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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啊!”廖清欢还是觉得有点烫手,想想自己弄了那么多布回来,倒是可以给他再做两双鞋穿。
    “既然巧姐那边需要吃好喝好,我在饭店做事倒是方便了,这里食材比你能买到的还多。要是离得不远,你每天过来拿饭菜。这样巧姐也不用做饭了,省得麻烦,你看怎么样?”
    她想的是陆长缨肯定不会做饭,那个巧姐年纪大了,又不能操劳。就干脆她这边来做饭菜,只要陆长缨不嫌麻烦过来拿就行了。
    陆长缨正想说这事呢,他不会做饭,巧姐那边能做,但是平时食材什么的不好买,想来想去,还是廖清欢这方便些。
    既然她也想到了这点,陆长缨没推辞,“那就麻烦你这边了。”
    廖清欢摆手,“这算什么麻烦,你这边又不是不付钱,再说了,这也算相互帮忙嘛!”
    俩人简单的说了点话,得知对方中饭没吃多少,廖清欢站起身去了厨房,端了一盘子粉蒸肉出来,另一个碗里装着三个大馒头。
    “这碗粉蒸肉我请你吃,等葡萄鱼出来还有一会,做好第一份就让你带回去。粉蒸肉我怕太腻了,就再带一小碗虾丸汤怎么样?。”
    陆长缨也确实饿了,吃过廖清欢做的菜后,他有些挑剔,中午买的饭菜实在是一般,他没吃多少,又来来去去忙了一下午,他一边拿起个大馒头,一边点头。
    “你安排就行了。”
    说完,就夹了一筷子粉蒸肉送到嘴里。
    米香浓郁得很,蒸过之后完全贴合在肉上,看上去非常的油润。嚼的时候能感觉到唇齿间的软糯,吸收了满满的肉香,而裹在里面的猪肉嫩而不糜,和米粉的滋味相互渗透,还有一层黏黏的汁水在咀嚼的时候涌出来。她在盘底铺了一层白菜叶子,白菜的清香也在蒸制的过程中挥发和粉蒸肉混合,吃口粉蒸肉除了能感受到米粉的油润和猪肉软嫩之外,更有白菜的清香。
    廖清欢见陆长缨一大口肉一大口馒头,稀里哗啦的吃得一点形象都没,她不由自主的勾起了唇角,眼里透着她自己都没发现的笑意。
    她觉得陆少帅也不像她想的那么金贵,这不是挺好养活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冯巧巧(忧心):没工作可不好养活自己。
    廖清欢(欣慰):真好养活!
    这里解释一下,关于七十年代肺结核这种病,早期确实可治疗,但不能拖,拖久了就不好治。我外公就是那个年代因为这种病没的,也不要说什么那个年代看病不花钱,有合作医疗什么的。不是的,我写的时候跟我家里人对过,只有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的城里人,看病不需要花钱的。其他没有正式工作的城里人,看病也是要花钱的。另外肺结核确实不能操劳,也确实是需要好吃好喝的养着,就酱,下一章明天中午十二点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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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葡萄鱼是用普通青鱼做的, 先腌制一遍,再蘸蛋糊进行油炸。因为之前处理鱼肉,是特意把它划出一粒粒葡萄的形状,油炸的时候蛋液膨胀, 形状愈发的饱满, 看起来确实非常的像葡萄。
    刘红星没见过鱼还有这种做法, 他在这饭店干了那么多年,从前那些师傅也无外乎是红烧或者是清蒸, 少有做得这么复杂好看的。
    因为廖清欢,他算是长了不少见识。
    “师傅,您完全可以去考一级厨师了,三级厨师证根本就配不上您,当初怎么没直接考一级厨师啊?”
