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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笙,你怎么会认识他?”林述言望着那辆离去的黑色轿车,开口问道。
    听他这语气,他是知道赵薛这个人的,明笙有些讶异:“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赵家的产业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娱乐圈,我在国外这些年,对于娱乐圈的这些影视娱乐公司可没少研究。”
    他这么一说,明笙也觉得自己方才的问题有些多余。
    “我和赵薛认识,是因为大学那会儿交了一个男朋友,他们是朋友,间接认识的。”明笙以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对于沈朝渊的存在,明笙没有要隐瞒林述言的意思,大学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渊的出现,将她心中那块遗憾填补了些许。
    可是在外人眼里,他们之间就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恋爱关系,所以没什么好避讳的。
    而且在明笙心里,对林述言的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渊的这段过去作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顿,似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
    半晌,他才继续:“怪不得那个赵薛刚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几岁,原来你们还有这么一层关系。”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前一段时间分手了。”明笙没有细化其中缘由的打算,只是简略地解释了一句。
    “怎么分手了?”林述言刚问完,便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以为她是在为那一段感情伤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脑袋,像少时一样安抚她,“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没有答话,因为她知道不会了,不会遇到更好的。
    因为已经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泞镇的大巴即将发车,他们也找了个靠窗的两个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里面,大巴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开,她是有些晕车的,所以全程一直望着窗外,企图想要靠窗外这些不断变换的风景,来缓解生理上的不适感。
    开车的师傅应该是个老手,一路稳稳当当,颠簸感几乎没有,这让明笙凭空生了几分安全感。
    这一趟在路上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南泞镇上的车站里。
    从大巴上下来,明笙微抿了下唇,嘴唇有些干涩,这时面前突然出现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递过来的。
    他说:“喝一点,会舒服点。”
    明笙应声接过,喝了两口,缓解了一些。
    出了小车站,明笙望着这个熟悉的小镇,忽然鼻头有些酸。
    这里她有一年多没有回来了,小镇的街道还是她熟悉的那个。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
    湿漉漉的街道刚迎来过一场雨,南方的小镇,即使到了初夏依旧雨意绵绵。
    灰墙砖瓦,屋檐上的积雨,正顺着瓦片沟壑处,一滴一滴落在鹅卵石铺的台阶上。
    而初杳就是在这个小镇上出生的,从一岁长到六岁,后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后来十年,她所有的年少记忆都留在了青市,那里有她爱的朋友,有她喜欢的少年。
    而这一切美好,终止在了十七岁那年的春天,后来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这里。
    初杳的墓地,选在了老家后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儿一个人孤单,所以在原本只有杂草的地方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花,保证春夏秋冬,那里都会有颜色。
    墓碑上的少女,笑容灿烂,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明笙站在碑前,热泪盈眶。
    风徐徐地吹着,一阵花香绕过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远处的初父初母看着女儿碑前的俩人,情不自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泪,他们的女儿啊,是不幸的,但同时又是幸运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华,他们的女儿遇到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也算无憾了。
    明笙回来的时候,是一个人。
    初母视线往她身后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还孩子,还在那?”
    明笙点头:“嗯,他这么多年没来,应该有好多话想和杳杳说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来,就是为了给他们留下单独相处的时间。
    初母谈起林述言,微微叹了口气,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没事帮我和你干爸劝劝述言,杳杳已经走了,你让他别死守着过去的那些承诺了。”
    明笙睫毛颤了一瞬,无声叹息,带着不易察觉地感伤:“干妈,有时候,感情不是那么容易说断就断的。”
    这种事,她太深有体会了。
    初母何尝是不知道呢,她现在提起这件事更多的还是为了面前的这个孩子。
    她和初父已经失去了杳杳,不能看着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
    所以他们更加盼望明笙能够幸福。
    初母握紧了明笙的手,话里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时候不要顾及太多,如果喜欢,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对视了一眼,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忽然发觉,自己这么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无破绽。
    ——
    赵薛一上了车,便迫不及待地给沈朝渊打了个电话。
    打算将自己在飞机上的所获得的情报全都告知沈朝渊。
    电话打了两遍才通,电话那头的沈朝渊明显对接到赵薛的电话并没有多少欢喜,声音极其冷淡:“什么事?”
    赵薛也不顾沈朝渊是什么态度,直接道:“哥,我不是来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飞机上遇见了谁?”
