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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青莱高兴归高兴,正事是一点没忘,她往封景铄旁边瞅了瞅,问道;“你打的麻雀、逮的兔子呢?”
    今一早,封景铄揣着弹弓就上山了,他根本不怕冷,整个人精力充沛到爆表。实际上,原主有些畏寒,但现在……大概这是换了一个灵魂而导致的变异。
    他从树后面拿出蛇皮口袋,递给林青莱,“这是麻雀。”说完,又从雪堆里扒拉出一只鸡,一只兔子,谦虚道:“就这些。”
    林青莱眼睛一亮,网络用语张口就来,“u1s1,你干的不错。”
    封兴修因为体型以及体力原因,无法从崖底爬到崖顶,他只能绕远路,从另一侧拐上山。
    快到大屋时,他吸了吸鼻子,是肉的味道!他当下把队长布置的任务束之高阁,吃饭才是硬道理嘛!
    第11章
    说起这任务来,林青莱总结了四个字——难兄难弟。
    原来第十五生产队队长安排封兴修父子俩洗衣服。
    第十五生产队为了在大队那边拿名次,去年弄了个烧砖窑。烧砖不仅费人,还费衣服。夏天,社员劳动布上满满都是酸汁,老远就能闻见,连狗都嫌弃;冬天,社员棉袄里裹着汗渍,人只要一动,臭味熏天,风都吹不走这折磨人的味道。
    封兴修和封景铄未来几天的工作便是洗社员的衣服。
    他们住在崖下一间小破屋里,破屋前面有条河,大概三米宽度。现在河已经结冰,厚厚的一层,非常结实,调皮的小孩手拉手从冰面上滑过,没有一点问题。队长让封兴修父子俩用河里的水洗衣服,在他眼里,牛棚的人嘛,就是当牲畜用的。
    封兴修白胖的大手托着腮,在考虑对策,之前因为儿子被某些口号洗脑了,看不上这种行为,他还不敢这样光明正大偷懒,好在儿子雪山一日游后就成长了、懂事了。
    他知道东北日用电器研究所研制出了洗衣机,不过还没有走入家庭,都是宾馆、洗衣店之类的地方在用。虽然队里给了不少肥皂,但是社员的衣服又臭又脏。封兴修感叹道:“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
    林青莱回道:“手摇洗衣机行吗?”以目前的材料来看,最多能制作手摇洗衣机。当年她一个人住校时,为了方便,准确来说是因为懒,她鼓捣出了不少简易家电,除了洗衣机外,像是煮饭烧菜的小电器她都能制作出来。
    封兴修瞪圆了眼睛,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真能做出来。当下快速答道:“当然行啊。”管它手摇的还是脚蹬的,只要是洗衣机就好。
    从昨晚上他就看明白了,这个家是林青莱做主,而且很明显,林青莱没有林三柱那样好忽悠。
    他像一只大肥猫一样打了个哈欠,心道他儿子要是能和林青莱建立革命友谊就好了。
    从早晨得知有个老乡,还是个厉害的老乡后,封景铄心里贼高兴,笑得牙不见眼。“莱莱,我还需要干啥?”他把兔子皮剥完后问。
    林青莱被这声“莱莱”惊到了,按上辈子的年龄算,封景铄比她小不少,但她也没阻止封景铄这么叫,毕竟现在封景铄比她大。她转头朝封景铄喊道:“把水烧开。”
    因为有林三柱固定工资做保证,林青莱不打算苦着自己,她打算去趟供销社。
    崖前大队只有一个供销社,供应二十多个生产队,所以东西很全,吃的、穿的、喝的,用的……都有。封景铄倒想跟着林青莱一起去,但他身份特殊,不宜出现在公共场合。
    林三柱下班后,没有急着回家,而是绕到纺织厂。他蹲在大门口,脚旁边是一个大麻袋,里面装着废旧的药剂品。
    纺织厂统一蓝色工装,长辫子、短头发的女职工说说笑笑从厂房里出来,冯翠华是其中一个。
    同行的一位女职工指着门口的人影对冯翠华说:“哎呦,翠华,你家男人来接你了!”
