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探入后山,也是想着有没有可能找到离开的机会,当然,是在解毒之后。
但是别说探路了,这一片片相似的山头,宋昱都快在后山再次迷路了。
颓废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宋昱不顾形象地敞开腿,将身上的首饰都摘了下来,光顾着出神,也没注意到,一个悄无声息的身影正缓缓向他靠近。
下一秒,宋昱眼前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便抵在了他的下巴处。
“你是王府的人?为何会出现于此?”
作者有话要说: 规律:万物皆可失忆当理由
第4章 搭救
背后的男人估摸比他还要高一个头,无声无息地挟持了他,一股肃杀的血腥气将他整个笼罩着,戒备的声音虽然冷漠,但是却低沉悦耳,透露着一丝虚弱。
“你干嘛啊……别别,有话好好说,别这么粗暴啊。”所以说古代是真的很危险啊!他这才一天不到,又被绑起来又被喂毒药,现在还被刀架在脖子上。
宋昱内心疲倦,正在浑身冒汗地思考如何是好,却未曾想到,面前的匕首一松,掉落在地上,身后传来轰然一声响,男人沉重的身体也倒地不起。
宋昱转身,才看到他身上的伤痕之重,连那张样貌不错的面上,都虚白一片,眉头微蹙的模样,想必会令寻常女子心疼非常,可惜宋昱一个大老爷们没办法欣赏。
担心这歹人会忽然奋力而起继续伤害他,宋昱还真想拔腿就跑,但是考虑到自己迷路也跑不到哪里去,所以还是试探着,捡起一根小树枝戳了戳他的身子。
男人身上显然是受了重伤,一身黑衣看不真切,但是身下却渗透出暗红色的血液来,刺鼻的血腥味让宋昱非常敏感。
宋昱是医药家族,父母都从医,他从小就耳濡目染,要悬壶济世啊救死扶伤,心知如果他将面前的男人置之不理的话,他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活不过今晚。
即便他刚才还威胁过自己,可是习惯了和平友爱的宋昱无法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从自己眼前流逝,便只好做了救他的打算,如果这人能活过来,他再顺便让这人报恩,带他出后山好了。
宋昱虽然比不得父母这种职业医生,只是刚刚就读医科大学的学生,但是也会做简单的伤后处理。要是在现代,有消毒药水,绷带,针线药物等他便能够迅速地为他处理好伤口。
可是现在他是在古代,还是在杂草丛生的后山里。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宋昱也有些为难,只好将他身上的衣服剥下,腰带也当成绷带为他将身上的刀伤包扎住,先让鲜血别再继续外流。
望着四周茂盛的植物,宋昱计上心头,仔细找起有用的野生植物。
飞蓬草的模样与野菊花相似,有止血止痛的作用,而车前草也可以止血,并且促进伤口的愈合,可以加快结痂的速度。
宋昱还看到了一个类似夏枯草的植物,也有止血功效,只是这些植物的长相都太过相似,他也不确定。此时才悔恨自己技艺不精。
但情况紧急,他也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将这些草药揉碎,用石头磨碎,再不然就咬碎了,混着药汁,敷在他的伤口上。
他身上的刀伤骇人,约莫得受了十几下,宋昱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撑到这里,并且刚才还威胁他的。
脑中已经隐隐约约地猜测到,这人很大可能就是闯入王府的杀手,但是救人已经救到了一半,宋昱也没打算放弃。
再说了,他有些侥幸地想,闯入王府要杀的,首当其冲自然是王爷,要是那老头死了,他就去偷解药跑人,也是一桩渔翁得利的好事。
此时正午的阳光已经渐弱,男人神志不清地闷哼了一声,身体微微打着冷颤,担心男人再染个风寒,伤上加病,一命呜呼,宋昱只好慷慨地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盖着,自己身着一身贴身内衣。
幸好他身上的女装繁琐厚重,里一件外一件地,脱了罩衣外衣裙褂等给男人盖着,宋昱自己只穿个贴身衣服反而落得自在。
半天下来,他肚子空荡荡地,又饥又渴,但为了守着这男人,只好倚着树根用睡觉催眠自己。
不知不觉两个时辰过去,天黑之时,他的身后,一双黑眸也睁开了。
一瞬间的杀意凌然,让昏昏欲睡的宋昱都打了个激灵,后背僵硬地转头,果然看到昏迷的男人已经睁开了眼睛,不由得稍稍一惊:“你——”
男人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被追杀时,一睁开眼难免高度警惕,但是下一秒,当他意识到自己的遍体鳞伤被仔细地处理过后,才稍稍放松,收敛住那股凶狠的杀戮之气。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的身上盖了几件女性的衣物。粉色的柔软布料上传来的淡淡馨香,萦绕在男人的鼻尖,熏得他耳根发热。
看着面前只着贴身衣服的女子,男人眼神一暗,立即失礼地别过眼,低语:“多谢姑娘相救。你可以穿上你的衣服了。”
内心彻底是男人的宋昱可没意识到什么不妥,只想着他的伤势,见他放弃了杀自己的打算,放心地靠近他问道,“你醒了?还有什么不妥吗?”
他取走了自己的衣服,却没立即穿上,而是去扒开他身上虚掩的衣物,看底下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