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到楼下,先到处找吸烟的地方,陈默记得,加拿大的法律,好像是只要能看见天空的地方,就可以吸烟,但是现在好像管得严了,只能在指定的地方吸烟。他好不容易找到吸烟处,一个烫着蓬蓬头的年轻红发女郎,穿着一件棕色的机车夹克和一条牛仔裤,戴着大大的墨镜,背靠着墙,在那里吞云吐雾,脚上一双红色的漆皮高跟鞋分外显眼。两个皮肤长相像墨西哥人的兄弟,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正在用又快又急的西班牙语聊着天,陈默掏出一根烟,翻了半天,这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带打火机,他看了一眼那两位墨西哥老哥,那两位也摇摇头,指着红发女郎,看他们那意思,他们的火也是管她借的,女郎好像有些不耐烦地看了陈默一眼,扔给他一个打火机,陈默点完烟以后,想把打火机还给她,她懒洋洋地摆摆手,用英语对陈默说,让他留下。
这时那两个墨西哥兄弟爆发出一阵笑声,不停地跟陈默说着什么,但是陈默没听懂,倒是那个女郎一下吐掉口中的香烟,用一连串的西班牙语冲着他们说了些什么,语音语速比他们还急还快,加上各种如同舞蹈一样激烈的手势,好像是有点生气,那两位老哥只是哈哈笑着摇头,把烟头扔进长方形的专用垃圾箱,一路笑着走了。那女郎看样子还是余怒未息,嘴里还用着西班牙语咒骂着什么,陈默此刻真是觉得自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更何况是自己完全不懂的西班牙语,他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处于一种发蒙的状态,只是怔怔地看着走了的两位老哥的背影,又看看表情愤怒,恨恨地又点上一根烟的红发女郎。
“你是从哪里来的?”过了一会儿,那个红衣女郎摘掉墨镜,懒洋洋地问道,声音沙哑得,如同失真了的唱片。
“中国。”我冲着女郎点点头,坦白讲,陈默在国内和外国人的交谈仅限于问路,这么和别人搭讪聊天,还是第一次,大晚上和一个戴着墨镜的红衣女郎攀谈,更是第一次。
“哈,”女郎轻快地吐了一口烟,“那肯定是一个遥远的地方。”
陈默点点头,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脑袋一时短路,脑海里忽然响起了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旋律,他笑着摇摇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红发女郎从靠着的墙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朝着陈默走了过来。陈默发现这个女郎的个子很高,骨架很大,过于丰满的胸部,把机车夹克里的白色背心撑得满满的,削瘦的脸形和高高的颧骨,在她的蓬蓬头的映衬下,显得如同刀削一般。等她走近了,陈默借着路灯的灯光,好像看见了她铁青色的下巴上,刚刚刮干净的胡茬,他不由得一阵激灵,连手中的烟都忘记抽了。
女郎看着他,眼神很平静,“是来旅游的?”他有一双深黑色的眼睛。
陈默结结巴巴地回答道:“对,就是来看,看一个,一个朋友。”
女郎笑了笑,他的眼神在灯光下显得很柔和,“女朋友?男朋友?”
“男朋友。”说完陈默就后悔了,然后就是一连串的否定,他的语言能力,完全没有达到能解释清楚自己想法的程度。
“ok,一切都ok。”红发女郎似乎觉得很意思似地笑了起来,好像能够理解陈默的语无伦次和手足无措。他扔掉手中的烟头,从陈默旁边走过,一股刺鼻的香水味道飘过来,让他已经混乱的头脑更加无所适从。
就在这时,两三个十五六岁,打扮得如同地狱使者一样的女孩从吸烟的地方经过,看见陈默后,就拿出一把硬币问着陈默道:“你有香烟吗?”那意思是要向陈默买香烟。
陈默把自己的烟盒拿了出来,里面还有五六根,他直接把烟盒给了那几个女孩,也没要她手里的硬币,几个女孩口中说着一连串的“好人,太感谢了”之类的话,点上烟就走了。
陈默正觉得自己很是助人为乐了一把,只听身边一个声音说道:“你应该问问她们,有没有年满十八岁?”他回头一看,只见红发女郎在旁边看着他,用一种可以是玩笑,也可以是警告的口气说道。
陈默一下呆住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项法律的存在,虽然他觉得这项禁令,也只不过是制造了更多的烟鬼和酒鬼。