    冯翠华长得不错,细长眉,小圆嘴,当年想和她建立革命友谊的人不少,但她看上了林大柱。要说林大柱有啥优点,大概只有一张脸能看,浓眉大眼,浑身透着一股正直劲。
    冯翠华往门口仔细瞅了瞅,“不像,我家男人没这么……”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合适的词来。
    林三柱瞟见冯翠华后,立马站起来,咧嘴朝她喊去:“大嫂!我是三柱啊。”他这一吼,职工们纷纷向他看去。
    冯翠华嘴角一抽,心道林三柱来这里干啥?不会是要抢东西吧。想到这里,她紧了紧包里的发卡。
    这发卡是给林青茵买的。她闺女林青茵今年十七,跟她同事的一个儿子正谈着对象。因为老林家没分家,她拿的工资得上交,这买发卡的钱是她偷偷存下来。
    林三柱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打量,他提起麻袋,长腿一迈,走到冯翠华跟前,坦坦荡荡说道:“大嫂,这天快暗了,我寻思着你怕黑,特意过来接你。”
    冯翠华翻了个白眼,她啥时候怕过黑?这个林三柱,就是想让她载他回家。
    老林家有一辆自行车,因为冯翠华是纺织厂女职工,一般她在骑。公社离崖前大队挺远,林三柱今天又提着麻袋,所以他想搭个顺风车。
    冬天原本就冷,林三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被风吹得十分凌乱,他缩了缩脖子,努力躲在冯翠华后面,样子像个鸵鸟。
    快到村口的时候,冯翠华让林三柱下来,她一点都不想和林三柱扯上关系。说实话,要不是怕林三柱胡搅蛮缠,她根本不打算载他回家。
    唉,她这命真苦,嫁谁不好,非得嫁到老林家。婆婆强势,男人不管事,还有不省心的兄弟妯娌捣乱。
    林三柱乐乐呵呵下来,“大嫂,你这技术——我觉得比大哥好。”
    当年老林家刚买自行车,林大柱几个人轮流骑车。每当有人骑车,林三柱就很自觉地坐在后车座上。别人要是摔了他,他也不恼,毕竟这种天然的伤害对他来说非常可贵。
    冯翠华一听这话,嘴角抽了抽,她连招呼都没打,直接一个提跨上车,骑回老林家。
    林三柱哼哼了两声,没再说话,当赶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大屋里,封兴修在切兔肉,单看他这切兔肉的手法,就知道他是个讲究人。红彤彤的兔肉摆在案板上,筋络很少,细嫩无比,封兴修顺着纹路一点一点切,薄片状的肉整整齐齐,叫人欣喜。
    切好的肉放在沸腾的清汤里,眨眼之间颜色变成暗红,奶白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肉很快漂浮在上面。林青莱拿起大长筷,把兔肉夹在圆盘里。
    封景铄拿出四个小碟,摆在桌板上,花生酱和辣椒面放在一旁,等一会吃肉的时候自己调。碟子、花生酱和辣椒面都是林青莱去供销社买的,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些香料。
    封兴修切完兔肉后,又把剩下的几个豆薯切成片状,拿到灶房,放到锅里煮熟。
    林三柱回到家时,香味模糊了双眼。
    第12章
    吃饱喝足后,封兴修挨着林三柱,讲香酥鸭、说涮羊肉……林三柱咽了咽口水,明明他肚子很圆了,现在好像又饿了。
    封兴修白胖大手放在膝盖上,继续讲:“老弟,等过年分猪肉的时候,我给你露一手。”论吃东西,封兴修绝对是高手。虽然这个年代的美食不咋丰富,但封兴修却能变着花样吃。想当年别人找他办事时,为了投其所好,在吃食上下了不少功夫。这下,封兴修知道的食谱更多了。
    林青莱煮完试剂瓶,把鸡安顿好,回到大屋,对林三柱说:“爸,明早我和你一起去医院,一块把这鸡给人家步厂长。”
    林三柱不乐意了,这肉自己吃不好吗,干嘛送人?于是说道:“闺女,咱们既不欠他又不求他,为啥送他鸡?我看咱们吃了得了。再说了,他还不一定见咱们呢。”城里人都一个德行,鼻孔朝天,他虽然不要脸,但这种没啥好处的送礼,他一点都不想干。
