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作为注定要被打倒的反派丑角,女巫阿黛尔的所有行动都会被阻止,她越是作恶,人们——尤其是约翰王子——就越是厌恶她,和她相对立的邻国公主和其他少女就越是纯洁美好。
她没有越挫越勇,而是在一次次诅咒反噬下逐渐变得偏激极端。
「……
嫉妒与复仇的女巫阿黛尔用尖利的指甲划破了脸,腥臭的黑红色的血液潺潺流出。
她恍然不绝,望着眼前的毒雾沼泽,绝望地向着沼泽深处的存在嘶吼。
“我愿意撕烂我的皮!”
“我给你我的内脏!”
“我给你我的骨头!”
“我把最漂亮的头发给你!”
“拿走我的眼睛!”
“拿走我的鼻子!”
“拿走我的耳朵!”
“拿走我的嘴巴!”
“以深渊之母的名义发誓,我甘愿付出任何代价!”
“只要你达成我的愿望。”
“让我变成那个公主!”
“我要变成薇薇安公主!我要穿着镶满了珍珠和宝石的裙子,戴着最华丽的王冠……我要用双手娇柔地提起裙摆向约翰王子屈膝行礼,我要对他微笑然后等来他的微笑!”
“我要他跪下向我求婚!说我是他最爱的女人,说我是他的王后!我要在他所有子民的祝福下和他成婚。”
“我要他亲手把那顶他许诺给薇薇安公主的王冠戴在我的头上!!!”
女巫的嘶吼声什么都没有惊起,这是一片囚禁了几百年,任何生物都无法生存的黑暗森林。
这里只有黑暗生物。
惨绿色的雾渐渐地浓厚了起来,遮盖在腥臭的沼泽上头,像一床发霉的被子。
雾的另一头传来了人类的喉咙绝对发不出来的声音。
“然后呢?”雾的另一头传来了这样的问题。
阿黛尔怔了一怔,随即笑了起来,满含阴险与恶意。
是的,传说里,所有的女巫都有这样邪恶的笑声。
“我要在我们的新婚之夜,在那用金线和银线绣着图案,撒着红玫瑰花瓣的大床上……我要用我心爱的匕首砍下他的头颅,用我的手挖出他的心脏,用嫣红的嘴唇饮他的血,然后抱着他沉睡在美梦中。”
“我要和我心爱的王子永远在一起,任何魔法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我要他永生永世都是女巫阿黛尔的爱人。”
女巫阿黛尔如此说道。
……」
第118章
《周刊》在门面作品《大海贼》完结后发起了一个活动, 欢迎所有看完《大海贼》故事的读者积极来信表达自己的读后感,然后由用户进行投票,高票者可得《大海贼》限量周边——没错, 《大海贼》在连载中就有周边了, 人气角色不提,连玫瑰海贼团的主舰都有姓名。
活动截止后, 《周刊》特地刊登了高票读后感, 借着北极星还没开新文的时候趁着余热再扩大一下杂志的发行量。
排名第一的读者来信是这样的:
「喝喝茶开开会就是上班:
道理我都懂,我就想知道为什么特里斯最后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
这个读后感不仅他有,北极星的邮箱里也有非常非常多的人问这个问题。
都是一群经常来信说要更多女人, 并热情地向北极星推荐自己喜好的女人类型的家伙。
不过其他的读者来信倒还挺正常的。
「阳光下的一条咸鱼:
《大海贼》这部小说在创作前就和我有缘了,北极星先生曾来信向我咨询有关海贼的事迹, 我说了很多有关大海贼时代前的海贼们的故事, 例如洛克斯海贼团、金狮子海贼团等, 当然也有名头很大的那些海贼。
我对北极星先生说海贼的结局都是不得善终的。
北极星先生回答说:“当然,他们抛弃了一切才被大海接受, 可是没有人能拥有大海。”
那时候,我并不明白北极星先生这么说的用意。
可是看完了《大海贼》之后,我想我多少明白了一点。
事先说明,我并不是一个海贼, 而是一个冒险者, 比起特里斯, 我要更喜欢马丁·裴多菲——对了, 我已经问过北极星先生了,对方说并不打算真地写《冒险家》, 真是遗憾。
特里斯是一个混蛋, 即使是在海贼中这种冷酷自私、不停背叛和利用他人的家伙也不会得到拥戴。
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但是通过最后特里斯的自述, 我发现他其实可以不是这样的。
在故事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到特里斯其人的形象,长相英俊脑子聪明,思维敏捷眼界开阔……从技能角度来说,你几乎可以把所有的赞美都倾倒在他身上。
故事里虽然没有确切说出来,但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特里斯是一个无论选择什么职业都能做到最好,无论想做什么最后都一定会成功的,拥有这种了不起的才能的家伙。
那么为什么可以顺顺当当成为有权力有地位有金钱的成功人士的特里斯最后会选择成为一个海贼呢?
是他逼不得已吗?
北极星先生没有告诉我们特里斯的过去,他刚出场就已经是一个坏蛋,仿佛他生来就该是一个坏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