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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世界还没过够,转眼就变成了三口之家,这叫段迦仁如何能忍?
    猴子精观颜查色,知道自己不讨大哥的喜欢,故而平时绝不在他面前露面。非到必不得已必须露面之时,也定然把自己当成聋哑,不闻不问。若非得言语应对之时,则把自己当成机器人,一个指令一个回答,绝不多说。
    对手如此乖巧伶俐,叫段迦仁的满腔怒火都喷在了石棉瓦上,烧不起来了。
    他工作又格外忙,满世界搂钱,稍有空歇,也宁可把时间和力气花费许尽欢身上,见缝插针的跟她腻乎。
    然而许大仙并不乐意跟他腻乎,因为他腻乎起来就跟个牛皮糖似得,又黏又韧又难缠。
    好的时候恨不得登梯子为她摘星星,可转脸又能摆出一副“秦香莲”的嘴脸抱怨她是个“陈世美”——只因她宁可去广场喂鸽子,也不愿意陪他去看歌剧。
    歌剧有什么好看的?一个个吊着嗓子唱大戏,她又听不懂!
    可他不依不饶!听不懂也得听,人在国外飘,她难道就打定主意不学洋文,甘心情愿当一个洋文盲?
    学洋文跟听歌剧有什么联系?她在学啊,猴子精教她呢。一对一辅导,专人私教。
    那鸽子又有什么好?到处拉屎,抢食,一个个跟强盗似得,她就那么爱?天天去,去不腻?
    许大仙哪里是爱鸽子,佐不过是为了躲他。一千只鸽子的吵闹争夺都比他可爱,毕竟鸽子不会拉着她谈情说爱,腻腻乎乎。
    所以说到底你就躲着我咯?我就知道你不在乎我!——末了,他又甩出这样的话来气她。
    她能怎么着?当然把眼一瞪,把袖一甩,把门一甩,扬长而去。
    也不走远,就是出门上街转悠。
    段迦仁的公寓在纽约上东区,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整座大楼历史悠久,周围不是美术馆就是音乐厅,乃是纽约上等社会聚集之处。
    看到她,门卫约翰就引擎的打招呼。
    “许小姐您出门?外面风大,请注意保暖!”
    她把洋文在嘴里咂麽一遍,转化成中文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才微笑一点头。
    “谢谢,你客气了。”
    她跟着猴子精学洋文,颇有进展,不过日常对话也就到这份上了。能听和能说,是两回事,及至能写,又是另一回事。
    楼外的寒风扑面而来,冷得让人一哆嗦,跟楼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但这份冷也让人精神一振,驱散了温暖如春所带来的慵懒和颓靡。
    她慢悠悠的在街上闲逛,走得累了就转进咖啡店里,喝一杯香浓的奶茶,吃几块甜蜜的蛋糕。美国人的饮食马马虎虎,实在不值得称道。但咖啡来自巴西,蛋糕来自法国,别有一番风味。只是太甜,美国人的舌头似乎缺乏对甜味的敏感,非得加糖加到齁了才能品味甜味,以至于寻常店铺里的西点都甜到发腻。
    幸而纽约是个国际大都会,世界各路豪杰汇聚一堂,美食也是五花八门。尤其是上东区的美食,更是以追求健康为标准,口味清淡,做法考究,摆盘精致,绝无肥腻。
    但又太清淡了些,好好的蔬菜全是做成沙律,拌上酱也没什么好味道,吃起来就如同嚼草一般。吃多了,恍惚就觉得自己也成了牛羊,在大草原上嚼着草根菜帮子。
    对纽约的美食品评一番之后,她又施施然起身,扭头往回走。
    及至回到大楼里,段迦仁已经在大堂等候多时。一看到她就跟失孤的孩子见到亲人,飞奔着扑过来,双臂将她抱住。
    “都是我错了还不成?你去了哪里?急死我!”
    快三十的男人,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可真叫人恶心。许尽欢一眼都不要看!