在来到加拿大之前,陈默从自己的旅游指南里,读到了关于加拿大吸烟法令专门的一章,这里可能有着世界上最严厉的禁烟法令,多伦多市政府规定,任何人,不得向19岁或者19岁以下的青少年出售或者提供香烟,违例者的罚款,最高可达五万加元。为了保证在公共场合的禁烟法令的切实可行,据说有上千的执法人员在餐馆酒吧等地巡视,最高罚款可达五千加元,而且多伦多的执法人员,可以公开钓鱼执法,据传曾经有未成年人被执法部门聘为“卧底”,以测试商家是否能够严格执行禁烟令,而最让陈默无语的,就是这项法令的最奇葩之处,就是未成年买烟的没事,违法的,是给烟或者卖烟的。
陈默一下张口结舌地说不上话来了,虽然自己穿着皮夹克,但是冷汗,还是一下冒了出来。自己看过的电影里,关于警局和监狱的片段如同喷泉一样在脑海里涌现:拔枪的怒喝,监狱的铁门,凶恶蛮横的白人警察,残暴嗜血的黑人牢霸,各种镜头迅速闪过,转眼之间,他已经被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看过的电影镜头吓着了,只剩下哆哆嗦嗦地吸上一口烟,连声说着“对不起,我完全不知道,我是外国人”之类的话。
红衣女郎,或者说,他这个红衣女郎,看着陈默,迸发出来一阵粗嘎沙哑的大笑,甚至连黑色的眼睛都充满了笑意。
“哈哈哈,中国人,只是玩笑而已,放心,没人会那么干的,哈哈哈。”他笑得把脚上的高跟鞋,都跺得“哒哒”直响。
陈默一脸尴尬地地站着,不知道自己是该和他一起开怀大笑,还是赶紧匆匆地走开,别再惹上什么事。好在红衣女郎把陈默的尴尬化解掉了,他笑着点头示意道:“很高兴见到你,我是伊丝苔拉,伊丝苔拉·加西亚,我是哥伦比亚人。”
“我是陈默,英文的意思就是,沉默的意思。”陈默也点点头,他看出来伊丝苔拉没有和他握手,只是因为他看到了,陈默刚才和他擦身而过时的眼神。
陈默扔掉手中的烟头,又拿出一包烟打开,示意伊丝苔拉拿一根,伊丝苔拉摇摇头,指着自己的嗓子,说道:“抽两根烟会让我的嗓子更有魅力,但是第三根就会毁了它。”这是以陈默的理解,他的话大概的意思。
陈默点上烟,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他笑着道:“我是一个是歌手,就在那家‘伍迪和水手’的酒吧里唱歌。”
“《同志亦凡人》里的那家酒吧?”陈默有些吃惊地问道。
“是的是的,就在这儿附近,过了那条街就是,你看过那部剧?”伊丝苔拉也有些吃惊地问道。
“你是不是觉得,中国可能连电视都没有?”陈默也调侃起了他。
“不不不,中国有很多厉害的东西。小笼包,汤面,啊,对了,还有这个,”他突然摆了一个李小龙霸气开打的姿势,“小龙小龙小龙。”他连连说道。陈默注意到,他说“小笼包”和“汤面”时,用的都是中文的译音。
“brucelee。”陈默笑着道,心里想道,还好有个李小龙,要不他该认为中国遍地都是小笼包和汤面了。
陈默又和伊丝苔拉随便聊了两句,伊丝苔拉还说这两天晚上要是没事,可以去酒吧听他唱歌,“我是一个世界级的歌手。”他摆弄着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指,颇为自得地说道。
“你是的,绝对是。”陈默扔掉烟头,也很是肯定地点着头,虽然他一句也没听伊丝苔拉唱过。
“拜,沉默。”伊丝苔拉笑着和陈默挥挥手,一路踩着高跟鞋,大步流星地向着街口走去,从他的后面看,他的身材和线条比例,都完美得令女人都会想入非非,“笃笃”的高跟鞋声,在夜晚里听起来,如同是一曲诱惑醉人的爵士歌曲,“绝了。”陈默看着他的背影,心里默默地道。
“干什么去了?抽烟都能抽这么半天?”等陈默回到房间,已经洗漱完毕的lily,正躺在沙发上看着一本加拿大的旅游指南,还拿着一张纸,不时在那里写着什么。
“在加拿大,就是抽根烟,也是一趟前途未卜的旅程啊。”陈默带着自己的文艺腔感叹着,去厨房那边泡了一杯茶。
lily从书里抬起头,有些怀疑地看着他,“你又遇到什么事了?这么一会儿,艳遇是不是又短了点?”
“艳遇,”陈默微笑着喃喃地说道,“也算是艳遇吧,就是,可惜啊,是个男的。”
“什么?!”lily吃惊地手中的书差点都掉了,“你遇上人妖了?!这边也有人妖?不是只有泰国才有吗?你怎么样?他袭击你了?抢你东西了?”lily一连串地问着,人都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陈默看了lily一眼,故作深沉地慢慢说道:“是人是妖,还真不好说呢。”
lily被他的样子逗乐了,“不会好好说话啊,还装你个唐僧啊,到底怎么回事?”
