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宿歌倒下后不久,宿清亦是察觉到了不妥,可到底也晚了。所以最后,两人因血气而昏迷过去,被宿敛玉安排在了血气相对稀薄一点的前院里。
    “槲生,你,是怎么从鬼渊里出来的?”谢逸致最想知道的便是这个问题,当年她得到他不知所踪的消息后,便出门寻人。哪想最后人没寻到,倒是遇了个老冤家,得知了他周身灵力被封跌入鬼渊的消息。
    鬼渊传说是十万年前一位修仙的前辈划出来关押恶鬼邪灵的地方,各大仙门都有鬼渊的传送法门,便于将捉到的恶灵关入鬼渊。鬼渊中有那位前辈下的禁制,无时无刻不在蚕食众鬼们体内的血气,算是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
    可不知何时,各大仙门中的传送法门失灵,鬼渊也时不时有极为强大的恶鬼摆脱了禁制,在此世中横行。
    鬼渊世家世世代代身兼灭杀恶鬼之职,有实力强大的修士坐镇,自万年前便再没有听说过鬼渊发生过什么大事了。
    那么,当初没有任何依仗的槲生,又是怎么出来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点个收藏吧,这是我最大的动力啦。
    比心心,这个故事构思了好久,有不少伏笔,大家可以猜一猜哦。
    (捉虫)
    第5章 往事可忆【一】
    槲生是谁?若问当年的她,那可真是问错人了。
    当年的她,有着二三好友,整日随着他们斩妖除魔,行正义之事,过了人生中最潇洒的一百年。至于那些寻常仙子们关注的天姝榜天衍榜的变动、哪座城的水粉胭脂、哪座城的俊俏郎君,却是一问三不知。
    也许是受了母亲的影响,自她从父亲手里接过第一件法器——浮云时,她便再也没有像短暂的孩提时光那样肆意玩闹过了。她像是一下子明白了许多事,明白了谢家家训,明白了父亲为何要说那些话,迅速地成长起来,终于成长为一个能称得上是谢家子弟的谢逸致。
    与槲生初遇时正值寻仙会,谢逸致应好友之邀参加了这项三大家族在修仙之人中每五十年便举行一次的活动。寻仙会只允许各家百岁以上三百岁以下的小辈参加,一来是为了方便彼此了解实力,二来是为了各家小辈可以结交些道友,以后外出也算有个伴。
    寻仙会抽签决定每个小组的具体内容,此会只有三个内容:慕琼令、颂雅令、集风令。慕琼令即屠恶,斩杀祸害四方的凶兽恶灵;颂雅令则是寻天地所化生的天材地宝;集风令同前两个不同,集风令在于阵法之修习,需前往星岐谢家所在的燕云寒破阵。限期一年,各令中均只能有一次机会,一旦对哪一个出手,便会被打上印迹。一年之后,各令中通过排列完成此项任务的难度来排名。
    此间天地有龙族一脉,受天地馈赠,出生即可化形,无需像其他妖族一般修炼上万年才得以化形。龙族得天独厚,拥有空间秘法,为了让族中子弟有历练之地,龙族前辈划下了一片名为八弥境的空间,其中禁锢着无数凶兽,亦有不少天材地宝。所以一直是参加寻仙会的各家子弟的一个选择,不过修士到底不比龙族强大,进入八弥境本就有些搏命的想法,再加上八弥境空间游离在此间之外,只有在习得空间之法的龙族带领之下才能出入。
    谢逸致与云江叶家的叶铮、阳羽向家的向许宁是一个小组,三人本就是好友,此次寻仙会也自然是一个小组一起出动。三人抽到了慕琼令,向许宁提议去龙族虚衍的八弥境中完成任务,也能提升一下实战经验。三人虽说各有所长,但向许宁的话两人多半也会听上一听,听他如此说,在能够自保的情况下故而选了八弥境这等凶恶之地。
    三人入了八弥境就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前进,没一会儿就遇到了一只在某个洞口徘徊却始终没有进入的妖兽。他们并不能靠肉眼观测出此兽是否是凶兽,是虚衍中善于变化隐匿的瑞兽麒麟也难说。最后也只能靠着谢逸致布下阵法来确认。
    八弥境中是存在着上古瑞兽麒麟的,尽管已经有万年没有人见过,但瑞兽的存在的的确确是被八百龙族所承认的。
    那时谢逸致手中还没有后来专门制成的布阵法器闲情,只有一柄伞——法器浮云。浮云的防御能力极强,攻击能力也不弱,比起向许宁手中的仙剑追歌也不遑多让。
    谢家本就主攻阵法,谢逸致虽不能直接凭借浮云布阵,但结印布阵的速度亦是极快。咒印打出最后一道,不远处的妖兽大吼一声,像是受到了什么攻击一般,同时额上亦浮现了密密麻麻的血色纹路。
    “看来是只大家伙啊!”叶铮是三人中最乐于斩杀妖魔的人,可惜就是时常盲目自信,或许换种说法,叫做不惜一切也要捍卫正义。这种太过想当然的性子让他吃过不少亏,但也正是这性子,让他们三人能够相遇。
    叶铮提着他的醉生就冲了上去,在凶兽的右眼上出了第一剑。凶兽吼叫一声,周身的怨气散开,却在不到方圆一里的地方被什么东西禁锢的死死的,再难向外逸散。
    “阵法?”向许宁抛下一个疑问,亦是上前援助。他三人之中,实力最盛的便是向许宁,年仅一百七十岁便跻身天衍榜中,曾经一人斩杀三只为祸一方的恶灵。
    谢逸致在周围感知不到阵法的咒文波动,也不敢武断地下结论。只好先将疑问放下,待他三人斩了这只凶兽后再一探究竟。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