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最读的是广州外语外贸大学,也是这座大学城里重要大学之一,虽然没有这个广州美术学院独具特色,课外生活也一样丰富多彩。他还记得他当初参加了棋社,虽然只是小小会员,不过每次有大比赛,他必参与,他喜欢跟高手一决胜负的感觉。偶尔也会获得奖项,对年底学分考核增添异彩。
篮球场上传来欢呼的喝彩,原来是院系比赛。杨最只是旁观了一会儿,自从殷展平跟他闹别扭之后,他就再没有碰过篮球。小学的时候,他跟殷展平热衷于乒乓球,每次放学后都会打乒乓球,直到夕阳西下。上了中学,他们又疯狂地迷上篮球,甚至为了打得有价值,还在暗地里落赌注。当然只是一点点的零花钱,每次赢得也就去路边吃烤串,以表示庆贺,也玩得不亦乐乎。
“彩榆又跟耿博约会去了?”白羽接过郭媛媛递过来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喝了半瓶,好奇问道。
“别胡说!”郭媛媛用眼神给了白羽暗示,黄莺这时候正好走过来。
杨最和辛蕴毅正好坐在他们的后面,听到了这番话,辛蕴毅指着郭媛媛小声道,“她们跟沈彩榆同个宿舍。”别过头又低语道,“那个走过来的女孩就是黄莺,军训的第一天李恒就喜欢上她了。她的歌喉好,唱的歌也很甜。不过可惜,黄莺喜欢的是高我们两届的师兄,叫卢耿博。听说,卢耿博和沈彩榆的关系很不一般!”
李恒买水回来了,看到了黄莺,两眼发亮,“黄莺,你们也来看球赛呀?”
黄莺和郭媛媛在聊天,听到李恒打招呼,点头微笑道,“你好,李恒!”
如沐春风的笑脸把李恒的魂都勾了去,把刚买来的水都递过去,“天气热,喝点水吧!”
辛蕴毅恨得牙痒痒地想阻止,却被杨最拦了下来。
还好,黄莺也没有接,“谢谢,我不渴!”
球赛重新开始了,黄莺和郭媛媛把注意力转移到球场上。
辛蕴毅鄙夷地拉着李恒坐在旁边,夺过他手里的两瓶水,递给杨最一瓶,自己留一瓶。
当所有人都为激烈的球赛呐喊助威时,杨最的脑海里却冒出了刚才在校园里偶遇沈彩榆的情景,微风吹过,飘逸的头发,飞扬的裙摆,这是他没见过的沈彩榆,给人一种小清新的感觉。在他的印象里,她是没穿过裙子的,确切的说,中学的时候,她基本穿的是校服,就算是冬天,也就多穿一件厚棉服。用林海涛的口气来说,就是“小财迷,终于蜕变了!”自然地,他也就回想起了昨晚那个迷乱的吻,其实并不像她说的那样“喝醉了”,而是在他的心里扎了根。很奇怪,昨晚他竟然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到了那个坐在荷塘边遗世独立的女孩,还有那柔软的唇。惊醒过来,全身发热难受,只能用大量冷水冲洗脸,等到平静下来以后,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
杨最站在杨丽丽的宿舍楼下等她,三两个学生经过,都好奇的扫了他一眼,然后又窃窃私语的离开。也难怪,西装笔挺的他拿着大包的购物袋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确实很让人浮想联翩。
杨丽丽一见到杨最就抱怨,“哥,你也太落伍了吧,我妈让你带,你还真带呢!”
杨最把手里的东西拿给杨丽丽,敲了下她的头,“你妈是关心你,别不识抬举!”
杨丽丽只能无奈的打开大包的购物袋,突然眼前一亮,“咦,有我最喜欢的面膜?还是瑛姐最了解我了,比那些乱七八糟的特产有用!”
杨最提醒道,“丽丽,你现在还是个学生!”
杨丽丽吐了吐舌头,直接伸出手,“还有更实在的!”
杨最被她打败,从手提包里取出已经准备好的红包,“就不能委婉点吗?”
杨丽丽接过厚重的红包,在杨最的脸上亲了了一下,“我就喜欢直接!”
杨最被她这么开放弄糊涂了,“喂,这在学校里呢,注意形象!”
杨丽丽挽过杨最的手臂,“怕什么,你是我哥!”
杨最被她打败,笑道,“好了,把东西放回去,带你去吃好吃的!”
杨丽丽犹豫道,“哥,不好意思,今天我有约了,明天,明天我一定陪你吃饭!”
杨最机警道,“跟男生?”
杨丽丽举起手掌发誓道,“绝对不是,真的,就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杨最见她还算诚恳,只能叹道,“那好吧,你忙吧,等有空的时候再来找你!”
杨丽丽送走杨最,立马跑回宿舍,舍友看到她提着一大包东西回来,都凑过来,“丽丽,你哥都带了什么好东西呢?”
杨丽丽把购物袋放到桌子上,“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