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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跟从前一样,总有三言两语带歪别人的能力。
    梦想被敲碎,我发泄似地在她背后拳打脚踢,刘大壮这个狗腿子,长手一指:“师傅,她搞小动作。”
    魂淡,说好一起开公司呢?这样墙头草的合作伙伴不能要!
    我郁郁,但还是有些理解他。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挑战盛杉的机会,明日,我们就要回滨城。刘大壮期盼着她能手下留情,走个后门什么的。但后门这种东西,在盛杉那里,连我都没见过,结果理所当然,他轻松落败。
    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易冲动坏事的大男孩,变得坚韧起来。当他无数次被踩在脚下,无数次我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刻,他都强撑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期间,连我都不忍心,跑过去要扶他,劝他适可而止,“只是爱好,强身健体就好,没必要追求多高的境界啊。”他缓缓擦拭着嘴角血迹,“这不是爱好,是决心。”目光定定。
    “当初在ktv,若不是盛杉出手,我根本没办法保护你。连保护朋友的这点能力都没有,我一度怀疑自己。”
    “其实,你不知道吧?我早就认出了光阴。认出他就是儿时让我崇拜的少年,你还为了给他买灌篮高手的贴纸,向我借过一毛三分钱,至今没还。后来,你为他心心念念,跋山涉水,做了诸多努力。而我,却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
    青年男孩顿了顿,继续说。
    “我很清楚,改改。最好的光阴走了,你伤心欲绝。而如今的我,依旧什么也做不了,只好代替他,守护你。”
    刘大壮难得正经,令我感慨万分。回首前尘种种,我所失与我所得,其实都成正比。我并不埋怨时间的手,将生活搅得满目疮痍,只庆幸青春到头,我并非孤单一个。
    “刘维,你能这样想,我真的好感动。但是——”
    “能不能别提那一毛三分钱了?我会还的!回去就还!”
    他暴起,“这句话就跟你整天喊着要减肥一样!说一万遍了!”
    画风突变,盛杉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还打不打了?”
    “往死里打!!!”
    这句怒吼来自我,最讨厌别人叫我还钱!然后,没有了然后。
    因为盛杉猛力的一脚,刘大壮再挣扎着爬起时,眼部周围突然血渍涔涔。
    他非要选在海边比试,说地广人稀。可这里并非景区,沙子未经处理,不够细致。他摔下去,眼角磕到石子,扎进肉,一行血渍顺着颧骨往下流,疼得他龇牙咧嘴。
    盛杉发号施令,要我去咖啡店里拿生理盐水给他消毒,“避免感染。”
    情急之下,我跑掉了拖鞋,有细碎的石子扎到脚也恍若未觉,等再原路返回,才发现脚心钝钝地疼。
    为了不添乱,我坐在医院走廊查看脚底伤势,伤口不大,破了皮而已,遂找了张创口贴,应付了事。只没想,生活中一些可以被忽略的细节,到最后,竟成为致命伤口。
    刘大壮从急救室出来,右眼角包着一大块医用布,被我嘲笑了很久。盛杉似乎有些内疚,我安慰她别放在心上。
    “我知道,你不肯让刘大壮,是因为一旦真遇见危险,没人会手下留情。”
    她却嘴硬,“没有,我只是觉得,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打败,传出去多毁名声。”我恨得牙痒痒,她忽然大发慈悲说,要请我俩吃大餐,权当送行。
    抱着“脸可烂,不能不吃饭”原则的刘大壮,强忍着疼痛的伤口大快朵颐,还抢了属于我的那份海鲜。诡异的是,我没有奋起反抗,因为没胃口。
    神呐,我竟然没有胃口,我怎么了!
    当晚,迷迷糊糊一夜没睡着,觉得脚心越来越疼。第二天早上,收拾行李,整个人也飘飘忽忽的,头昏脑胀,脚底似乎肿了起来。
    何渊开车,要和盛杉一起送我们去机场。我张开双臂,想给盛杉一个离别的拥抱,结果胳膊无力地一滑,一耳光抽到了盛大小姐的耳廓处。下秒,耳边只听见她愤怒的咆哮,“程、改、改!”
