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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旁的好淑女不高兴了,弱弱道:“我才是你家的嘛。”
    刘大壮还傲娇上了,“我爸规定,二十五岁以前不许谈恋爱。”
    两人你来我往打情骂俏,不知为何,盛杉真的好希望程改改此刻清醒着,将刘大壮的嘴封了。
    “不见得没办法。”
    团队主心骨周印终于说话,众人则齐刷刷看向救星,“虽然慎寻比较难搞。不过,还有个人比他更难搞。”
    这么一讲,盛杉醍醐灌顶,“对哦。他打小就是我们孩子堆里的王,直到后来——”刘大壮与好淑女情也不谈了,纷纷围过好奇道:“后来怎样?!”
    “他爷爷来了。”
    盛杉话落,与周印交换一个心有灵犀的眼神。刘大壮立时觉得自己败了,原来虐狗的最高境界,根本不需要言语。
    天刚擦黑,叶慎寻接到老宅电话,要他回去吃饭,“老太爷指名道姓要您回家,看起来心情不大好。”打电话的佣人偷偷提醒。
    叶家老太爷叶舜山,年轻时前线火拼,解放后转战商场,后又担任人大代表,五十余年戎马倥偬,早已练就怒不形于色的本领。但寻常时候,他有点老顽童的意思,爱与小辈开玩笑,不承认自己上了年纪,还跨越半个地球去跳伞。不过,也曾动过真格。武器是绞了一层猎枪子弹皮的马鞭,任对方百折不饶,也分分钟哭爹喊娘。
    整个叶家,叶慎寻被打得最少。他父亲排行老三,等他出生,叶舜山教训人的力气已用尽,对这个嫡孙只剩下偏爱。当然,也缘于他特别会钻空子,知道每个人的底线在哪儿,是最像叶舜山的人。这直接导致别人的光环都被其遮盖,明明辈分偏小,却在坊间获得长公子称号。
    将开春的天气,叶舜山着了单衣,到池塘边喂鱼,叶慎寻入拱桥便见。
    老爷子素来不爱小动物,这什么时候有闲情逸致养鱼了?
    出于好奇,叶慎寻走近,探头望,却见宽荡荡池塘里,只有一尾小的。打死他也不会认错,正是程改改送的那条天堂。
    原该寿终正寝的小玩意,比呆在公寓里的时刻还活蹦乱跳,眼欢欢地瞅着新主人手里的鱼饵,只恨自己无法跃龙门。
    叶慎寻倏地转身,要质问沛阳,哪还有那家伙的影子?
    他走近,那尾色彩艳丽的小天堂仿佛还认得自己,竟抛下手拿饵食的新主人,游到叶慎寻的方向摆尾巴。
    当初程改改送礼物的时候就说过,天堂鱼拥有很强的记忆力。当自己的领地出现新鱼,它会好奇地游来游去,打量陌生邻居,直到失去兴趣。如果天堂鱼和新鱼第二次相遇,它们又会很快发现对方是老熟人而失去探索兴趣。实验发现,这样的记忆力至少可以保持三个月,有的甚至能达到半年之久。
    见状,叶舜山哼了一声,“畜生就是畜生。甭管喂它好食还是毒药,都眼巴巴沉进肚子,记着人的好,有委屈也只管往里吞。”
    老爷子寻常骂人都直来直往,若非真生气,才不会拐着弯,叶慎寻立马识相认错,“孙子有什么行为不妥的地方,您明示,别气坏了身子。”
    话是好话,白发鹤须的人却一把籽洒下,更气了,“真当我糊涂?拿对付外人那套把戏应付家里,可是比畜生更不如?”语罢,转身就走。
    叶慎寻长腿两步跟上,围着院子闲庭信步,听叶舜山徐徐的声音传来。
    “整个叶家,只有你和你父亲,自小到大没叫我操过心。如今你们翅膀都硬了,本事可通天,在谁面前都横着走,就算真有什么不妥行为,还能预留时间给我阻止?除非有的人啊,自投罗网。”讲到这儿,停住脚步回身,看向立在葱茏之间的年轻男子。
    叶慎寻瞳孔颜色一深,憋在喉头久久的那口气,终于吐了出来,“孙悟空花样再多,还是逃不出如来的五指山。”
    没错,他的真心,并非赶走程改改,只假模假式做样子,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他知道周印心思不比自己差,肯定能想到找叶舜山出面。这样一来,他的放手就成为顺理成章,也于外人面前做足了冷血,表现出对程改改再无留恋。毕竟,他真想做什么,根本不可能给任何人阻止的机会。所以,偶尔连周印都拿不准他的态度,做不了他的主。
    但,他究竟想演出戏给外人看,还是给自己?