    林青莱摇头,组织好语言后,说道:“爸,你说你这么聪明的人,咋在这件事上犯糊涂了呢?奶她偏心五叔,不就是因为五叔以后有大出息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有个送上门的关系,咱们可不能白白错过。如今人家被革职,正是伤心难过的时候,咱们明天一去,多雪中送炭啊。再说,人家之前是副厂长,门路肯定多,爸你现在在医院干活,说不定人家动动嘴皮子,你就能换个岗位。”
    为了让林三柱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林青莱故意说得夸张了些,不然林三柱懒得动弹。
    说实话,林青莱完全可以画图纸交给机械厂,这样不仅方便,而且变现迅速。但自从知道布升平为何丢了工作后,她不再往那个方向考虑,而是打算和布升平合作。国营哪里有自己做主自由啊,林青莱打算搞个大动作,她打算鼓捣个小五金厂。
    为啥搞这个,是因为市场需要。前些年特殊时期,国营大厂经常卷入□□,生产断断续续,导致小五金产品供不应求。
    厂子不缺人才,缺设备。生产个板牙,车床、钻床、仪表……都得备齐,能完成这事的只有布升平。
    林青莱把这件事列为长期计划,短期内她另有打算。
    封兴修听完林青莱这话,嘴角抽了抽,心道这布升平遇上林青莱可是栽了。他发表意见道:“莱莱说的不错,关系是处出来的,一来一往,你今天拿只鸡给他,他怎么也得表示表示,这买卖不亏。”
    林三柱被说的有点心动,人嘛,生来不是靠自己就是靠别人。他觉得靠自己不靠谱,而现在出现了布升平一家,他决定把他们处成亲戚。于是林三柱点头回道:“一只鸡会不会显不出咱们的诚意来?”
    林青莱:“……”这大饼一画,她爸好像有点飘。
    林三柱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我明早找黑娃要罐蜂蜜,一块拿给人家厂长。”攀亲戚这种事情,礼物必须到位,像之前队里招广播员,他看不少人给大队长塞东西,想要自家孩子进广播站。
    “黑娃?”林青莱皱眉,她记得她爸和黑娃的关系不咋样。
    林三柱洋洋得意道:“对,是他,我同桌。鼻子灵的跟个熊崽子似的,他那里有的是蜂蜜罐头。只是他那个奶奶,是个不讲理的。不过这不是啥大问题,她撒起泼来不如我。”
    封兴修眯着圆眼,“蜂蜜是个好东西啊,抹在肉上一烤,香脆酥嫩。”他半点没觉得林三柱行为粗鲁,要他说,林三柱这种人最自由了。名声算什么,不过是几张嘴说出来的东西而已,吃到肚子里的才最实在。
    林三柱一听,有点舍不得了,“要不蜂蜜咱们自己吃,不给厂长了。”好东西哪有紧着外人的道理。
    “蜂蜜的事再说,明早先把鸡送出去。”林青莱最后拍板道。
    林秋阳把试剂瓶擦净后放到柳条筐里,葡萄似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听大人们说话,安静的像个小兔子。他喜欢这样的生活,爸爸、姐姐、还有胖胖的伯伯和高高的哥哥,而且今天他吃上了兔子肉,肉又嫩又滑,沾着小碟里美味的酱料,更香了。
    林三柱怕他闺女去知青点找宋端理,旁敲侧击问:“闺女,你今天干啥了?”他相不中宋端理这个人,不过是读了点书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除了这点,宋端理这身高放在崖前大队属于矮个,大脑袋小身板,实在是不好看,林三柱很嫌弃。
    林青莱早就忘了宋端理这号人,她把试剂瓶摆好,说了手摇洗衣机的事,又嘱咐林三柱管住嘴。
    “我可没那么傻,要是有洗衣机了,原本四个人的活,俩人就能干完,我不失业才怪。”林三柱说完这话,进行了一番深刻的理论升华,“怪不得广播里说技术最重要啊,闺女,你说你这洗衣机做出来后,得解放多少人啊,我看电影院人数又要爆满了。”
    在林三柱看来,人不干活,就要享乐,而这年头享乐的地方只有几处,电影院是其中之一。
    封景铄插话道:“我看不一定,他们没工作就没钱,没钱就看不起电影。”他躺在大床上做卷腹运动,身躯修长,动作标准,十分赏心悦目。
    林三柱有点羡慕年轻人的活力,他也是个爱美的少年,腹肌这东西,谁不想要啊。他心思顿时转移到了锻炼身材上来,“小铄,你说我咋整?我这一上班,时间抽不出来,咋锻炼啊?”