    沈朝渊没耐心听他讲故事,直接挂了电话。
    自从那日从香山公寓回来以后,沈朝渊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从表面上看过去,别无异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开对他而言,和少喝一杯咖啡没什么区别。
    被挂了电话的赵薛,一脸懵逼,他不就是稍微吊了个胃口,他哥什么时候这么没耐心了。
    于是他又拨了过去。
    又是想了两遍,沈朝渊才接起。
    这一次,他声音里带着微怒:“赵薛,我没耐心听你讲故事。”
    赵薛听着电话那头暴怒的声音,身子不自觉地抖了抖,他没敢再兜圈子,直接了当地告诉他:“我在飞机上遇到嫂子了!”
    这个称呼,赵薛一时半会儿是改不了了,索性是在沈朝渊面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长达十几秒的缄默后,沈朝渊才淡淡开口:“所以呢?”
    他语调平常,一点也没有被影响,仿佛赵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并不熟识的陌生人。
    赵薛和沈朝渊身处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渊此刻的神情姿态,仅凭着这短短的两句话,他略带不解地摸了摸鼻头,再次试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渊眸色幽深,或许就算赵薛站在他面前,也解读不出来他此刻到底是什么态度。
    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说完了吗?”沈朝渊状似无意避开他的问题,“南市的合作谈好了?”
    赵薛哀嚎:“哥,我这才刚下飞机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个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飞机就给你送情报了,结果你却一点都不在意,早知道飞机上我就装作和嫂子不认识了!”
    “一个男人?”赵薛那么长一串的句子,沈朝渊就只听清了这几个字。
    赵薛见达到目的,顿时又装了装:“对啊,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很帅,和哥你不相上下,重点是嫂子和他特别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认识很多年了一样。”
    这些话,赵薛是一点都没夸张,如果不是因为他是站沈朝渊这一方的,他早就将那个男人夸上天了。
    沈朝渊沉默了,赵薛的那句形容,忽然让他想起了最后一次见到明笙时,她说的话。
    “对,我爱上别人了。”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
    良久,沈朝渊无声地勾了下嘴角,似嘲弄,眼神却依旧平静无波。
    “挂了。”他冷漠地回了电话的那头的赵薛,然后迅速挂了电话。
    手机重重一置,和办公桌接触的地方,划拉出一声刺耳的声音,沈朝渊却一点也不在乎。
    明笙和林述言在南泞镇一共待了六天,明天的上午的飞机回青市。
    周六一整天,一直绵雨不断,好在住在镇上的人都习惯了。
    初母一听俩人是明天的飞机,这一天都在捯饬家里的特产,想要给他们带回去。
    明笙和林述言拒绝了很多次,最终无果,只能接受。
    不过这一次,他们也给两位长辈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明笙告诉他们,最迟年后,杳杳的三部作品陆陆续续都会被拍成影视作品,杳杳未完成的梦想,她和林述言会帮她一步一步实现。
    初母在镇上的一家山货店给订了一些干菇,打算晚上用来煲鸡汤。
    可这一时暴雨不停,路面湿滑,前几日雨后青苔更是长了出来,于是明笙当机立断决定代替她去。
    初母和其争执了一会儿,最终妥协,只是她叫来了和丈夫在书房交谈的林述言,让他陪着一起。
    林述言接过初母递过来的黄色木质伞,伞很大,而且很笨重。
    不像明笙在青市用的小巧带着花样的折伞。
    可它却和这烟雨小镇极其相配。
    烟雨袅袅,撑着一把旧伞,和深爱的人一起走在被雨滴敲打的青石小路上。
    明笙余光瞥向身旁的那道清影,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初母的用意。
    “南泞镇,虽然地势偏洼,但这里的风景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好,近两年来,来这旅游的人是络绎不绝,前面那一块还保留着旧时的青砖黛瓦,亭栏长廊,每年都会有好些网红来这里打卡,给这里增加了许多热度和曝光量,所以沈总,我们保证您这次的投资绝对会有很丰厚的回报。”说话的是南泞镇地方一家规模不大的旅游公司老总。
    这几年,他致力于南泞镇的旅游开发,没想到有朝一日能和商场上知名企业沈氏的总裁沈朝渊走在一路。
    沈氏看重这里的发展,想要投资,那他自然会积极为其介绍这里的美好。
    只是李势滔滔不绝说了很长一段话之后,抬头发现,那位沈总的注意压根不在他说的那些介绍上。
    而是目光瞟向远房,眼神晦暗,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不舒服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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