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爷爷:……
难怪这么彪。
两人聊了很多,有关南方北方,有关战争后的打算,姑娘说她喜欢花,来南方之后见到了许许多多的花,想以后开个花店。
就这么东拉西扯的,凌爷爷居然在天亮之前睡了个好觉。
那晚之后凌爷爷对姑娘的态度就有些改变,她的没心没肺在他眼里变成了不拘小节,她的彪悍莽撞在他的眼里变成了勇敢坚韧。
她想开花店,想去南方生活,想以后能继续念书……
但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个残废而已。
他甚至恶劣地想,以后他在床事上都没法主动了,这还能算是个男人吗?
所以姑娘再好,跟他有什么关系,还不如想个法子,把自己交代了,省得拖着断腿回家给祖宗丢人。
结果有天晚上,姑娘照例给他唱歌,唱着唱着声音低了下来,他睁开眼,发现姑娘脸红红的。
姑娘说:“怎么办?我觉得我对不起我小姐妹。”
凌爷爷:???
“我发现她说得挺对的,你长得真好看,我喜欢你。”
凌爷爷哑然,半晌道:“不是,你们女生喜欢男人就看个脸。”
姑娘摇摇头:“不啊,我还知道你枪法好,会写诗,会吹笛子,打仗总是冲在最前面,当然这些是我小姐妹告诉我的,但是我认识了你这几天,我觉得你脾气好,见识广,真的很好啊!”
凌爷爷艰难开口:“那你小姐妹怎么办?”
姑娘噗嗤一笑,抬手在他胸口拍了一巴掌。
真疼。
姑娘说:“我小姐妹就是崇拜一下你,她早就跟她学长打结婚报告了。”
凌爷爷茫然:“……所以我就没得选了是吗?”
姑娘眉毛一抖:“你还想选谁?”
凌爷爷摇头:“没,我就这么一说,太突然了,你让我想想好不好。”
姑娘点头:“你想,我不急。”
凌爷爷觉得有点讽刺,他四肢健全的时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现在残废了,竟然也有个好姑娘来喜欢他。
老天怕不是把他这一辈子的运气都点在了桃花上。
可是真的好难啊,姑娘现在年轻,有英雄情结,觉得他断了条腿也是英雄,可是以后呢?
姑娘得照顾他这个废人一辈子啊!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男女。
他看得透。
他抹了抹里衣的口袋,那有枚家传的金戒指,是他母亲给他的,母亲偏爱小儿子,把这专门传给媳妇的戒指给了他,让他遇上喜欢的姑娘,就送出去。
遇倒是遇到了,也想送,但是不敢娶。
不然商量商量,戒指拿走,这个没什么用的废人就别要了吧!
姑娘手指长,戴金戒指好看。
当晚空袭,姑娘扑进来挡在他身上,帮他挡住了被炸塌的房梁。
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把戒指从缝得严严实实的里衣里掏出来。
剧烈的爆炸声里,姑娘整个人覆在他的身上,姑娘的唇擦过他的耳朵,说:“其实这些天我看得出来,你挺不想活的,可是,你的命是我跑断气才抢回来的,你就算为了我,也稍微努力一下,活下去呗?”
我爱你
细腰姑娘没能坚持到救援队到达,凌爷爷完好的两条手臂头一回把姑娘抱在怀里,感受姑娘温热的呼吸渐渐消散,感受皮肤下柔软的身躯渐渐变得僵硬。
从天黑到天亮,又到天黑。
凌爷爷听着救援队的呼喊,一声不吭,他想着就这样吧,死在这算了,那句怎么说来着,生未同衾死同穴。
现在正好,同衾又同穴,就是这简陋的病床实在担不起婚床的排场,对不住姑娘了,老家那张早几年就做好的雕花红木床,她是没机会去试试了。
可是他又记得,姑娘让他好好活下去,姑娘说他的命是她跑断了气才抢回来的,不能丢。
丢了对不起姑娘。
于是凌爷爷在沉默了一天一夜之后,在废墟深处嚎啕大哭。
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声,依稀听见说:“快,还有人!”
没几天传来战争结束的消息,凌爷爷把命丢在战场上的念想也黄了。
回到老家,兄弟们正在闹分家,分就分吧,凌爷爷什么也不想要,不想活,也不能死,真愁人啊!
他只要了靠街的一间小房子,开个花店正好,可他不想开,姑娘都不在了,还开什么开,看见花就烦。
如此过了好些年,一个人把自己活得乱七八糟,凌爷爷恶劣地想,我不能寻死,但是我这么折腾自己,抽烟喝酒样样来,老天总该主动把我收了吧,那到时候就不是我的错了。
再后来,他捡到了凌霄。
元旦之后,凌爷爷的身体急转直下,凌霄和余漆之对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隔壁床的老李圣诞节那天走了,花臂小李和他那个不会做饭的媳妇都在,老李走的时候笑了笑,还拍了拍儿媳的手背,最后看了一眼儿子,阖上了眼。
小李四十多的人,哭得蜷成一团。
余漆之担心凌霄,但凌霄却表现得出奇地平静,还能趁着凌爷爷偶尔清醒的时候说几句笑话。
凌爷爷说我死后你去给我上坟别送什么白菊花,不吉利,你给我弄点玫瑰百合什么,我带给你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