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不动的洁癖怪:那个……下次你晨跑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老绕着我家楼下跑?
余漆之:???
什么玩意儿?自己今天绕他们家楼下跑了?
余漆之一口三明治不上不下,差点噎着,鬼知道这个洁癖怪住哪栋楼啊,自己不过是因为那一块儿栀子花开了才多绕了两圈。
余漆之揉了揉额头,心想完逑了,自己怕不是已经被这人定义成花痴狂魔了。
但还是想挣扎一下:大兄弟,你仔细想想,你有告诉过我你住哪栋吗?
凌霄不晨跑,但他起得早,每天习惯早起坐阳台看会儿书,结果今天偶然一低头,就见到了熟悉的身影。
开始他倒是不以为意,运动是个好习惯,既然搬过来了,遇到也是常事,但是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凌霄眼睁睁看着那姑娘从他家楼下跑过了好几趟。
凌霄盯着手机沉思了几秒钟,发现自己确实没有说过,于是欣然下了结论。
撩不动的洁癖怪:所以你跟踪我?
余漆之一口老血,花痴狂魔还不够,直接升级为跟踪狂了。
余妖精生气了,她余妖精就算是想撩汉,也绝不会用这么low的手法,你可以说我不要脸,但是你不能说我撩汉就这水平。
这是尊严之战!
余漆之:凌先生,我必须声明,我并不知道你住哪一栋,至于为啥我绕着你家楼下跑,只是因为那块儿种的栀子花开了,而我比较喜欢栀子花的香味儿,所以多绕了两圈,以及,我的跑步范围是自由的,没有打扰任何人,只要我愿意,我在哪里跑都可以,懂?
余漆之说完还不解气,冷不丁想起了上回凌霄回她的那句话,当即一挑眉,可算逮着机会怼回去了:
自信是好事。
我就是要这样香
凌霄作为一个严谨的学术男,他会轻易相信余漆之的鬼话吗?
当然不会。
于是他亲自下楼转了一圈,发现果然整个小区只有这一块儿栀子花开了。
栀子花花香浓郁,凌霄有点不习惯,但是好歹挽回了一点余漆之的形象。
凌先生十分大度地决定相信余女士,不与她计较,而余女士也自觉解释到位了,不必再为此事负责。
于是第二天一早,早起的凌先生,再度在自家楼下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蓝白条的运动衫,天蓝色发带,一圈……又一圈……
凌先生足足见她从自己眼皮底下飘过了八圈。
啧,这姑娘体力不错啊!
但是凌先生莫名又觉得不爽了,再度戳开微信。
撩不动的洁癖怪:小区东北角24栋那边的栀子花今天开了。
余漆之眼皮一跳,哟,还真又找过来了。
其实余妖精今天确实是故意在凌霄楼下绕的,倒不是为了撩,纯粹是昨天被气着了,今天出门的时候左思右想,决定气回去。
她倒没想到凌霄会发这么一句话过来,但她决定假装看不懂:快六月了,到栀子花花季了。
凌霄耐着性子解释:我的意思是,你可不可以晨跑的时候不要老绕着我家这一栋楼跑?
余妖精活生生气笑了,她与这位凌先生相识不久,除了那张脸,别的真没一点顺她心的,这还撩什么撩?
不尼玛撩了!
怼回去!
作为一名博览群书的文科博士在读生,余妖精拥有和她的阅读量相匹配的嘴炮能力,她十分平和地回消息:提到栀子花,凌先生,你读过汪曾祺先生的《人间草木》吗?
语文老师死得早的理科天才凌先生略有不解,不知道话题为什么突然跳到了这里,只得老老实实回答:没有看过。
余妖精冷笑,很好!
余漆之:《人间草木》里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夏天》,里面有一段描写栀子花的,是这样说的
余妖精顿了顿,另起一条,把手机屏幕摁得叭叭的: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语死早的凌先生再也没吭声。
余妖精长出一口气,神清气爽地化了个妆,换上新买的裙子出门上工。
余漆之本来以为,自己对凌霄那点绮念在两人的数次互怼之中早就宣告破裂,于是干脆毕其功于一役,自己怼爽了算逑,结果,刚到周末就打脸了。
原因是她发现有样东西落在老房子里了,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手续办完了,钥匙已经给凌霄了。
余漆之:……
这就很尴尬了。
纠结了一整天,还是臊眉耷眼地戳开了凌霄的微信,最近消息是她自己发的那条“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余漆之决定自欺欺人,伸手把聊天记录给清空了,然后乖巧地打招呼:
嗨,凌先生,周末好!
凌霄正在公司加班,听见手机响顺手划开,愣了一瞬,目光有些复杂。
如果不是最近信息还明晃晃地挂在上面,他甚至要怀疑这位热情洋溢的余女士是不是研究所新合作的销售代表。
但是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
凌霄冷静回复:有事吗?
余漆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