    刘红星见廖清欢屏气凝神的从锅里舀出芡汁,缓缓的淋在鱼肉身上。光闻就能闻到空气中酸酸甜甜的味道, 口水不由自主的分泌了出来。
    廖清欢一勺勺的芡汁淋过去, 保证每一片鱼肉都沾上芡汁, 听到刘红星的问话, 翻出了原主的记忆。
    钱大嘴和廖向国对原主那么不上心, 怎么可能会送她学厨,当初差点没把她送去做知青。原主她妈没了之后, 外公外婆那边也不管她, 毕竟她长得壮实, 一看就是能吃, 实在是不敢收她啊。
    但是原主她妈当年却有一个好姐妹,俩人一个在工厂做事,一个在工厂食堂做饭。原主妈没了之后,倒是这位好姐妹时不时来看顾原主一下, 也会偷偷给原主带些吃的。听说钱大嘴他们想把原主送去做知青的时候,那位阿姨还跟廖向国大吵了一架,然后就问原主要不要学厨。
    原主虽然怯懦,可人不傻,她这身体去乡下估计没命回来,就干脆点头去学厨了。
    既然不用安排原主,还有人带一段时间,万一学会也是个厨子,钱大嘴和廖向国俩都没意见,毕竟真成了厨子上班能拿工资,对家里来说是一笔大进项。
    于是原主就跟着那阿姨学了几个月,勉勉强强考了个三级厨师,原本是要进厂子里跟在那阿姨身边做事的,但位置被厂子领导的亲戚顶替了。正好那时候和平饭店总有厨师出事,已经没有人愿意来了,上面就直接把廖清欢安排了过来。
    其实原主就不怎么会做菜,虽说是从小做饭,可钱大嘴这人心眼多啊,只让她炒点小青菜什么的。肉菜都不要她动手,怕她偷吃。那阿姨说是说厨子,但也只是笼统的会做那么几个菜,炒不熟的就加水焖,焖不熟就加水再焖一会,这样子做出来的菜,味道也就那样。只是在食堂做菜有油水,倒也混了这么多年。
    原主来接手这边就惨了,当初还有几位厨子在,那几位厨子都抠着自己的手艺不愿意教,还不让原主上灶。等原主真的顶上来做菜的时候,那味道如何才被大家知晓。偏偏她还从钱大嘴那学了抠门,做菜不舍得放油,分量还做得少。
    一来二去,这饭店自然就没生意了啊。
    “以后再去考,手艺摆在这,什么时候考都行。”廖清欢把最后一勺粘稠浓厚的芡汁淋上去,所有葡萄鱼配套的芡汁刚刚好。
    “也是。”刘红星点头,反正师傅厨艺好。
    廖清欢把其中一份比较大点的葡萄鱼端起来,放到食盒里,又装了一碗丸子汤,外带三个大馒头,然后拎着食盒到后院交给陆长缨。
    “好了,快带回去吧,巧姐那边估计吃不完,我多装了两个馒头,你晚上要是饿的话可以吃点。”
    廖清欢细细的吩咐道,细致得很。
    陆长缨脸色不由自主的柔和下来,正要走的时候,廖清欢左右看看,然后扯住陆长缨,踮起脚凑到陆长缨耳边,小声说道:“你没有身份,会很麻烦,如果查到的话可能要被抓起来,最好想办法去弄个身份证明下来。”
    或许忙累了,她声音有些哑,很传统的海城腔调,又侬软侬软的,像小钩子一样,从陆长缨的耳垂开始挠,挠到了心尖尖上。
    因为挨得近,还能闻到她身上酸酸甜甜的味道,陆长缨也不知道怎么的,不着痕迹的就咽了口口水。
    他觉得,可能是廖清欢身上的味道很开胃。
    等陆长缨走了,廖清欢唇一抿,感觉陆长缨好像没认真听的样子。
    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反正陆少帅能耐得很,身份问题肯定是能弄好的。
    陆长缨拎着食盒回了家,冯巧巧正靠坐在沙发上缝一件衣服,这会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没舍得开灯,只是点了一盏油灯。