    封景铄:“……”时间抽不出来?这话说出来不心虚吗?
    他坐起来,宽慰道:“叔,你不是要学打篮球吗?等你学会,每天活动个一两个小时,这肌肉肯定跑不了。”
    林三柱嘴巴一咧,“你说的对。”
    封兴修不着痕迹捏了捏肚子上的肉,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好,锻炼这种事情,他上学的时候就讨厌。再说,胖一点显得有福气,像他媳妇,当初就是因为他白白胖胖,才嫁给他。
    说起媳妇来,封兴修不由叹了口气。
    第13章
    封兴修的媳妇是个大美人,长得十分标致,她叫蒋呤,是华国著名芭蕾舞演员。当初蒋吟为了逃避下放农场,跟了一个男人,男人官职挺大,她躲过一劫后,开始对封兴修和封景铄父子俩落井下石,本来没啥事被她这么一搅和,父子俩成了□□的典型。
    韩敏一大早骑着自行车赶到崖前大队,她停好自行车,一只手提着公文包,另一只手挽了下碎发,对大队长笑道:“我这次来是给你报喜的,林青芸同志在省报发表了一篇文章,主任很满意,你们崖前大队出了个好苗子啊。”
    大队长姓李,长得高高壮壮,他一听这话,笑得牙不见眼,立马附和道:“好苗子,是个好苗子。韩副主任,辛苦你跑一趟了。”
    他领着韩敏往第十三生产队走去,边走边说:“林青芸她啊,不仅学习好,心肠也好,经常到大队小学讲课,孩子们可喜欢听了。”
    韩敏微微吃惊,说实话林青芸文章发表这事,她一开始还不相信,毕竟农村教育比不上县城。如今李大队长这么一说,她心里才觉得林青芸这人了不得。
    她说:“妇联工作不好办,这‘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一直喊,可几乎没啥用。别说生产队里重男轻女的例子多,说实话公社也不少,不过现在看到林青芸同志这么出息,我心里好受了些。能让女娃上学,暑假的时候还能做义务劳动,我看她家里人明事理的很哩。”
    韩敏说完后,还感叹了一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李大队长:“……”老林家明事理?他大脑飞速运转,一时间忘记了表情管理,黝黑的脸显得有些狰狞,实在是——老林家没有一个明事理的人呐!尤其是崖前大队两个大名人——林三柱和林青莱,都是老林家的人呐!但这话不能说出口,因为一旦说出口,就代表他工作没到位,所以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他可不能干。
    幸好韩敏没注意到李大队长的神情,不然李大队长真不知道咋解释。
    韩敏脚步放慢,抬头对李大队长说:“文章发表一事,公社这边打算表示一番,我看崖前大队——”
    李大队长立马明白了韩敏的意思,接话道:“崖前大队一切服从组织安排。”
    韩敏满意的点了点头,有鼓励才有动力,希望这事宣传后能有效果。
    不到一上午,整个大队都知道了林青芸在省报上发表文章,以及公社和大队要奖励她这两件事。
    最高兴的当属林奶奶,等韩敏和李大队长一走,她脚上像踩了风火轮一样,急急忙忙绕着村子转了一圈。这时候社员们正好下工,他们纷纷围上来。林奶奶可得意了,完全没有方才韩敏和李大队长在时的磕磕巴巴,嘴皮子溜得很,各种吹牛,就怕她宝贝孙女林青芸站得不够高。
    林青芸并不是天才那一挂,如今自己被林奶奶说成天才,她心里有些打鼓,但又想到天才毕竟是少数,大家都没见过,所以她很快接受了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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