    不过因为刚刚吃饱喝足,所以心情还不错,也就懒得跟他计较。
    而他也颇有眼色的簇拥着她,一路做小伏低装乖巧,哄着她回家。
    回到家,雨散云开,风平浪静。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乐乐,吃喝玩乐,一天就又混过去了!
    *
    圣诞节照例是去许家过!
    虽然许尽欢毫无表示,但段迦仁却无师自通的讲究起来。一年到头跟老丈人家都不闻不问,年底总该去表示表示。
    虽然这个老丈人在许尽欢眼里一钱不值,但他总觉得许家的存在是他和许尽欢关系的证明。段家和许家在走动,那他和她就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
    一年之前,许妈妈颇担心段迦仁是陈世美。但一年之后她已经看清,自家女儿才是陈世美。
    她似乎压根没想过要给段迦仁一个名分!
    作为母亲,她也很想鼓起勇气跟女儿好好谈一谈,拿出一点长辈的气势和过来人的经验,给她说道说道。
    然而一旦跟女儿打了照面,她就跟被什么东西镇住了似得,半句长辈的话也拿不出来。
    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她隐约觉得眼前这个女儿已经绝非曾经的那个。她只是看起来形似,而内里完全不同。
    至于这个女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不敢想也不敢问。问了,她可能从此就再没有女儿!
    许渊也再次来到纽约,打着看望哥哥嫂子的名义,看望许尽欢。
    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段迦仁把她照顾的面面俱到。
    她略微胖了一点,脾气也更大了一点,时常要发一点无伤大雅的小脾气,人人都得宠着她,哄着她,让着她。
    段迦仁的脾气也大了不少,已经能跟她犟嘴怄气,虽然事后必得伏低做小的哄她回心转意。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在外人眼里是越来越像一对欢喜冤家。
    那个曾经爱他爱到痴狂疯魔的少女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连影子都没有剩下。
    在温暖如春的室内,在一片吵吵闹闹的欢腾声中,他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感到彻骨的冰凉。
    看来明年,他没有再来的必要。
    圣诞节一过,段迦仁就厚颜无耻的把拖油瓶段迦康仍在了许家,自己则拐带着许尽欢跳上飞机一路直奔加拿大阿尔伯塔省。
    那里有一座阿伯拉罕湖,一到冬天湖面上就会结冰。湖面结冰不稀罕,但阿伯拉罕湖富含沼气,湖面的冰块里全是漂亮的气泡,特别有趣。
    他多少有点摸到她的脾胃,他的女神对浪漫毫无兴趣,只喜欢新奇好玩的事物。
    粉红沙滩不堪回首,这回他另辟蹊径,准备给她来一个冰湖奇观。
    阿伯拉罕湖的沼气泡没有给他丢脸,一望无垠的湖面冻得结结实实,冰层直达一米多厚,能开汽车。
    岸边的水脏,冰也脏,气泡也少,不好看。
    但往湖中央走,就能看到一大块犹如海蓝宝石一般纯净无暇,晶莹剔透的冰层。冰层里的气泡也多如繁星,大小不一,恰似无数天神的珍珠项链,统统坠入湖中,一串串林立着。
    有些气泡甚至接近冰面,只隔着薄薄的一片冰壳,触手可及。
    正因为气泡太多太大,也就显得冰层脆弱纤薄,踩上去岌岌可危,欲断欲裂。
    可她一点也不在乎,哪里是走,简直是跑,花蝴蝶小燕子似得在湖面上飞来飞去。
    光轮景色,虽好也不显得出挑。她跑了一阵就觉得累,湖面上一无所有,冰块气泡看多了也腻。
    他便上前揽着她,在她耳边叙述下一阶段的计划。
    等到了晚上,天黑了,炸冰玩。
    阿伯拉罕湖冰层里的气泡是沼气,沼气能燃烧。把冰壳敲开,沼气就会滚滚而出,把沼气点燃,就能看到熊熊燃烧的火焰。
    漂亮,说不上,但好玩是一准的。
    在房车里吃饱喝足,等到天黑,就带着打火机和铁镐,再次走上冰面。
    在白天找好了一块布满大气泡的“宝地”,特地留下了标记。顺着标记一路走到,他带好护目镜,裹紧了领子,调整好戴在头上的探照灯,抡起铁镐开砸。
    “准备啊!准备!一敲开你就点!”他指挥道。
    轻巧的活留给她,力气活他来做。
    铁镐亲吻冰壳,冰壳应声而破,沼气无色无味,悄无声息就涌出。
    许尽欢把点火器凑近,轰的一声,火焰就朝着她的头脸喷射而来,差点把她的眉毛睫毛都给燎了。
    她呀的一声,一屁股坐倒在地,刚好避开了火焰。
    火焰很猛,犹如一把蓝色的利剑从冰层里扎出,笔直笔直的喷射而出。但两三秒之后,就消失无踪。
    没想到她也会被吓着,段迦仁嘿嘿直笑。
    许大仙有些懊恼,拍拍屁股跳起来。
    “再来再来!找个大点的,火力更猛!”
