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头萧果然不负期望,没用多久。便把结果报给了秦元。——左邻右舍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响动,也没有看见什么人出入他们家,因为天黑大家都回屋睡觉了。不过。他们已经查清楚,案发当晚。被死者刘虎包夜的青楼女子,是董家花楼上的女子小桃红。起更的时候去的。五更时回来的。人已经带到了衙门等候询问。
秦元拍了拍萧耗子的肩膀:“你办事还真是快捷!很好!”说罢,跟吴雄来到前衙刑房的客房,一个打扮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挤眉弄眼跟刑房的衙役说笑。那些书吏见到秦元他们进来,赶紧一个个都溜回了各自办公条案后面,继续办公。
那女子拢了拢鬓发,凤目一挑,瞧向秦元,嘴角立即荡漾起一抹甜甜的还略带几分羞涩的笑意:“哟!您就是会秦大人吧?”
“你认识我?”秦元奇道。
“那当然,秦大人您的名气,早已经在余江县家喻户晓了,奴家虽是青楼薄命女,却也是知晓的,今日得见秦大人,奴家当真三生有幸啊。”说罢,起身盈盈福了一礼。
秦元见这女子谈吐倒也不俗,不觉有几分好感,见这屋人多,便跟吴雄一起将她叫到隔壁空房子里,关上门,让她坐下,自己和吴雄各拉过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这才问道:“我们把你叫到衙门来,是想问你一件事……”
“奴家知道,先前在花船上,奴家已经听捕快大哥说了,就是刘掌柜被人杀死在屋里的事情吧?真是怪哉了!那晚上他起更的时候叫我去的,陪了他一夜,把我折腾了个够,才给了我五钱银子,天没亮,五更的时候就让我走……”
“你是五更天离开刘家的?”这跟尸检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是一致的。
“是啊,当时他赶我走,我说这黑灯瞎火的我害怕,等天亮再让我走行不?他不干,说他困了,非让我走,我只好走了。摸着黑回到花船。——这种人要你的时候把你当个宝,完事了当你是根草。气死我了!”
“你出门之后,他来关大门了吗?”
“没有!四更天的时候,他说饿了,去厨房端了碗汤来喝了,吃了点肉,却不让我吃,真是抠门!然后他就说困得很,要睡觉,就撵我走,我就一个人走了,他也没有跟出来关院门,我也懒得理他的门,心想最好有人进去把他家偷了,那才解气呢!”
“这么说,你走之后,刘家房门就一直开着?”
“嗯!——不是我不管,我没办法管啊,院门只能从里面上拴,他自己不出来关,可不关我的事!”
秦元道:“你经常去他家吗?”
“常去!隔三差五的他就叫我去陪他过夜。”
“整个夜晚,就你们两个吗?”
“还有他婆娘,住厢房呢。他婆娘从来不敢管他的事,看着我在正屋跟他快活,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生得人高马大的又有什么用?”
“除了你们两,没有旁人了吗?”
“没有了,——奴家知道元想知道什么?是谁杀了他是吗?这个奴家就不知道了,反正五更天我离开刘家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
吴雄冷冷道:“没错,可是你离开之后,他就死了,而且有没有旁人在场,你怎么解释?”
“哎呀我的天呐!”小桃红很夸张地抢天抢地哭了起来,捶胸顿珠拍着椅子扶手,“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呀!我为什么要杀他?他一个大老爷们,我怎么杀得了他呀!老天爷啊!你开开眼啊!”
“别哭了!”吴雄一声厉喝,把小桃红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畏惧地望着吴雄。
吴雄道:“如果趁死者熟睡的时候,就算是一个柔弱的女子,突然用铁棍这样的致命凶器打击死者脑袋这样的要害部位,一样可以打死对方!死者抠门,而且五更天叫你离开,你气恼不过,便趁他熟睡之机将他乱棍打死泄愤。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小桃红不敢再哭闹,只是苦着脸道:“秦大人,奴家真的没有杀他,他抠门奴家早就知道了,给钱少就少点呗,多接几个客人也就赚回来了,犯不着杀他啊,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奴家还没活够哩!非要说奴家杀人,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
秦元想了想,又问道:“你当夜到刘家过夜,穿的是什么鞋子?”
“呃——,就是脚上这一双啊!”
“脱下来我看看。”
小桃红扭扭捏捏的,红着脸终于把三寸金莲抬起来,轻巧地将一双红色绣花鞋脱了下来,递给了秦元。
这还是秦元第一次见到古代青楼女人裹脚的样子,那小脚穿着一双雪白的袜子,看不见里面,不过肯定是畸形的,因为外表就能看出比正常人的脚明显要小得多。
他拿过那绣花鞋,原以为女人裹脚,鞋子会很臭,可是这鞋子拿到手里,却是香喷喷的,不觉有些奇怪。
却原来明朝中期女人已经开始裹小脚,男人也很畸恋那双现代人看起来很可怕的小脚,他们却当成宝贝心肝,喜欢把三寸金莲拿到手里把玩,更有甚者,还用这小巧的绣花鞋作托盘用,将酒杯放在鞋里斟酒吃。
由于青楼女子的绣花鞋经常被客人拿去做这些用场,所以这鞋子不能有味道,不然就太扫兴了,因此青楼女子的缠足必须经常洗,鞋子袜子都是经常更换,而且还要用熏香熏染,以掩盖些许的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