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薄的窗帘背后没有任何的光芒,稍微感知一下身体的痠麻程度,又看了看手机,才发现竟然是一觉从早睡到晚上。
虽然是有些夸张,但先是骆妍的生日趴跟高曼寧趴了个爽,回到家跟伊柔分手后又让陈榆乱了分寸,独自喝酒到半夜,隔天又跟Soda干了一整天,更别提回来之后还被子寧榨了一回……这堆情节要是让老孙来描述,估计能絮絮叨叨地写上四五万字,但对我来说其实不过就两叁天的行程而已。
也难怪会累成这样。
这种不正常的睡眠时段让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连带着脑袋都会不太清楚,以至于到现在我才注意到音响一直播着莫名奇妙的古典乐。
我浑浑噩噩地起床,盯着桌子上一份看起来就是给我的便当,心想着今天又翘了一天课,不知道有没有点名,然后才缓缓起身看了一下电脑萤幕。
G大调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前奏曲……这什么鬼?
古典乐这种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东西,对我们非音乐系的学生来说,一般会放通常就只是为了装逼,要听懂基本上是绝无可能的。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是谁要对我装这个逼?
老孙、陈榆跟子寧叁个人的面孔在我脑海中一次闪过,我隐隐约约有了个答案。
于是我冷笑着打开了便当,打算静观其变。
果不其然,没让我等太久,房间门就被缓缓打开,陈榆窈窕的身影出现在门扉之后。
她穿着一件米杏色的无袖洋装,让她略显单薄的身形看起来比平常少了几分灵动,多了几分温柔。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醒了,总之她佇立在门旁边,及肩长发随意散落,天使般的脸庞上带着一抹微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
就像现场的大提琴声,没有骤降的愤怒,没有断肠的忧伤,没有咄咄逼人的短促,却像宇宙一般的深奥,又像童话故事里的森林清晨一样,散发着明亮的静謐。
在这种氛围里,我默默地夹起第二块叉烧,看她到底在演哪一齣。
她缓缓地走向我。
我看着她缓缓地走向我。
她一手压着我的便当盖,与我四目相交,小巧的鼻子皱了起来,嘴角向上划了个弧度。
「好きですか?」
我:「???」
我瞪着他,试图传递给她我听不懂日文的这个事实。
两人默默对视。
片刻,女孩清了清喉咙,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般,用另一隻手提了一下衣角,问道:「喜欢吗?」
我点点头:「喜欢。」
我不懂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毕竟,无论她打扮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拉了拉自己的衣服道:「这个顏色很好看吧,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气质。」
原本很普通的温柔一词,现在在我耳里听起来却有些敏感。
我还来不及回什么,她就又道:「我要去日本了。」
我慢条斯理地又夹了一块叉烧,无所谓地问道:「去哪玩啊?」
「早稻田。」女孩回道,长长的睫毛眨呀眨。
我心里突然浮现一股不详的预感,筷子间的叉烧落回了早已冷掉的白饭之上。
「什么意思……?」
「留学唷。」
她笑着道,彷彿就只是在说一件「今天我晚上要去逛街」之类的小事。
我错愕地盯着她的脸,认真地找寻她的破绽,但那张小小的漂亮脸蛋上却写满了前所未见的认真。
生活就是这样,当你觉得你不能比现在更悲剧的时候,它会轻轻拍着你的肩膀,然后再一巴掌拍在你脸上,告诉你:「小子,还真的能。」
现实往往比小说还是电视剧更加离奇,因为它不需要细心安排的铺陈,也不需要令人回味无穷的收官。
每个人既是观眾,也是演员,所以现实想操你就操你。
「为什么?」
脑海中千思万绪,但最后说出来的却只有这么乾巴巴的一句话。
我有些绝望,毕竟对我们这种没什么人生歷练、心浮气燥,还没有体会什么叫做柴米油盐酱醋茶,整天只想腻在一起可悲大学生来说,远距离恋爱无疑是比直接分手还要痛苦的折磨。
「去日本唸书是我的梦想啊!」这小妞一点也没觉得我哪里不对,依旧笑嘻嘻地道:「前天我不是回家吗?因为我住日本的姑姑回台湾,她的老公刚好是教授什么之类的吧,就问我有没有想去那边唸书,我就答应了。」
「你还可以有一点矜持吗?」我不知道我的表情是怎么样子的,总之一定不会很好看,但还是努力装作好奇地道:「那怎么高中毕业没马上去?」
我其实想问的是,为什么偏偏要让我遇见你之后又让我失去你?
我脑海中闪过一个皮肤微黑,不太爱说话,眼里却总是流露一股从骨子里溢出的温柔的女孩。
没有了她,又要没有了你,这样值得吗?
陈榆忽然很认真地盯着我,沉默了一小会儿后才歪着脑袋,严肃地说道:「因为我那个时候会怕。」
「怕什么?」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陈榆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走到电脑旁边,然后把在音响中拼命重播的G大调大提琴前奏曲换成了D小调。
「……」
我盯着她盯着我的那双圆滚滚的眼睛,又艰难地问了一句:「那现在怎么不怕了?」
她这次倒是回答地很快。
「因为我遇到了你。」
女孩转身,露出了一个凄美的笑容:「你应该知道了我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平静地装傻问道。
「因为你遇见了Soda。」女孩淡淡地说道:「虽然她之前在学校是个低调的人,但她的朋友也就那几个,我怎么能不知道她。」
这句话里面有很多个她。
虽然没有明言,我却明明白白地知道,那个第二个「她」,说的就是那个在我眼里完美到比起人,更接近女神的女人。
童心。
因为她是她的朋友,所以她认识她,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
只是我总以为陈榆要是在大学同学生日派对上面遇见自己认识的高中同学,就会兴奋地像隻发现蟑螂的吉娃娃,但那天她没有。
因为她没有说她认识那个慵懒又肉慾至极的金发DJ,所以我下意识地以为她不认识她。
「所以无论是道听涂说还是言之凿凿的消息,你都应该会知道吧?」陈榆笑了笑,彷彿在讲一件别人的事情。
「我曾经,喜欢女生……」
「或是说,我曾经不喜欢男生。」
女孩的自白就跟此时的大提琴声一样,我从来没有看过图穷匕见是这么细腻的悲伤。
我好像很了解她,但其实很不了解她。
应该说我好像不了解每一个人。
包括她,包括子寧,甚至包括那个总是温柔的女孩。
我只了解她们所展现给我的那一面,然后就天真或是自大地把那一面当成了她们。
没有老孙的那种敏锐洞察,或许得过且过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但是我想瞭解眼前的这个女孩。
完完全全的那种。
就算她马上就要去千里之外的地方留学。
我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断掉的声音,然后我就露出了一份我自己觉得很洒脱的微笑。
我蹣跚地走到柜子旁,拿出两个威士忌杯。
不过我眼前这位笑得有些忧伤的女孩,是个喝一瓶啤酒就能醉的傢伙,我自然不会在里面注入能醉死人的威士忌,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对我来说有些甜腻的贝礼诗香甜酒,然后再兑上海量的牛奶。
这样近乎一比叁的比例,喝起来跟奶茶有87分像,要让一个酒量不好的女孩醉,有些困难。
但如果只是要听故事,则足够了。
我将酒缓缓递给她,然后在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跟老孙一起集资买的,平时根本捨不得喝的23年皇家礼炮。
我浅浅地喝了一口,严肃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目光灼灼,忽然觉得自己像什么选秀节目的导师。
我双手一摊,开口道:「天使小姐,请开始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