陈默就把遇到伊丝苔拉的事情和lily说了,还顺便普及了一下加拿大的法律。lily听了眼睛里瞳孔好像都放大了,很感兴趣的样子。
“那后来呢?他就走了?”
“对啊,感觉人挺好的,就是声音太粗,可能没变过来,但是那身材——”陈默还没说完,就被lily打断了。“他说他在‘伍迪和水手酒吧’里唱歌?他是在吹吧?”
“这里在酒吧里唱歌应该挺平常的吧,人家也不管你是什么性倾向,只要你唱得好就行,那声音唱爵士,绝对是阿姆斯特朗的水平。”陈默还在那里意犹未尽地说道。
lily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跟人家,都聊什么了?”语气里都是别有用心的味道。
“家长里短,嘿嘿,家长里短。”陈默很是自得地道。
“去你的吧,你还能跟人家聊家长里短的,我怎么那么不信啊,蒙谁呢?你是跟他聊完了也学会吹牛了吧?”lily一脸鄙夷地道。
“你别说,要是有时间,我还真想去那个酒吧看看,应该挺有意思的。”
“好啊,咱俩一起去,我也去看看,那电视剧看了好几季,挺有意思的。”lily也两眼放光地说道。
“你干什么呢?在这里写写画画的?”陈默这时才注意到lily放到桌上的旅游指南。
“噢,”lily把旅游指南旁边的那张纸拿了起来,“这是我们的路线图,我照着地图大致画了一下,凡事要做计划,没办法,我这职业病是没法治了。”
陈默笑笑,看了看时间,说道:“睡觉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去大瀑布呢。”
“明天吗?几点起?”lily拿着书一边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一边问道。
“也别太早,八点左右吧,从这里到大瀑布都是高速路,好像一百三十多公里,玩的时间都来得及。“
“好,那就晚安了。”lily在卧室门边冲他挥挥手。
陈默等lily进了卧室,刚想也拉开沙发床去睡觉,忽然想起刚才庄羽发给自己的邮件。于是,他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到餐桌上,进入自己的邮箱,点开庄羽的邮件。
庄羽这次的邮件和上次的截然不同,全部用的都是中文,完全没有了那种模棱两可的语气,每一个字,似乎都充满了,对他们故事的怀念。
“陈默,你,还好吗?已经到加拿大了吗?我就住在温哥华的港湾区这边,很好找的,如果你到了加拿大,一定要告诉我。
我,很想见你,就想知道你怎么样?过得好吗?快乐吗?幸福吗?有孩子了吗?是不是像你一样笑起来像个孩子?看我说的,你的孩子,笑起来,肯定像你,肯定像一个孩子。
我在这里,结婚了,又离婚了,其实现在想想,好像我的结婚,就是为了离婚一样。我现在很好,一切都好。
你,一定很惊讶我现在的样子吧?是不是变化很大?我就是想换一种样子生活,当时出国,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觉得,当时的我们,想了太多关于梦想的事,而现实想得太少,现在,我们想的都是现实,已经不需要梦想。
温哥华这里的秋天很美,气候也很好,但是,我还是会怀念北京那寒冷的冬天,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听着一声声烤红薯的叫卖声,怀念那有微风的夏日,坐在荫凉的台阶上,吃着冰棍的日子,你一直说我写的东西太过唯美,但是我就是想这么写,很久没有这样这东西,感觉很好。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好像,还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就如同我推开窗户,看见的,不是一片海鸥纷飞,白帆林立的蓝色港湾,而是你,匆匆地从我的宿舍窗口经过。
我,很想说的是,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有一些话想和你说却没有说出口,我很少后悔,但是那次,我后悔了,一直后悔到,知道你消息的那天。
不知道为什么,时间,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我们都已经慢慢变老了,变得彼此陌生了,而属于我们的那些回忆,对于我,却在每一个夜晚,变得愈发的清晰。
还记得我们说过要一起写小说的吗?说好了不要大团圆的结局,你说结尾不是悲剧就是喜剧,我说我们一定能想到一个更好的结尾,我想好了一个,如果你愿意,我讲给你听。”
陈默看着邮件上的文字,对着屏幕不自然地笑了笑,好像那些文字,汇聚到一起,就是庄羽那张在北京冬夜的灯光下,清冷的面容。他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滚烫的热茶,感觉着一股热流,从自己的喉头,迅速地流入,温暖着自己的胃部。他抬起头,望向窗外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他不知道庄羽写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但是他,真的很想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