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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这种东西真是麻烦的要命。
    请别在意,我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想法。
    不过,我所遇到的女人,几乎大部分都是如此。
    富家子弟的头衔和遗传母亲相貌的俊脸,仿佛天子骄子一样,这就是我——柯弘名。
    我不太喜欢女人,因为我的母亲,还因为那些爱黏人的家伙。
    我从小就知道父亲不喜欢母亲,甚至顶着多少舆论的压力也要把外面的那女人给接回来,和我母亲离婚。
    而我母亲也真是傻,竟然被如此对待也要委曲求全留在父亲身边,直到那女人带着比我大的孩子进了家门,她才落败似地灰溜溜离去。
    留下了我。
    我并不恨她,她不过是一个为了爱情放弃自我的可怜女人,在不知道真相之前,我讨厌的只有那个女人,还有她的儿子——宋栾。
    我为什么不姓宋呢,宋弘名,也算一个能听进去的名字吧。
    但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不愿和那家伙有半点关系。
    因此在母亲离开以后,我不顾任何人的反对改名为柯弘名,和我母亲一个姓。
    反正我的父亲,也更希望宋栾来当他的接班人。
    和朋友逛街的路上,碰到了和我一个组的昝又儿,早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我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但出于自己本身不爱与女人接近的个性,我并没有打算追求她,对她的感觉也仅仅停留在有好感这个阶段,并不是喜欢。
    她当时正一个人在街上逛,穿的裙子十分衬托她的身材,凹凸有致,童颜巨乳。
    单看她的脸,那与其胸前的尺寸是极其不搭的。
    他们拉着我过去搭讪她,我想她并没有认出我,因为开学第一天,她只和江泰然那个长得像女孩子的家伙搭话,并且聊的很开心。
    “小姐姐,你一个人吗?不会无聊吗?不如和我们一起玩~”
    我有些佩服他顶着那样一张脸也敢去搭讪女孩子,即便家境不错。
    他似乎也有些自知之明,没有故意装出一副英俊潇洒的感觉,而是亮出手上那副劳力士Ba色l的手表,证明自己有多阔绰。
    我一向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我对她有好感,但也还没到英雄救美的程度,便只是站在一边,百无聊赖地欣赏周围一点也不有趣的风景。
    “你的搭讪方式好俗诶,如果手毛多,就不要戴这种显得你手更加黑的手表,一副暴发户的模样,喏,这款更加适合你,还能突显你的气质,要不要去试试看?”
    她拿出手机来在上面点了几下,然后摆出来给那家伙看,一脸认真的模样。
    这种拒绝方式虽然新颖,不过要是能够转移谁的注意力,也只能说那人是个傻子。
    “造型还不错,在哪里有卖的?”
    果然是个傻子,我差点笑出声音,其他人也围了过去欣赏那副高大上的手表。
    “就在那边有卖的哦,Y613店铺,那里的奢侈品都是良心货~超级适合你们这样的高富帅,快去看看叭~”
    她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对街的商铺,然后低头看看手机:
    “哎呀,我快要迟到了,就不和你们说了,下次再见哦~”
    那语笑嫣然的模样,差点没晃到那几个男人的眼睛。
    他们愣愣地点点头,然后商量着要不要过去那边看看,还叫上了我。
    “不用了,你们去吧,我回家了。”
    我朝他们摆摆手,往昝又儿离开的方向走去。
    不过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要去找她的想法,只是刚好,我家也在那个方向罢了。
    “喂,我已经在这片区域逛了好久了哦,你还不来本少女就要被别的男人给勾搭走啦~”
    她就在离刚才一条街的拐角处站着,拿着手机不知道和谁打电话,凭我优秀的听力所听到的部分来判断,对面的大概是她男朋友。
    约会迟到吗?看样子还迟到了不少时间,也真亏她脾气好,才能这样一脸无谓地对男友撒娇,忽略掉刚才被人搭讪的事情。
    “那边还有事吗?……嗯嗯没关系,我在这边等你。”
    我似乎有点坏心眼,想看看能让她等那么久的家伙长什么样子,也想看看她接下来的反应。
    她挂断电话,脚边突然有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蹭上来。
    她那双鞋子似乎是股cci今年的新品,整天听表妹念叨着那有多好看,有多难买,穿上以后连我碰碰都不行。
    昝又儿家并不算非常富裕,最起码和宋家比起来是这样的,她父亲昝儿野的名字在市里也算响当当的人物,不过做的却不是生意,而是饭馆,因此经济状况也只能说是中产家庭。
    这样的鞋子被流浪狗踩到,一定会很心疼吧。
    “小乖乖怎么啦~知道我在这里等人所以特地来陪我嘛~好乖好乖,我带你去洗澡澡好不好?”
    她蹲下身子,稍微掩了掩裙边,避免自己走光,然后用手摸摸那条小狗的脑袋,自言自语的模样又傻……又可爱。
    也许是知道附近就有一家宠物店,而这边的流浪犬实际上也很少见,我认为她大概觉得这是缘分,竟然就刚好蹭上了她,于是将它不嫌脏地抱了起来,往宠物店走去。
    我也因为想起自己没吃午饭,而随便走进了旁边的一家餐厅,坐在窗边点了些菜品。
    一个多小时以后,我看见她从那家宠物店走了出来,还买了一条牵狗绳套在那条流浪狗的脖子上。
    哦不对,不能叫流浪狗了。
    知道她是个蛮善良的女孩子,我对昝又儿的好感度又加了一些。
    因为宠物不能进餐厅,所以她放弃了走进来等人的念头,到超市里买了包小型狗粮,手上还拿着一个碗,据她后来在某次聚会上说的,这个碗是超市老板送给她的礼物。
    就那样找了一个座椅,她抱着焕然一新的小白,坐在那继续等待她的男朋友。
    之所以知道它叫小白,是因为我后来有到那家宠物店逛过,也看到了它。
    听老板说是少女的家里人对猫狗毛过敏,所以寄养在这里,每个星期都要来看几次才安心。
    我也瞒着她偷偷去看过好几次小白,带它出去遛遛,给它买了好多狗粮和玩具。
    大概,也是出于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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