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可惜,我没了当年的武力值,只好用嘴皮子还击:“没关系,反正那只蝉都是我们程家的。谁当黄雀谁当虫,反正都轮不到你。”
    “你们程家?”苏思雅狐疑,而后恍然大悟,“我说那女孩儿的名字也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原来姓不好。”
    我是真的忍不住要动手了:“你再说她一个字试试!”好在她识相,懂得知难而退,临走前发下狠话。
    “呵呵,我看你们姐妹情深的戏码能演多久。”
    那句话怎么讲来着?和别人吵架的时候总觉得没发挥好,回过头恨不得回炉重造再来一次。
    第12章 三月婚礼
    学生公寓。
    “真傻。她吐槽你姐妹情深能演多久,你回:你能婊多久,我就演多久呗。”
    还是盛杉厉害,自损八百,也要伤敌三千。我气得正啃辣条,她的还击令我岔气,呛到喉管痛苦得不行,抓起手边的奶茶就往嘴里灌。
    盛杉温柔地夺下我的奶茶,轻声说:“喝饮料对身体不好。喝点酒吧。”真是爱死她损人的样子。
    夜幕渐渐降临,我俩一人端个红酒杯品着,坐在阳台看不远处的篮球场。
    那里的男孩们沸腾着热血,令盛杉想起大学时的周印,遂扁扁嘴说:“怎么见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还是没发觉有谁比他好?”
    除夕当日,和解绫在院子里的谈话浮在脑中,我禁不住问:“你不挽留周印,不是因为拉不下脸吧?不然凭你盛小姐的手段,想毁掉一桩婚事难度也不大,解绫都给我分析过了。”她杯子里的液体晃啊晃,好半晌才说:“什么都可以困住他,但绝对不该是我的感情。”精致的眉眼盛满孤寂。
    我被她这种大爱感动得一塌糊涂,自饮了好多杯,迷迷糊糊的差点从阳台摔下去,好在盛杉眼明手快地拉住了我。恰逢叶慎寻到学校找我,见到惊险一幕,将我连抱带拽地弄进房间。醒来后,听见盛杉抱怨。
    “我这个刚刚失恋的人已经够可怜了,你和叶慎寻能不虐单身狗吗!”
    我好心虚。如果她知道叶慎寻老是抽风出现只为索抱,她估计真会拿菜刀砍死我俩报复社会。
    周印和解绫的婚礼就定在三月底。
    中旬,我竟然接到解绫电话,说想请我当她的伴娘,因为叶慎寻是周印的伴郎。大概猜到我会因为盛杉而拒绝,她加上一句:“我在国内没什么朋友,只觉得和你有缘。”
    话说到这份上,我不好一口拒绝,推托道:“那我看看课程表。听说当伴娘还得排演什么的,你和周印的婚礼应该过场更多,我怕请不了假,晚上答复你可以吗?”“好。”
    下午的课结束后,我去盛杉系上找她,一路上心事重重,不知该怎样开口对她说起这件事。毕竟解周两大家的喜事,肯定会上报,没有瞒她的必要。也不想有隐瞒。
    经过排练厅,一阵低暗的小提琴声传来。我原本无心欣赏,忽然听得小提琴奏出的旋律特别像《一生所爱》,遂借着打开的门缝,探头望去,便见阴影里,唯一的光打在那人侧脸。他的下巴抵着白色琴漆,一个人的时刻,防备完全卸下,温柔像接满的水,滴答滴答溢出。
    只是,魏光阴的观察力和他的智商成正比,属于特别容易被惊动的类型。我不过贪心地驻足听赏了半分钟,他的琴声戛然而止,声音厉了许多:“出来。”
    被抓包的我准备开跑,他比我更先转身,窥到我仓皇狼狈的背影:“改改?”我抬起的腿重新并拢,回他以尴尬的苦笑:“对不起,没想打扰你。”他盯着我看了几秒,没接话,回身取琴拿弓,“进来听吧。”
    偌大的排练厅,他是舞台上唯一的光源。那曾是我铆足了劲也想扑上去的亮,何时开始,我只能避之不及。
    被魏光阴刻意低了八度的琴音,听起来压抑沉闷,像下雨前的闷雷,将冰封的往事凿开一个洞。洞口随着旋律慢慢塌,我的指甲缓缓嵌进肉。幸亏,座位这边的灯未启,这双眼堆积的黯淡,终于有机会放肆。
    “有心事?”
    间歇,台上的人敏感地察觉到我的情绪。
    我慌张掩面,恢复正常后才说:“啊?哦、对。”男孩露出无可奈何一抹笑:“真难得,能看见你不高兴的时候。”我此时也找不到更好的人求助了,将解绫要我当伴娘的事情和盘托出。
    “你认为,我该不该答应?”
    魏光阴默,放了琴和弓,起身下台,径直往我身边一坐:“出于礼数,婚礼肯定是要参加的,以我对盛杉的了解,她不至于小气到这程度。至于当伴娘……”我屏息静气,不敢错过一个字。
    “跟随自己的心。”
    “跟随自己的心?”