    他直起身,一手持镐一手撑腰,伸手指点江山。
    “那边,我记得有个大的!”
    “走!”她一马当先,双臂一展,小蝙蝠似得就飞出去。
    好这一晚上,阿伯拉罕湖可算是热闹了!轰轰的火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光是咂冰壳烧气泡她已经不过瘾,又嫌段迦仁力气小,砸不开厚实的冰层,好让底下蕴藏的沼气都冒出来,供她烧着玩。
    她决定自己来!
    岔开脚站在冰层上,一手撑腰,一手伸出。
    随手把手套甩开,张开五指,轻轻贴在冰层上。
    这一贴,皮肉就被冰块粘住,挣脱不得。
    她不在乎,闭目凝神,一动不动。
    段迦仁拿着铁镐站在她背后,忍不住伸手扯她的腰带。
    他毫不怀疑她的威力,就怕她搞得太大,不可收拾。
    不一会儿,隆隆的轰鸣自冰层下传来,伴随着一道裂缝直插上来。咔嚓一声巨响,冰层裂开了一道口子。以这道口子为重心,大大小小的裂纹犹如蛛网一般向四周蔓延,无数冰炮应声而破,沼气源源不断的涌出。
    随即她伸手掐诀,飞快打出一个灵火咒。
    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一股气浪从水底涌出,炸开所有束缚。无数把蓝色红色黄色的利剑跟着这股气浪一起飞出,直插云霄。
    整个湖面都被炸开,爆炸声此起彼伏,一路蔓延。
    烈火在湖面上熊熊燃烧,把整座冰湖都给点燃了。
    在湖面炸开的瞬间,许尽欢便转身握住了段迦仁的手,跃上半空,一起俯视这一片斑斓火海。
    “放火就该这样才好玩!要烧就烧个大的。对吧?”她在寒风中扭过头,火焰在眼中燃烧,烁烁生辉。
    “对!很好看,漂亮极了!”他毫不吝啬的夸奖,火焰在心中燃烧。
    第一次被她带到空中飞,他只觉得又冷又怕。
    这次还是怕,但穿得厚,倒不是不冷。
    看着脚下这一片火海,他突然想到“烽火戏诸侯”的典故。
    抬头向远处眺望,果然有警车驰来,一路闪灯鸣笛。
    想来,明天的报纸一定会刊登阿伯拉罕湖突然爆炸起火的消息。
    “等天暖和起来,我们去大蓝洞潜水玩吧!”他在她耳边轻语。
    “大蓝洞?”她侧头,鼻子将将要触到他的嘴唇。
    “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海底洞穴,在洪都拉斯的伯利兹。因为洞太深了,灌满了海水,所以看起来格外蓝,谁知道下面有没有什么怪物!兴许,你能捉一只上来给我玩!”他呢喃着,用嘴唇轻抚她的鼻尖。
    她觉得痒,皱了皱鼻子。
    “才不要!捉上来,我自己玩!”
    “好啊!你玩腻了,就赏给我。我帮你养着,建一个大大的海族馆。”他张嘴,低头咬她的鼻子。
    “噫,别闹!”