    我整个人一哆嗦,就真跟黛玉似地,眼前发黑,被吓得倒地不起。
    在我昏迷那段时间里,盛杉快速拨打了120,刘大壮却突然想起什么,搜了我的手机往外跑去。半分钟后,他回房间,却被面色凝重的盛杉单手摁到墙上,美眸浅眯,“你两究竟瞒了我什么?”
    刘大壮怔怔,完后一脸的视死如归,“对不起,她没打算告诉你的事情,在我嘴里也问不出所以然。”
    何渊瞧着剑拔弩张的两人,伸手拨开,“你们先别自乱阵脚。”
    盛杉这才松手,却不打算罢休,“见面那天,她吹点风就叫头疼,现在还莫名其妙昏倒,完全不是她彪悍的作风。”刘大壮沉默以对。
    约莫半小时,咖啡馆附近人潮攒动。盛杉探头往下望,来的却不是医生。只见门口并列两行黑衣人,头上还悬着直升机由远及近,螺旋桨的风和声音盖过了宽广海洋,阵势大得吓人。
    未待多问点什么,一个看似为首的黑衣保镖已经冲上二楼,吩咐后面两个男子将程改改抱走。盛杉下意识要阻止,和为首男子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过几招,还分不出胜负。眼看行动受阻,其他奉命行事的只管达到目的,仗着人多势众,一记扫膛夺了盛杉重心,接着面壁的人,变成她。
    那一刻,盛杉特别委屈。
    二十二年来,能够让她面壁的人,除了父母,只有周印。
    因为砸了小女生送他的盆栽,被喝斥,为了取得原谅,自己扯着耳朵,乖乖去面壁博同情。好像还有一次,因为生气他不肯搭理自己,一个人开艇出海,被滞留在无际的大海中央,他和父母将自己找回……
    离得近了,墙壁上浓重的油漆味入鼻,呛得盛杉不行,连回忆都断断续续。片刻,只觉有人上楼,接着后背一松,钳制解除。
    一众黑衣纷纷向来者颔首,盛杉回头,那张无数个午夜梦回闪现的脸,真切出现在眼前。
    清风微拂,久别重逢,他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问候。而是像每个她犯错误的时刻那样,板着脸苛责。
    “昔日师父是怎样教你的,怎么这样轻易被捉?”
    她一反强硬姿态,禁不住扁嘴,白水水的眼泪已丢脸地滑到鬓角,“谁叫师父偏心,最好的,都留给了你。”
    连我,也留给了你。
    此前,盛杉真的想过,在这座小城,与何渊度过余生。可,周印来了。
    他分明什么挽留的话也没说,只单单往她眼前一站,她想做的,居然只是扑进那清淡的怀抱,将积蓄已久的心事诉说。顷刻,盛杉完全理解了程改改。
    她说,道理很动听,但是,人很难做到无情。就算做了成千上万次的心理建设,有的人只要一见,就溃不成军。
    周印是刘大壮打电话通知的。
    来之前,刘大壮已知会,盛杉就在望城。所以面对她,周印佯装淡定。实际,再见故人,自己的世界早已山河喧嚣。
    大家对程改改的病守口如瓶,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只有带来的那支医疗团队能近身。
    “伤口没及时处理感染了,细菌发散速度很快,引发了一系列败血症状。重要的是,程小姐情况特殊,她……”
    期间,贴身护士出来报告情况。盛杉靠在周印身边,看他浓眉一沉,简明扼要打断对方:“她必须活。”
    见护士面带惧色,又加上两个字:“尽力。”
    不加这句,盛杉或许不心慌。可周印是谁?是孙中山班房里的金佛都能弄给她的人。此刻,他却道,尽力而为。
    女孩侧身,下意识揪着男子衣角布料,“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一个细菌感染都能严重到要人命?!”
