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 但是显然,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 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吓得大声尖叫, 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 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们做出和自己同样的反应。
就像圣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胖子话多,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似的烦人,说不定,邬颜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呢。
思及此,施傅兴站起来,准备去把邬颜叫回来。
谁知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坐在门槛上的女人。
女人穿着翠绿的衣裳,头发挽了一个简单的髻,上面插着自己送的那个木钗,双手拖着腮,正百无聊赖地看着院子里吃食的鸡。
原来她没有走。
施傅兴脸色有些臊红,身为君子,他刚才的气量甚至比不上一个女子,实在让人羞愧。
“颜娘?”
“嗯?啊!夫君你出来了。”邬颜抬着头看他,精致的脸在阳光下仿佛发光一般,夺人目光。
施傅兴被晃了眼睛,好半晌才掩饰般移开视线,直直盯着院中几只鸡:“汤已经喝完了…谢谢,很好喝。”
“夫君喜欢便好,其实多吃些胡萝卜,西兰花,和动物的肝脏,都对眼睛有好处。”
顿了顿 ,女人问:“夫君是不是在夜里看不清东西?”
施傅兴讶然:“你怎么知道?”
邬颜调皮地眨眨眼,卖了个关子:“暂且不告诉夫君,如果不是天生的,多吃一些,肯定会好转。”
“当真?”施傅兴有些激动,因为黑暗中看不清东西,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亏,油灯都比别人用的多。如果真的可以治好,那他以后就不会总是碰到桌子了。
“当然是真的,颜儿什么时候骗过夫君!”邬颜翘着嘴角,故意面上流露出得意。
这幅狡黠的劲头平添了几分可爱,施傅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女人的头。
被摸头的人怔了怔,瞪大眼睛。
施傅兴咳了咳,尴尬地将手收回来,他刚才简直是魔怔了,居然觉得妻子实在可爱,想要摸摸…抱抱。
朗朗晴空,光天化日,要是被人看到,多么有失体统!
心中暗自懊恼,正此时,坐在那儿的邬颜忽然站起来。
她个子比施傅兴矮一头,此刻隔着一个台阶,女人就更矮了,她仰着头,笑容妩媚动人:“夫君,颜儿能进书房了吗?”
施傅兴没说话,微微避开身子。
于是邬颜再次正大光明地走进书房,而且这次,她是被请进去的!
哼!跟她斗!
书房的门关上,再回头,邬颜已经贴了过来,像条鱼一般靠着施傅兴:“夫君,颜儿想要你亲我。”
蹭的,耳朵尖就红了,施傅兴手足无措地推了推胆大的女人:“胡闹!现在是白天,岂可白日.宣.淫?!”
“那是等晚上才能亲吗?”
“没错。”
施傅兴握住女人在胸前画圈圈的手,也不知道是对邬颜还是对自己说,“晚上就能亲。”
……
书房里有些幽暗。
将窗户开得更大了些,现在是初秋,天气不算冷,等到了冬天,再这么开着窗户借光,肯定会冻着人。
暂且得了保证,邬颜松开男人,转而在书房里逛起来。
书房不大,但摆放的书本却是很多,她走到有些凌乱的书桌旁,依着书案翻那些书:“谢士道?这是谁?”
她发现施傅兴这儿有很多书本都署名谢士道,内容晦涩,对于不懂的人来说,看起来很艰难。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得不敬佩少年,虽然人傻了点儿,但在读书方面,恐怕少有人能比。
“谢士道是京城名儒。”说起这人,施傅兴不免夸夸其谈,眼睛里亮着星光,“此人三岁作诗,五岁读史,十五三元及第,若不是皇上看他年纪太小,故意给榜眼压一压,那年的状元肯定是他。”
然后又列举了对方写过的书,每一本听起来都不明觉厉,且对方的书卖价极高,施傅兴收藏的这些,实际上都是他自己家的手抄本。
邬颜明白了,这就是个还活着的文学大佬,而且看她小夫君的样子,大概很崇拜对方。
可以理解,毕竟谁没有几个崇拜的人呢。
下午,胖子拿着炒好的田螺准备走。
离开前,他来到书房跟施傅兴见面。
彼时邬颜已经不在,狭小的房间里,只剩下一个施傅兴,胖子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个,施兄对不住了。”
施傅兴哼了一声,他这人眼里揉不得沙子,胖子和瘦子买通斋舍的同窗陷害自己,这种事情实在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