    他与程改改之间,早在自己垂死的瞬间,便失去了互相问候的资格。她走了,不应再回来,更不该以那样弱势的姿态出现,连质问机会都不给他。
    叶慎寻的行李还没有完全搬回老宅,此面后,叶舜山竟叫人将他的东西都打包扔回了公寓。
    “没回来就惹我心烦,回来得了?还是自生自灭去!”
    亲爷爷。
    犹记那日,临离开前,叶慎寻禁不住问,“不过,您为什么对她的事如此积极?”他猜到周印会去搬救兵,却没想救兵来的速度,比他想象中快许多。
    绕了一圈,两人已经又回到池塘前。叶舜山用桅杆替小天堂拨开硕大的浮萍,露出它美丽的衣裳,然后不动声色盯着鱼儿骂:“畜生,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你。”
    他都快把“自己”折腾死了,若不露脸,难道再做一次替他收尸的准备?一年半前的那场车祸,直到现在,叶家所有人都还心有余悸。
    那姑娘,唉……
    跟着叶慎寻出了宅子口,沛阳还大气不敢出,时刻保持警戒状态,深怕一不小心被过肩摔。但诡异地,叶慎寻这次却没唯他是问,甚至连责备也无,只临上车前,忽然问他:“周印那边,你准备怎么去回话?”
    哦,观察力要不要这么棒,竟发现他偷听了爷孙俩的谈话。自然也得知,叶慎寻的真心。
    就说啊!他们老板对那个叫程改改的根本没原则!根本放不下!要真开了整个医院的人,耽误她的病,死的人会是自己!他如此聪明!助理界良心!
    “额,实话实说?”
    见一道寒光闪过,沛阳立马改口,“说您被老爷子狠狠骂了一顿,不得不就范?”叶慎寻掌着车门,似乎还不满意,“这样的话,估计会看不起我?”
    “不然,就说那些人确实被开了,又被老爷子弄了回来?”
    “去吧。”这次没犹豫。
    这年头做个保镖兼助理真的好难啊,他回头一定要申请调年薪!
    与此同时,黑夜的幕盖下。叶慎寻上了车,启动引擎,却迟迟没踩油门,掌着方向盘发呆,凝成一幅寂寥图画。
    中途,男子指尖不小心触到光碟播放键,哀伤的音乐声泄出,融进无边夜色。
    今天碰到一位我们的老朋友/她提起你/我不知该说什么
    听说你回来好一阵子了/我尽力忍住泪水
    到如今/我以为自己几乎忘了你/以为快摆脱忧伤的心情
    以为你寻欢作乐回来/会发现
    我几乎/忘了你
    歌词之所以戳人心,因为全世界的痛苦都大同小异。有的人再出类拔萃,也只是凡胎肉体。
    这天下,根本没有任何药石,可解人间相思。
    第3章 你看,叶慎寻,我没说谎
    梦中的薄雾经久不息,青年的发梢被霜沾染。
    寒风呼啸,他垂着眼,一颗颗将我的外套纽扣整理。我听着每一声的咔嗒,像谁在耳边敲响的警钟。
    紧接着,画面翻了又翻,成片的迷谷树林中,头顶的雨声势浩大。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
    他脖颈处的鲜血顺着雨水奔流,我仰头,看他有型的眉骨呈着淡淡的青。
    “成全。”
    话毕,那双将要伸出来扶我的手,消失了。
    我骤然惊醒,察觉面上很热,眼角处却发着凉,感觉移动脖子都吃力,开口第一句话却是:“编辑找我了吗?”