    他偏头睨我,只回了四个字:“取重舍轻。”
    谁在我心目中才是重要的?
    我醍醐灌顶,眼角顿时飞扬,欢欣地起身拍拍他的肩膀:“谢啦!我先去找盛杉!”
    当天下午,我就给解绫回了电话,以课程多为理由回绝了她的邀请:“你设计的礼服都特别棒,虽然也很想再打扮得美美哒,但时间不行,抱歉哦。”
    我的答案好像在她意料之中:“宴会上那次见你,周印说,他还是第一次看盛杉维护除他以外的人,连带着我也对你好奇了起来。现在,总算明白她为什么护着你了。”
    “呃,为什么?”
    “因为值得。”
    那厢,盛杉正跷着二郎腿做眼膜,没空招呼我,时不时还使唤我给她端茶递水什么的。可不知为何,解绫的话竟让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连给她做用人也做得高高兴兴。
    其实,不是我值得。是她值得。
    婚礼日期逼近,盛杉整个人明显低浮躁起来,没事儿就对着天空叹:“阿西吧!就不能来场太阳风暴世界末日什么的吗?!”
    不仅她,周遭的一切也隐隐有种蠢蠢欲动的气氛。
    最怪异的是,有天媛媛冲进教室,惊慌失措地拉着我就往外跑,说魏光阴不小心掉进了学校的人工湖。虽然是人工湖,开春的湖水却没彻底暖,水深也近三米……这都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平常湖边都有护栏,根本没什么“失足掉下去”一说。
    等我和媛媛赶到现场,魏光阴已经上岸离开,只有作鸟兽散的围观群众碎嘴八卦:“该不会谁暗恋不成,干脆推他下去,来个玉石俱……”吃瓜群众的想象力真是快赶上我。
    我本想打电话问问程穗晚情况,可那已经快一个月没出现在我通信栏的名字,竟令我的手指迟疑。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没事就行。
    婚礼的前个周末,我忽然接到周印电话,想要我转交东西给盛杉。这是他自医院之后第一次和我联系,我气急:“连道别都不能亲自吗?”他反问:“对她有好处吗?”果然是叶慎寻的好基友,反应都这么快,还一针见血。
    冬日的夜来得早,我想抢在下班高峰期前到达约定地点,鞋都没换。偏偏所有事情都赶在一起,快递突然这时打电话来叫我去取:“是一位程小姐送来剪裁的衣物,需要检查有无瑕疵后签字。”
    我这才想起,程穗晚从美国回来时,给我带了一条连衣裙。但腰身的地方不合适,她说什么时候送去修修,没想,她还记得。
    盛杉睡了一个回笼觉,刚起床闲得无事,听见对话说帮我去取。趁她伸懒腰之际,我跳过去要在她脸颊吧唧一口,被她嫌弃地推开。
    “得得,我不要这种虚幻的东西,回来给我带甜品。”
    “我的吻那么甜!哼!”
    她倚着门,被我佯装傲娇、张牙舞爪的样子逗笑:“真是搞不懂,叶慎寻居然能忍受你这副傻样。”我帅气地摔门,留她一个背影。
    如果,我知,那是我最后一次在这姑娘的脸上见到笑容。我一定,一定留下来,将所有不为人知的傻子面都展现给她看。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求她的余生灿烂。就算未来所有的蓝天都将葬给大海。所有的永夜,再迎不来全白。
    在校门等车,竟遇见叶慎寻。他来给我送礼服,怕我在婚礼上丢人现眼。
    听说我要见周印,他大发慈悲地送我过去,到了地点却八卦兮兮不肯走,非要坐在隔壁饮茶,美其名曰“两个人之间不该有秘密,要坦诚相见”。
    此时的周印还有心情开玩笑,嗅着茶香淡淡问他:“坦诚还是袒裎?”叶慎寻二郎腿一跷,问我:“你想要哪种?”我翻了个白眼:“我想要刀。”
    言归正传后,对面的人从桌面推过一只小锦盒。我打开看,是枚玉佛,色泽通透,水特别好,被一根红线攒着。
    “她的东西,早该物归原主。”
    据说这枚玉佛盛杉从小戴到大,几乎无病无灾。后来周印在高速上差些出车祸,她将玉佛摘下,坚持挂上了他的脖子。起初周印不肯戴,后来不敢戴,只能悄悄放在随身钱包。不过,这好歹是盛杉奶奶去世前给她求的,既然余生,他再没资格护她周全,就让它来。
    我心有戚戚地接过,明明两根手指就能拈起来的物件,摊在手里如有千斤:“就算你还给她,她应该也不会再佩戴。”
    周印笑了一笑,语气笃定:“她会。”
    从她默默接受自己另娶他人的时刻起,他就知道,那个总喜欢跟在他背后转悠的、任性的姑娘,已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她清楚他的立场,了解他的苦衷,也原谅他的选择。
    与此同时,城市那头。
    “送快递的?”
