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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汪大夏和魏采薇这种地位的对食夫妻,在宫内宫外都有宅邸,不当差时,就住在外面的豪宅,呼奴唤婢,和高官家庭一样。
    汪大夏是个很坦率的人,吃软饭嘛,就要有个吃软饭的样子,把老婆当成上官来伺候,干了什么事情,要及时汇报,解释清楚。
    遇到酸溜溜嘲讽他的人,他面不改色的说,软饭挺好吃的,可惜你吃不着。
    魏采薇打开喜帖,“你木叔叔奔五十的人了吧,娶了谁家的姑娘?”
    汪大夏嗫喏片刻,“娶了我的继母吴氏。”
    噗!
    魏采薇正喝着茶呢,闻言要喷出来,但她碍于礼仪,强行闭嘴,茶水就倒灌进气管。
    魏采薇猛地咳嗽起来,汪大夏轻轻的给她拍背,“其实我不同意这门婚事,但是他们两个两情相悦,互相都愿意,木叔叔对大秋视为己出,我不好说什么。木叔叔对我有恩,他再婚送我喜帖,我不能不去祝福。”
    魏采薇对这对经历曲折坎坷的老夫少妻有了兴趣,想看一眼真人,合上喜帖,说道:“以我们夫妻之名送一份大礼,后日我也去凑凑热闹。”
    汪大夏很是意外,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吃软饭的,低妻子一等,但魏采薇此举是把他当做平等的丈夫对待尊敬,愿意一起去他唯一认同的长辈婚礼现场,给他面子。
    两人携手参加婚礼,新郎新娘是老夫少妻,少妻还是以前新郎以前上官的夫人,自然引来诸多异样的目光。
    但是汪大夏魏采薇这对对食夫妻出现在婚礼现场,立刻吸引了所有异样的目光!
    对食夫妻和老夫少妻,简直不相仲伯,就像砒/霜和鹤顶红不晓得谁更毒一样。
    看到魏采薇的风采,木百户开始怀疑汪大夏挥刀自宫是对是错,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熊孩子用另一种方式成家立业、平步青云,带着媳妇来看他了。
    魏采薇在新房里看到了新娘吴氏,明白当年汪千户为啥总是维护小娇妻了:长的漂亮嘛,吴氏确实是个美人。男人都是那么专一,无论多大年纪,都喜欢年轻漂亮的。
    吴氏嫁了两次,又历经磨难,一点都不害羞,大大方方的照顾女客们,魏采薇看到忙碌的吴氏,就不禁想起自己可怜的姐姐。
    吴氏孤身带着四岁的儿子在乡下谋生。
    姐姐当年也带着七岁她在乡下学习做农活自立。
    如果姐姐当年在乡下能够有人帮助她摆脱陈大郎的魔爪,就像吴氏一样得到援手,姐姐就不会被陈大郎侮辱、活活疼死在产床上……
    如果姐姐还活着,她今年三十二岁,应该嫁人生子,儿女绕膝了吧。
    可是当年七岁的我,是个累赘,帮不了姐姐。
    魏采薇那晚喝了不少酒,是汪大夏搀扶着上了马车。
    回到家里,汪大夏把醉酒的魏采薇抱到卧室,他们只是为了各自利益而结合的对食夫妻,一直分床而睡。
    魏采薇睡床,汪大夏是吃软饭的,晚上抱着铺盖,像个通房丫鬟似的睡在临窗大炕上,随时待命。
    魏采薇起夜,或者渴了要喝水,或者蚊帐进了蚊虫要拍蚊子等等,都是汪大夏伺候。
    汪大夏把魏采薇抱到床上,熟练的为她脱了鞋子、卸下钗环首饰、脱了外衣,盖上被子,将一个汤婆子放在她的脚边。然后抱着自己的铺盖,要去火炕上睡。
    “今晚留下来。”
    蓦地,魏采薇从被子里伸出素手,揪住他的衣角。
    汪大夏身体一僵,说道:“我就在睡在窗下的大炕上,又不会走。”
    妻子八成醉糊涂了,我只要不外出办差事,每晚都和她在一个房间睡啊。
    魏采薇说道:“睡在床上。”
    吃软饭么,当然要听老婆的。
    汪大夏将自己的被子铺在床上,睡在魏采薇身边,“要喝水,或者有什么不舒服就叫我。”
    魏采薇说道:“我身上有些酸,帮我按一按。”
    吃软饭么,按摩这门手艺是必须要学的。
    汪大夏立刻爬起来,跪在床上,把手伸到被子里,给魏采薇按摩,还问:“这个劲道可以不?”
    魏采薇哼了一声,应该是刚好。
    汪大夏轻轻揉捏,从肩膀捏到脚踝,捏到脚趾头时,汪大夏问:“脚上有些干燥,要不要涂点香脂揉一揉?”
    魏采薇又哼了一声。
    汪大夏把她的玉足揉捏得香喷喷的,魏采薇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汪大夏以为睡着了,就停下,下床洗了手,复又躺在她的身边。
    魏采薇翻了个身,脑袋滚到了汪大夏的肩窝里。
    吃软饭么,把肩窝给老婆当枕头理所当然。
    汪大夏自有吃软饭的自觉,没有把魏采薇的脑袋推回她自己的枕头。
    魏采薇又伸出右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好像把他的脑袋当成了南瓜引枕,散乱的青丝往他脖子里蹭呀蹭,痒的很,一直痒到了心里。
    这还不够,魏采薇的呼吸正好对着他的耳朵,耳朵尖瞬间变色,鲜红欲滴。
    汪大夏有了非分之想,但他是个吃软饭的,不好乘醉占老婆便宜,所以他轻轻将魏采薇推回了床里面。
    魏采薇的脑袋回到枕头时,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感觉老婆的目光有些杀气,汪大夏连忙解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你要我睡床的,你别喝醉了不认账,你真说过。”
    魏采薇说道:“你过来,近一些。”
    汪大夏俯下/身,“什么事?你尽管吩咐。”
    魏采薇道:“再近一些。”
    汪大夏继续前倾,面对面,两人的鼻尖都几乎要挨在一起了。
    魏采薇:“再近一些。”
    再近就要碰到老婆的鼻子了,一个吃软饭的,怎么能碰疼老婆的鼻子呢。
    汪大夏自觉的往上移了移,两个鼻子严丝合缝。
    魏采薇心道,若继续这样暗示下去,怕是要耗到天亮了,**苦短。
    魏采薇抬头吻住了他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  兰舟:软饭好吃吗?
    汪大夏:真香!再来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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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论软饭的一百种吃法
    软饭有多种吃法, 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 进宫当太监, 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 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 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 成为世界的主宰, 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 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越来越灵活,便于制造工具, 即使有短处,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 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 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 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 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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