    见他回来,冯巧巧放下手上的针线。
    “回来了。”
    “恩,这是给您带的,今儿个和平饭店那边做了葡萄鱼,还有丸子汤,闻着味道都很不错。”
    陆长缨把馒头拿出来,几个圆圆胖胖的馒头放在碗里,看起来非常可爱。
    冯巧巧本来不饿的,她年纪大了,这些年又省吃俭用把钱留下来给儿子补贴家用,每晚就养着不吃的习惯。
    今天要不是陆长缨坚持,还把饭菜带回来了,她是准备坐一会然后就睡觉的。
    这会看到白白胖胖的馒头,又闻到葡萄鱼酸甜的味道,以及装在大海碗里粉嫩的虾丸,胃里面突然就空虚了起来。
    “吃不了这么多,我再去拿几个碗来。这个病传染的,咱们分开吃。”
    冯巧巧自己向来都是一套碗,也不怎么在外面吃,就是怕传染给别人。
    把菜和汤都分开,陆长缨又拿了个馒头陪着冯巧巧慢慢的吃,他倒是已经饱了,只是再吃点也没多大问题。
    葡萄鱼表面酥脆,里面的鱼肉嫩乎乎的,蘸着酸甜的酱汁吃起来非常爽口。哪怕是他平日里不怎么爱吃这种酸甜口的菜,都觉好吃。
    冯巧巧则端着碗,小口的喝着丸子汤。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这么舒服的吃过一顿饭了。时时要担心会不会有人把她赶出去,早上得早起去干活,还得计算着手里的钱和票,要给乡下儿子他们一家留着。
    平时她就是一碗白粥,一小碟子咸菜对付两口。哪像今天,从早上到晚上,就没有一顿不好的。
    虾丸汤很鲜很香,清清淡淡的汤,凸出了虾丸原本的鲜味,而虾丸吃起来也很弹嫩,应该是现打出来下锅的。汤里还放了小青菜,喝一口热乎乎的汤汁下肚,从口到胃,都满是清香馥郁。
    他们在这边吃葡萄鱼和虾丸汤,万国饭店的张兴国和郑楚华,也吃着葡萄鱼。
    “楚华,兴国,快尝尝,这是我的拿手菜葡萄鱼,当年跟在我师父身边,学了好几年才学会的。”张瓢高兴的指着桌子上长得像葡萄的一条鱼。
    林碗挤兑他,“三师弟是厨艺最不精的了,这葡萄鱼都学了几年,当初要不是这葡萄鱼啊,都成不了一等厨师。”
    “二师兄,你厨艺精湛,当年也不知道是谁做一碗腌笃鲜做了三年,天天被师傅骂火候掌握得不对。”
    张瓢也不甘示弱,说是说师兄弟,对方也不过是比他早进门一刻钟而已,要是他先进去,这会做师兄的可是他。
    旁边还有个憨厚的杨盆在那里憨憨的劝说,“不要吵不要吵,二师兄现在腌笃鲜做得最好了,三师兄现在葡萄鱼做得最好,都好都好。”
    张兴国坐在一旁都乐死了,伸出夹了一块葡萄鱼,小声跟郑楚华说道:“我才发现他们的名字是锅碗瓢盆,哈哈哈哈,这师傅真会取名。”
    郑楚华眉眼一动,冷悠悠的看了他一眼。
    原本只是吐槽,结果林碗是个耳朵好使的,还听到了,他一转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吓得张兴国手一抖,心里暗暗后悔为什么要说他们的名字,谁知道那林大师傅嘴一咧,笑得格外的开心起来。
    “我们师傅会取名吧?她老人家说了,既然是跟灶边上的活打交道,那就给我们取这样的名,能跟锅碗瓢盆更好的沟通,这样一来学厨没问题。”
    “对对对,我们师兄弟几个都是做厨子站稳了脚的,师傅她老人家这名字取得好。”张瓢一脸骄傲的表情。
    杨盆也憨憨的点头,“是的是的,我最笨了,现在在厨房做事也干得好。”
    张兴国绷着脸,尽量不让脸抽动。他倒是觉得,他们的师傅纯粹就是诳他们的,难道不是因为这样取名省事?