    周印克制地瞧她一眼,嘴唇翕动半晌,脱口却是——
    “盛杉,跟我回滨城。”
    滨城的一切,对盛杉而言,熟悉又陌生。
    新修的几条泊油道直通盛宅,见她好奇打量,掌着方向盘的周印不动声色道,“你开车没什么耐心。”有次,还差些出车祸,于是去年搞城建规划,他索性去插了一脚。现在四面八方,都大大缩短了她回家的路程。
    最先冷也最先暖起来的城市,太阳开在天际,像一朵花,印进女孩儿的眼,鲜鲜地。
    “他一来,我就知道,你会走。”
    遥想起临别之际,何渊悲伤的眼神,盛杉又觉得愧疚。
    以前,她给了别人伤口,也故作铁石心肠,何渊例外。她利用了他,来治愈低潮时的自己,暗暗等待周印出现,向她伸只手。
    “何渊,谢谢你当日收留。不过纪念品什么的,就不用了。”
    说完,将乳白色的贝壳手链推还给他,“我只是无数道路中的一条,你走过,就过了,千万别记得。”
    如果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刷存在感的人,叫你将她忘了,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为你好。
    螺旋桨的风呼呼,何渊的发尖跟着飘,碧海晴空下,她转身的笑容似彩虹,裙裾飞扬,朝不远处的白衣男子奔去。
    其实,那晚程改改与盛杉的对话,他曾无意听到。程改改笃定地说,盛杉和她都是飞蛾,何渊在暗处失笑。
    这看起来铜墙铁壁的姑娘,怎会甘心做飞蛾?直到见她眼泪毫无防备落下,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真的啊。
    但好可惜,他成为不了那簇火。只能看着直升机的影子越见缩小,从此,山高水长。
    程改改被紧急送回滨城,在叶氏旗下的私立医院落地,医疗团队也是从这儿抽调的。刘大壮寸步不离跟着,见她进了手术室,又忧心忡忡给周印打来电话。
    “这可是那人的地盘,如果被发现了?”
    周印刚把盛杉送回家,正在去医院的途中,“只有这里的医疗条件跟得上。”医院不对外开放,却是国际技术率先引进的地方。
    见刘大壮依旧有些恐惧,周印又道:“放心。我虽做不了那人的主,但封锁消息,还是轻而易举的。”
    窗外风景节节倒退,周印扣了电话,扯下耳机。良久,握方向盘的手松了松,突然如释重负一口气。
    幸好,她还是那个喜欢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
    幸好,她肯回来。
    第2章 我几乎,忘了你
    天堂鱼。
    记忆力超强。好斗。喜阴。擅匿。
    将每个标签贴在叶慎寻身上,都恰如其分。
    他公寓里也养着一尾天堂,体色艳丽,鱼尾似透明的绫罗短衣。每日清晨醒来,沛阳都能看见,老板做的第一件事,是喂养它。
    鱼是那个女孩送的,她偶然在大街上碰见,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出他的脸,遂买下来,赠与。
    “啧啧,我猜得没错吧?嘴上说得再狠心,心里到底放不下。”
    沛阳悄悄朝着对讲机,与那头的同事说话,没想被调侃,“知道您情场万事通,脱离了单身的队伍,正值新婚燕尔。”
    话匣子打开,沛阳忍不住叹口气,“唉,别提了。没结婚还成,婚一结,女人的善良大方统统都成了浮云。开始向你要车子、要房子、要克拉钻戒,一言不合就买包。”
    他正滔滔不绝,完全没注意偏堂的人已喂完了鱼,逐步靠近,并在关键时刻接了那么一句。
    “她不图这些,还会要你?”
    噗。
    那厢的保镖爆出一声嘲笑,又怕被老板听见,赶紧闭了通讯器,扔沛阳孤零零面对阴晴不定的叶慎寻。
    沛阳抬头,入目的男子有型有款,沐浴着微醺的日光。餐桌处的清香木味儿,和那光亮一起,点点侵蚀他的眉和眼。不远处暗帘尚垂,男子五官被阴影一打更加立体,整个人不可方物。
    “走,陪我去遛狗。”阴影里的人突然开口。
    叶慎寻恍惚笑了一瞬,沛阳忍不住痉挛几秒,四处打量房间:“您没养狗啊……”
    男子没回话,定定瞧着他,似乎在说我面前不就有一条吗?
    片刻,沛阳恍然大悟,举手投诚,“老板,我没想监视您。只是给老爷子透露了您每天的起居时间而已,还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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