    “对,您是收件人……程、程改改?”
    盛杉满不在乎地点头:“给我吧。”
    刚压下来的天妖风阵阵,有大雨过境的迹象,专门取快递的林荫道此时无多余人经过。女孩签完字,满不在乎往回走,至小道中央,头顶的视线忽更暗,鼻端嗅到浓重的甲醇味,未有所反应,眼皮已阖上。
    城市这头的我,还试图帮盛杉挽回点什么,手机铃声突然大作,来电显示,是魏光阴。
    经年过境,我都始终对那个瞬间记忆犹新。服务员推门而入时毕恭毕敬的神色,叶慎寻悠闲看报纸的表情,周印强迫自己轻松应对离别的克制,和空气净化器吹出的那缕风。一切平静得不像样,只为迎接暴风雨来临。
    电话那头的人压着嗓子:“你赶紧回来。盛杉出事了。”
    他的声线沉重,重得不像我认识的那个镇定少年。我耳边嗡嗡一阵,瞳孔放大,腾地起身就往外跑。
    不明所以的叶慎寻差些没追上,周印眉头一皱,似乎有了什么预感,也跟着出门追我而来。
    那天回去的路上下了雨。而滨城的风,也从未如那刻般,势头劲得好似要割裂人的脸庞,比起寒冬过之无不及。眼中风景倒退,心底的慌张一寸寸从脚跟往上爬,裹得我无法喘息。只见身后黑不溜秋道路上,周印的车飘了又飘。可无论他怎么冲,这条暗无天日的路,仿佛怎么也走不完了。
    第13章 我宁愿那个人,是我
    学校公寓。
    我们赶到,现场除了盛杉还有三个人。魏光阴、萧何,以及许久未见的刘大壮。我将探寻的目光投向魏光阴,他黑色眸子闪了闪,启开的唇又闭上,最终竟避开我的视线。
    盛杉的房间门难得地紧闭着,我带头推开,里面没开灯,只有客厅的余光透过去,但她仿佛这点光都不适应,缩在床头用手遮眼。
    借着那点亮和她侧头的瞬间,我窥见她脖子和下巴处的瘀伤和淤青。以及她细长胳膊上,空荡荡挂着的,属于魏光阴的外套。
    客厅气氛的凝重,足够让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往后踉跄几步。叶慎寻将我扶助,我惊慌失措推开他,伸手就要去摁灯,却被一直默默观察一切的周印打落手。他身影一闪,只听砰的一声,盛杉的房间门重新甩上。
    此时的我大脑一片空白,魏光阴走近,向我解释来龙去脉。
    “取快递回公寓的途中,被人下了药。来者针对的似乎是你,无意间经过,撞见盛杉点头说自己叫程改改,所以……”
    原来当日,萧何将我和刘维绝交的事情告诉了魏光阴,希望他作为中间人帮忙和解。三人约好南校门碰面,来公寓找我的路上,却撞见两个鬼鬼祟祟戴着帽子与口罩的青年。
    魏光阴的观察力从来敏锐,加上怪异的直觉,使得他眼神稍稍停留了几秒。就在那几秒间,其中一青年的脖子被什么东西硌住,往后一摸,是枚发夹,粗鲁地扔在地上。那只发夹,他与萧何再熟悉不过。正是我生日那天,萧何送我的礼物。
    他说过,全世界只有一对。而我和盛杉的东西基本共用,她兴许为方便出门,顺手拿了别刘海。
    因了水晶发卡的出现,魏光阴下意识叫停对方,两人见势不对,拔腿就跑。萧何与刘大壮分别追上两人,被萧何摁住的那个立马就招:“有人指使我们的!饶了我!”
    刘大壮脑子不好,扯着手里的人往回走,还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是萧何注意到手下男子匆忙之间没拉上的拉链,顿时恍然大悟,将其一顿暴打。后来,他们带着魏光阴等人,找到了盛杉。
    “你不知道!这鬼天气,又黑,我们还真以为是你!大家都……”
    “刘维!”
    魏光阴看出我的脸色已接近青白,示意他别再往下说。因为他比谁都明白,我宁愿现在躺房间里的人,是我。
    全场寂静,不知过了多久,盛杉房间的门从里面打开,露出周印那张辩不出情绪的轮廓。他盯着我,语气成冰,却被强大的意志力压下怒火,吩咐我进去。
    “她需要清理。”
    我像个扯线木偶,他说什么应什么,脚跟脚进去,翻出简单的t恤递给周印,看他套上盛杉的脖子。而那从来都虎虎生风的女孩,此刻如一两岁的幼儿,双眼失焦,任人摆布。
    混乱的现场,我强迫自己冷静,跑去洗手间,端来手帕和水,忐忑地为盛杉擦脸和身体。渐渐,我发现,她身上的擦伤,远比我初初看见的还要多,包括许多私密地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