    “当年拜师可不像现在拜师,当年认了师傅,那就得当自己爹妈一样对待。我们几个都是很小的就进了廖家酒楼,那时候还没灶台高呢,我们师傅的爸爸都还在,当时师傅年纪也不大,为什么收我们当徒弟,只是因为当年我们家里穷,实在没法养活了,她看不过眼,才把我们收进去当徒弟的。”
    林碗一说起自己师傅,脸上的凶煞气都没有了,看起来非常的柔和。
    郑楚华夹着葡萄鱼吃,听他这么说,点了点头,“我外公说过,当年他是差点被卖了的,是师祖她路过看见了,就说收了当徒弟,才在那个年月活下来。”
    “可不嘛,我是自己爹妈都没了,还有个妹妹要养活,当年就住在廖家酒楼不远处的桥洞下面,见着师傅她收徒,就赶紧冲进去了。谁知道这家伙比我还精明,快了我一步,成了我师兄。”张瓢指着林碗,对他快的那一步可不满意了。
    “你们可能不清楚,当年真的穷苦人家日子有多苦,都是逃难过去的,没家没钱没住处,桥洞下面都住满了人,每天都能看到有人饿死冻死。”
    张兴国也不笑了,听着这种话,还是很沉重的。
    “对了,我外公特意问起了许师傅,说他是最小的,我这边也只找到了你们,没找到许师傅。”
    郑楚华知道外公最惦记小师弟了,老说他性子急,做事不考虑后果。
    “小师弟他……那时候大师兄已经走了,我们几个还没走,回廖家酒楼的时候发现师傅没了,她身边还有张船票。那会大家都在大撤离,国内待着哪里都不安全,这船票不用也是浪费,我们师兄弟几个抓阄,谁抓到了那船票就归谁,愿意走就走,不愿走就留在国内。然后小师弟抓到了,他拿着船票去了鹰国,一晃这么多年,什么消息都没有,也不知道他在那边过得好不好。”
    杨盆叹了口气,他们倒还好,一直待在一起,好歹有个帮衬,小师弟当年才多大啊,就孤身一人去鹰国。早知道就把他留下来,大家一块,熬过那几年后,现在大家也过得好好的。
    “难怪一直找不到人,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情。”张兴国插了句嘴。
    “其实我们都还好,就是师傅,她那会多年轻啊,就那么突然间没了。连个家都没成,什么都没留下来,廖家酒楼都没人继承了。”
    一说起这个林碗就想哭,膀子那么大的汉子眼眶红红的,看得张兴国赶紧又低了头。
    张瓢这会没跟林碗呛声了,只伸手拍拍他的肩膀。
    “不说这些,至少师傅走的时候没吃什么苦头,嘴角还带着笑呢。再说了,咱们师傅多好的女人,哪有人配得上她啊,没准她老人家在下面过得潇洒自在得很,咱们每年给她烧的纸钱可比烧给大师兄的多多了,够她老人家挥霍了,你要不放心,今晚咱们再烧。”
    这回是郑楚华嘴角抽抽了,他可都听到了,给他外公烧的纸钱少,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林碗擦了一把眼睛,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主要还不是师傅没留个后,但凡是有个后人,咱们也能把他带大,再把廖家手艺传给他,这样廖家才不算是全都没了。”
    “我知道我知道,咱们不都学了嘛!以后要是有合适的机会,咱们收养个孩子,让他姓廖,就记在师傅名下,喊师傅娘。这样师傅也算有个儿子有个后,万一有机会回廖家酒楼,再让他好好把廖家酒楼经营起来不就行了。”
    张瓢出了个主意,觉得这想法可行。
    林碗看着张瓢,兴奋的在他肩膀上拍,“好注意好主意,三师弟你脑瓜子真好使。”
    杨盆也点头,“这想法好。”
    三师兄弟因为这主意兴奋得不行,举起酒杯开始对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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