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妈是我妈的工友,都在服装厂上班,都住在这片儿,我很早就认识她了,不过女孩子么,平时也不联系,她又不是一个班的,文学社是她考进来的,不是走后门。”说道走后门林时新似笑非笑地瞅着齐斐然。
“我也不是走后门的啊,本人写了800字游记,一发入魂。”齐斐然反驳道。
“是的是的,齐公子文采斐然,小女子甘拜下风。”
“……”
“小男子。”林时新马上改口,“呸,这祝英台后遗症还没好。”
“行吧。”齐斐然没有告诉他,他的“祝英台后遗症”才是病入膏肓了。
他哭泣的脸,红色的嫁衣,散乱的头发,委屈绝望的神情,配合着凄美的音乐,曾多次闯入他的梦中,伴随着种种不可描述的细节。
“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我不会走,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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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爱了
第12章
把大象装冰箱,总共分三步,一,把冰箱门打开,二把大象推进去,三把门关上。
让林时新喜欢自己,如果也能这么简单就好了。齐斐然看着电视里的小品集锦,默默的想着。
林时新是个爱笑的人,要想取得他的好感,首先自己得是个有趣的人,逗他发笑,他就会喜欢在自己身边。这点王大路就做得很好,俩人总是头靠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傻笑。
虽然自己坐在林时新的后座,已经算是有了地理上的优势,可是跟王大路比还是差点儿,还好王大路是个傻逼直男。
小品里很多的梗,齐斐然都不懂,特别是那个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这……这笑点到底在哪?
为什么掉进水里的人,出来穿了个马甲,观众就笑了呢?
也许穿马甲让人发笑。齐斐然在自己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虽然从自己转学过来,和林时新的偶遇和相处已经算不少了,但其实在班里,花蝴蝶林时新真的有很多朋友,男生和女生都有,如果统计一下,用坐标衡量一下,也许自己反而是离他最近的人中,跟他说话最少的人。
而且如果林时新不转身,他总不能踢他的凳子,让他回头,就算如此,他回了头,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齐斐然活了20年第一次对自己有了嫌弃之感。
首先,要让林时新不再恐同,其次,要对自己有好感、喜欢自己,第三……,第三齐斐然有点不敢想,不然漫漫长夜,无心睡眠。第三,要让他适应自己的型号。
第三条果然让人发散思维,于是这是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5点不到,齐斐然趴到窗口往下看,小店的灯还没亮,他盘算好了,林时新说住在这里早上要6点出发,才能赶上7点半开始的早自习,所以五点钟齐斐然洗簌完,在窗口望他家,灯亮了,说明林时新起床了,这时他慢慢晃悠到他家楼下,就能正好偶遇了。
齐斐然挑中这个房子,原因就是这个窗户,可以一眼望到对面林时新的家。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确实等他出现在楼下小店门口的时候,看到了背着书包刚出门小脸红扑扑的林时新……还有提着两杯豆浆六个包子的沈莹。
齐斐然:“!?”
“哇……嘿嘿,你们好巧啊!”林时新惊讶的笑道。
“齐斐然,怎么是你?你搬到这里了吗?”沈莹问道。
“是啊,我刚搬来不久……”
“是啊!他啊,可是不辞辛苦的搬来呢……”
“闭嘴!”齐斐然粗暴的打断八婆林时新。
“啊,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就买了两个人的早餐……”沈莹说道。
“我不吃早餐。”齐斐然面无表情。
上了16路公交车,林时新背着小书包眼疾手快地坐在一个人旁边,然后努力示意齐斐然带着沈莹坐在后面的双人空座上。
出师不利,齐斐然看着坐在前面啃包子的林时新,这脑袋瓜子上面有个圆圆的发旋,白皙的耳朵尖,直直的脖颈,黑色短短的发茬上还带着水汽,应该是早上洗了头发之后没来得及用吹风机吹过。齐斐然伸手把车窗关上。
“住在这里习惯吗?”沈莹的面色越发煞白,从被林时新强行配对,坐在这里,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丧丧的气息,目前在没话找话。
“还行吧,郊区比较安静,而且,我是和林时新养了一条狗,为了方便照顾狗,才搬来的。”齐斐然解释了一下,不想发生什么不必要的误解。
同是天涯沦落人,齐斐然对沈莹充满同情。他没法像讨厌乔丰一样讨厌沈莹,毕竟他没法对一个真心实意对林时新好的人恶意相向。
“看什么呢?”沈莹问林时新,看他正在边刷贴吧边念念有词。
“别吵,新兰党和柯哀党正在pk呢,靠,我新兰党头顶青天,官方认证!”
“那都是什么跟什么?”齐斐然问道。
“柯南,你不知道吗?漫画书,还有动画片,日本的。”沈莹从手机里调出来一个穿着短裤衩西装上衣红色领结戴着眼镜的一个表情邪魅的大头娃娃图。
“哦,看着很面熟。”齐斐然想起之前在哪看过这个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