    “就闹!”
    *
    大蓝洞里并没有深海怪物,就算有也早已经被一波一波而来的人类赶跑了。
    许尽欢对这个深邃无底的洞穴很有感触,扔下段迦仁独自下潜,沉在百米深处,感受孤独。
    百米深处的水压,足矣让人窒息而亡。许尽欢也不能免俗!
    据说人死的时候,大脑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让人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欢欣感,宛如灵魂出窍。在那一瞬间,过往人生的种种都会浮现眼前,如同时光倒流。
    她的一生过于漫长,别人的一瞬只是一瞬,她的一瞬简直就是一部系列电影。
    她孤独的沉浸在这片没有声音,没有光线,没有人的深海里,百无聊赖的回顾自己的人生。
    悲欢离合,爱恨情仇,仿似不同,又千篇一律。
    佐不过是有人爱,有人恨,有人来,有人走。爱恨变幻莫测,人来随即又走,唯有她是永恒不变,投身于红尘之中,又疏离于红尘之外!
    这一幕幕换汤不换药的场景,让她不免有一个疑问——她留在人间到底为何?
    又或者说,白云子让她活着,让她做人,是为了什么?
    为了报仇?为了让她受苦受罪?
    那何必让她做人,直接让她做鬼好了!做人,虽有苦,但也有乐,苦乐半掺。
    为了让她领悟?领悟什么呢?
    做人的苦?还是做人的乐?
    二十年一个轮回,还没来得及有所感悟,她就要投入下一场轮回,能有什么感悟?
    他到底想干嘛?
    或者,他只是想让她永生,想让她永远青春,想让永远当一朵枝头绽放的花,只有绽放,没有凋零。因为凋零之前,她就转生成了另一朵绽放的花。
    可他有没有问过她的想法呢?她要不要当一朵永生花?
    没有哪一个女人不想永葆青春,在获得永生之前!因为得不到,所以格外羡慕。
    然而永生之后,方才知道永生之苦。
    永生即意味着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也没有同伴,没有亲人。永生只有现在,只有自己。
    每一个深爱她的人,最终都将恨她。因为她无法给予任何承诺,而凡人最喜欢承诺。不管是爱还是恨,他们都要狠狠的发誓。发誓一辈子去爱,发誓一辈子去恨!
    可她没有爱恨!即便有,也很肤浅。爱一朵花,爱一杯奶茶,爱一块蛋糕,类似这种。
    把时光倒转,在她还是人的时候,她也曾爱过!
    爱情的花在枝头含苞,几欲绽放。
    可因何而没有绽放呢?大概还是因为她不懂爱,她怀揣着这多花苞,却不知道这朵花究竟该属于谁。
    是给那个爱她又背叛她,帮她又伤害她的少年?还是给那个爱慕她又唾弃她,帮助她又阻挠她的青年?
    薛颐是原野上熊熊燃烧的烈火,他的爱要把一切都烧尽,包括她和他自己。如果可以,他愿意和她一起化成灰烬,永不分开。
    可她不想被烧成灰,灰多难看!
    白云子是殿堂里高高在上的神明,他的爱是为了拯救世人,包括被他唾弃又爱慕的她。如果可以,他愿把她渡化,一起被人供在神殿上,不分彼此。
    可她不想当神,那太无趣了!
    她的理想就是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用手中的刀剑砍出一片新天地。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道路,她愿做不一样的人!
    但最终,她的理想和她的爱情都来不及绽放就坠落!
    她死了!死人的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她算是彻底落在了那两个人的手里。
    然后……然后就成了现在的她!
    许尽欢在深海里叹息,这叹息被压在海底,无人可知。
    段迦仁默默在三十米的深处等着,直到她缓缓的浮上来。
    并非是她自己浮上来,而是生命体征消失之后,设备自动充气,就浮上来了。
    一百米的深度,不死才有鬼。
    他毫不慌张,不紧不慢的抓住她,抱在怀里一起上浮,浮出水面。
    海面上阳光灿烂,海水碧蓝,海风拂面,一派祥和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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