还木木的
葵武很好养活,自成亲后,青禾给他吃什么他吃什么,从不挑剔。现下端着碗仰头就一口干了。
青禾才喝两口,葵武已经干了,就跟土匪灌酒似得,一口气都不喘。
实在糙得厉害,要是此刻穿在青禾身上不是来自末世的他,而是生长在末世前繁华富贵间的公子哥小姐们,一定是要嫌弃的。但恰恰现在给葵武做夫郎的是他,青禾不但不嫌弃,还觉得这才是男人,扭扭捏捏的,遇到丧尸哪有时间吃饭。
青禾喝着汤无所事事胡想的时候,葵武已经将伙食端到寝房内的食案上。食案旁拢上火,骨头汤被倒进鬲中置于火上温着。
“去里屋吃饭,火已经升上了。”
“好。”青禾瞥了眼灶堂,灶里的火只剩下将近未尽的火星,青禾拿着碗坐到食案旁,又给两人舀了两勺汤。“试试我做的猪肉,味道不比羊肉差。”
“嗯,好吃。”但其实从内心葵武更喜好羊肉,羊肉鲜,猪肉吃起来太过平平淡淡了。不过也不是不能吃,他也没什么不能吃的就是了。
青禾自己却很喜欢猪肉,羊肉烤着还可以,不然吃在嘴里有股淡淡的檀味,但也还好。毕竟那是肉味,想到是肉就没什么了。
“吃肉,不要总吃萝卜白菜。”青禾见葵武吃菜下意识绕过肉留给他,不由出声道。
“我没事,你该多吃肉,瞅你这小身板。再说这菜也是肉炖的,吃在嘴里一股肉味,一样。”说着,葵武把青禾新舀给他的汤泡在饭里,猪骨头汤里有猪肉沫,一同浇在饭上,汤汤水水看着还怪有食欲的。“这不就有肉了。”
青禾也同样泡饭吃了两碗,他们吃饭从来都是葵武扫尾,其实葵武吃饭一直都是囫囵吞枣,特别快,但自从和青禾成亲后,他就下意识放慢了吃饭速度,因为他怕他吃完了,青禾吃不饱。至于他自己,这么多年就没真正吃撑过。
“你吃完了?”得到青禾肯定的答案,葵武把剩菜拌饭又连着吃了两碗。
青禾瞧他似没大吃饱似得又道:“鬲上还有骨头汤,你泡饭吃,还够吃两碗。”
“不吃了,下午不用干活吃那么多也没用,况且申时还有一餐夕食。”葵武已经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青禾道:“夕食咱们可能要等到申时末酉时初了。”
“那也没关系,反正不出力,什么时候吃都行,吃得晚点,直接就睡下,夜里就不会饿了。”饭都吃不饱,就没人在乎这种吃法健康不健康了。
不过青禾还是在乎的,“那不行,吃完饭不能就睡觉,对身体不好。”
葵武不知道听没听去,胡乱点点头。
“对了,棉衣做好了,你试试合不合身,还有鞋子。”
青禾挺喜欢新衣服的,在末世他赚的薪水也就仅仅只够勉强养活自己,衣服什么的更是挑选最便宜的,根本不在乎料子之类,不漏就一直穿。来到雍启朝,葵武给他做了新衣服不说,料子还是好的,他心里是欢喜的。听葵武的话,忙就换上了。
没有可以照全身的镜子,青禾就用仅有的铜镜上下照,欣喜而稀罕地瞧着。
葵武洗过碗进屋看见这幕,也跟着高兴起来。
“大郎,很合身。”青禾眼睛舍不得从衣服上移开,说话时都没看葵武,“我非常喜欢,以后我一定要多多赚钱,给你也做一套。”
“不用,等过了年开春再给你做一套薄的,我有衣服,一个汉子随便穿穿就行。”葵武道。
“那怎么行。”青禾稀罕够了才放下铜镜,怕把衣裳穿脏了,就小心翼翼的脱下,叠得板板正正,珍惜的收进衣箱中。
葵武道:“咱家银子在哪你知道,用就自己拿,不用和我说。要是你有好地方收藏,你换个地方藏着也行,都不用告诉我。只一点,别放忘了,急用的时候找不到。”
青禾知道葵武这是看见他今日的财迷样特意和他说,他明白葵武的心思,也感激。
“我知道了,大郎。放在那就挺好,不用改。”青禾在屋里走了几圈觉得有些撑,就想着不若把明天份的糖现在做出来,也省着明天起早了。反正这种天气糖不会化,可以放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