    刘大壮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及时围过来,怜惜极了的表情,“我不知道你的qq密码,但微博密码还记得,为了不让你的小粉丝们担心,我每天都发消息。”
    例如他与好淑女在医院附近吃的甜点,或是哪天滨城的夕阳特别好看……听了许久,我缓缓坐起,手背上的点滴针又凉又刺,“但你就是没有回复编辑消息?”
    刘大壮重重点了点头,“嗯!放心吧!在你没有想好拖稿借口以前,我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你这还不叫轻举妄动?
    你整天以我的名义在微博更新消息她看不见?
    你发微博但就是不回她消息你想死?
    你就不能直接留言给她说我病了?
    你现在要我马后炮地去说我病了她会相信?
    “呵呵,刀呢?”
    见我皮笑肉不笑,刘大壮离得远了些,“你,你想作甚?”我笑容更甚:“杀一只鸡,给你补补身体,感谢你的深明大义。”
    感谢他不仅毁了我在粉丝眼中的仙女形象,还可能让我登报:作者为逃避交稿人间蒸发,编辑上门追砍三十刀。
    “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刘大壮保持一脸兴奋,“盛杉跟我们回滨城了,周印去接的!”
    我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他,再望了望这间病房,和窗外刺眼的阳光,语气幽幽。
    “所以,你是说,我们已经离开望城,回到了滨城?”
    他很给力地回应我,“对的!而且你现在躺的地方,就是叶氏旗下的私人医院!”
    忽然,我好想再睡死过去。
    见我又要闭眼睛往下缩,刘大壮一把扶住我的腰,“你躲也没用,叶慎寻已经来过了。”
    然后在他三寸不烂之舌的叙述下,我生动得知了叶慎寻和周印等人如何对峙,以及我是怎样在叶慎寻的迫害下安稳存活到现在。
    可听了那么多,我所能接收到的唯一讯息是:他还恨我。
    他恨我。
    恨我当初为了魏光阴,竟能做到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最后一次分别,他将我最爱的小说撕得粉碎,指着我鼻子骂说:“郎心如铁?我很怀疑,程改改,你知道心字怎么写?”
    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我呵呵笑说,我知道,因为十二年前,有个少年,曾亲自教授。而这个少年,不是他。
    我想尽办法将他激怒,其实,其实……
    陷入回忆的我,将指间的白色床单捏得皱巴巴。刘大壮看不过去了,抽出一张纸巾塞到我手里,“别啊青梅,捏纸吧。按照他那么龟毛的个性,说不定会追究你弄坏医院设施,会赔钱的!”
    看看这吝啬玩意儿,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暴发户的儿子?!
    察觉我的怨念,他更来劲,陡然将脸苦起,“吓死我了!那天叶慎寻发火的时候,我好怕牵连我爸的事业,从今以后自己再也不能做暴二代!”我极度怀疑,世上到底还有没有真情。
    不一会儿,盛杉推门而入,手提一个黄中泛青的凤梨。
    之前在公交上打扮成天山童姥的人,仿佛不是面前这个。此刻的女孩虽称不上金装玉裹,可橱柜里最好的东西,似乎天生为她打造。长睫毛微闪间,她眼底某些沉重的情绪已被带下去。
    看见盛杉,我稍有安慰,至少还有个真心朋友,真正惦记我。盛杉却对我的赞美嗤之以鼻,“你不是看见我安慰,只是看见凤梨而已。”
    天呐,世上估计没有比我爱吃凤梨的人。恨不得立马扯了针,徒手劈开。
    见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她眸中暗色又浮了浮,遣退带来的人,好半晌才说:“程改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问你。究竟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发生过什么事情。”
    突然被提问,我一愣,泫然欲泣,“都告诉过你,现在我柔弱得不要不要的,你偏不信,还叫我跑去咖啡馆里拿东西呜呜呜。”
    显然,我避重就轻的回答没能得到盛杉采纳。见气氛不对,刘大壮趁机说去问医生情况,偷偷溜走。
    当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我和盛杉,我依旧无言以对。
    其实,并非我不愿告诉她真相。只是,不知从何说起。因为有的话一旦出口,就会显得特别傻。我可是仙女啊,怎么能让自己看起来傻气?
    所幸,病房门再次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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