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闻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羲和身上那件朴素的布裙,不由挑眉:“既然你说人族没有这种衣服,那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羲和笑了:“我穿这种衣服,自然是因为我的身份不同。我之前就与你说过,我是部落里的桑女。”
“桑女知道是什么吗?以桑养蚕、取茧成丝的女子,第一个发现蚕丝妙用的便是我,人族第一块制成布料的也是我。所以我有一件衣服是很正常的事情。”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羲和的眼神越发浓郁深沉。
他沉默了半晌后,忽然问道:“嫘祖,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
羲和淡淡道:“你在山上修行,又见过几个女子?”
轩辕默默停顿了片刻,坚强的继续道:“虽然我没见过其他女子,但我却知,再也没有旁人在我眼里比你更特别了。”
轩辕踌躇了一下,忐忑道:“待我回到人族之后,倘若我能证得人皇之位,到时候你可愿与我为妻?”
羲和转过头来看着轩辕,视线一下子就撞进了轩辕的眼眸里。
她微微抿唇,笑道:“好啊,那你可要快点成为真正的人皇。”
轩辕立刻笑了起来,看着羲和的眼睛似乎盛着星光一般,闪闪发亮。
又过了一个月之后,羲和与轩辕终于回到了有熊部落。
轩辕如今的衣服已经换掉了,换成了和大家一样的兽皮装。
只是他容貌俊美,身姿挺拔,一出现在人族里,还是引起了羲和周围的人的好奇与围观。
对此,羲和的回答一律是:“他是我在外面捡回来的人族,我看中他了,等我长大以后,我要让他做我的男人。”
轩辕听到这话脸红的不行,周围人族听说他已经被嫘祖看上后,也只能遗憾放弃对轩辕的想法。
嫘祖虽然看着瘦小无力,但是那手养蚕抽茧成丝的手艺却无人能及,物以稀为贵,这导致嫘祖在部落里非常有名。
当然,布虽然厉害,但在目前还在为食物挣扎的人族里,并不是必需品。
之所以嫘祖这么被人推崇,是因为布是唯一一个能在烈山部落直接换到粮食的东西。
据说烈山部落的人皇神农有一个孩子即将诞生,神农氏到处收集各种奇异的宝贝与物品,准备着迎接自己孩子的降生,柔软的布料最受他喜爱了。
也因此,嫘祖的手艺才在有熊部落极受重视。
至于有熊氏部落有自己的人皇,却还对着别的人皇毕恭毕敬这种事情……
咳咳,这种元首级大事和他们这些屁民有啥关系?他们安安静静的只负责求生就行了,最后谁赢了,就听谁统治呗。
轩辕和嫘祖回到人族之后,很快就融入到了部落里,生活勉强还算平静。
轩辕一直跟着广成子学道,剑术极佳,平时里很容易就会打到猎物。
只要吃食准备好后,轩辕就会在有熊部落里乱转起来,观察着人族的情况,寻找着改变的转机。
终于有一日,让轩辕发现了一个足以改变人族、甚至是颠覆人族现有情况的契机。
他认识了一个名叫仓颉的人族。
仓颉是个外表看上去非常普通、且还有些神神叨叨的人族,轩辕第一次碰见他时,看到仓颉来着一根树枝在上乱画,他当时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站在仓颉旁边看了很久。
仓颉也不在意轩辕过来要看得是什么,见有人过来,就对着地上的图案一个一个比划道:“这个字,是鱼;这个是数……”
“字?”轩辕缓缓出声,打断了仓颉的讲述。
仓颉一脸认真的看着他,说道:“对,就是字,我在创字。”
轩辕打量着他,问道:“你为何创字?”
仓颉闷闷答道:“很多人的记性都不好,他们什么东西都记不住,所以我想创下文字,大家只要看得懂字,把其中内容记下,以后忘记的事情,再翻一下以前的记载,就能都想起来了。”
轩辕看着地上那形象很简单,但是又意外好懂的字后,沉吟片刻,赞道:“此举大善,必功利万代千秋。”
仓颉抬起头,满脸奇异的看着他:“你不觉得我创字这种举动是没有用的吗?”
轩辕正色道:“怎么会没有用,字的好处千千万万,你让我一时说,我不大能说的全,但我可以确定,只要将它发扬出去后,这必定是大功德一件的事情。”
仓颉没有说话,半晌后忽然叹气道:“你说它是大功德的事情没有用,族长又不这么认为。如果族长不认可字的存在的话,族人们就不会和我学习,字也无法传出去。”
轩辕不说话,仓颉叹道:“不过族长是普通人,发现不了字的好处,我也不指望他了。但是族长的儿子是注定的人皇,他必定是极为有远见的一人。等他从崆峒山上学道归来后,我就把字呈上去,请他替我传授人族。”
轩辕听到仓颉的话,有些意外,但是依然没有表明身份,因为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轩辕问道:“那你现在创了多少字了?要准备以何种物为载体,将字记录下来。”
或许是难得碰到一个对文字的存在如此感兴趣的人,仓颉一点也不嫌轩辕站在这里碍事,兴致勃勃地给他回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