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我算是知道他为什么缠着你了,你说你翻个白眼都这么好看,我一个女人都动心,更何况他呢?”刘爱红夸张的捂着胸口,情不自禁的说道。
“少来了,怎么别人都没有你这么夸张?”林琳差点没有被她逗笑了。
她很清楚这副身体的模样,刚也只是有些清秀,如今被她的洗髓丹改造过后,也就是稍微的漂亮了一些。可以说是小美女,到绝对不是什么惊艳的女人。
之所以现在看着起眼,不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女孩,都不注意保养,吃的又不好,皮肤不止蜡黄发黑粗糙,而且还有两朵红云。即便是十八岁的正青春的女孩,她的皮肤状态,也能和以后得二十多岁相比较了。
而林琳如今皮肤细腻白皙,胶原蛋白满满,又有一股清丽脱俗的气质,所以,才会让人第一次就注意到她。
这样的长相,若是放在后世,在各种化妆品下,真的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长相。不过,一个人吸引不吸引人,看的也不只是五官罢了。
“我上次送你的护肤膏你没用吗?怎么感觉你的皮肤还没有改善?”林琳开口问道。因为刘爱红是个五官明艳的女孩,两人又合的来,每次林琳对着她那粗糙的脸时,就忍不住觉得她浪费了上天给她的先天条件。
所以,她配置了养肤膏,专门去除红血丝,收缩毛孔,去除皮肤暗黄,让她擦着看一下。谁知道都过去一个星期了,还没有看到她的皮肤有改善多少。
刘爱红也对着林琳翻了个白眼,以为谁都像她一样,自己一个人居住,每天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她虽然是她爸妈的老来女,但是,前面有三个哥哥,都已经娶了嫂子,有了孩子,侄子侄女也就比她小几岁。
虽然因为她妈当家,几个嫂子也不敢欺负她,但是也因为这份被她爸妈用钱买来的工作,让三个嫂子直接站在统一战线上。她们认为她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有一份正式工,还不如把这个工作机会,留给了她大侄子。
可惜,这方面她没有妥协,也没有让着她大侄子。因为刘爱红太清楚这份工作对于她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了这份工作日后她的人生,将会特别的不同。
而这几年好多同学都上山下乡当知青,她不愿意走这条路,村子里什么水平,她知道的,毕竟,她爷爷那一辈就是在乡下,小时候还试着去田里干活,她受不了那个苦,即便是到现在,她还记得,那几个堂姐,第一次见她时,那眼里的羡慕。就因为她是城里人,不用再土里刨食,而且,每日里都能穿的干干净净,她爸妈有工作,能够养活他们一大家子的人。
再或者直接嫁人,但是,没有工作,这关系到她日后的生活水平。她没有那么无私,那么伟大,直接把这个到手的机会让出去。
不过,虽然她不喜欢三个嫂子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她也不会喜欢。虽然,这份工作,是她妈妈争取给她的。所以,当时就决定,工作以后,每个月除了身上留了五块钱作为零花钱,剩下的都交给她母亲,还了给她买工作的钱。毕竟,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真的闹得不再往来,这样对谁都不好。
现在都交了两年了,每月十七,等她再交半年,当初买这份工作的钱就够了,以后她自己赚的所有的工资就都是她的了,她也该为自己准备一份嫁妆。
是的,刘爱红有一个对象,两人刚刚确定关系,就约着,等刘爱红二十岁的时候结婚。这个要求,是刘爱红刚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决定下来的。
而且,林琳也是见过一次,所以,林琳才做了护肤膏给她。让她好好保养一下,毕竟,女为悦己者容。
“我上次带回去,还没来得及用呢,就被我侄女拿走了,我嫂子也觉得,我该送给她女儿,所以,一直在一旁帮腔作势,懒得理他们,又不能为了这事吵架。有时候想着,还不如早一点嫁人了,至少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那你赶紧的嫁啊,反正人家莫子豪估计早就盼着你嫁人了,好光明正大的带出去,干啥非得在等一年?你说你们老这么着也没办法啊,你爸妈都不管吗?”林琳听这事都觉得棘手,一家人窝在一起,老是吵吵闹闹,矛盾不少。特别是有三个看刘爱红不顺眼的嫂子。
“我这份工作,我爸妈都为了我惹了三个哥哥,再说了,这点小事也不能老吵下去,时间久了,总会伤感情的。我就怕我哥他们以后都不孝顺我爸妈!林琳,你说人长大怎么就都变了?明明我小时候,我们兄妹四个关系都挺好的,怎么长大了,他们就都变了?还是你幸福,你两个哥哥嫂子,对你多好啊!”说着,一脸的的黯然神伤,变成了艳羡。
林琳听到这话的时候,没有说话,她其实懂,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就会越来越自私。所以,那么多人,才会喜欢孝顺的孩子。
就比如,余承德这个男人,在她或者少数人眼里看来,这是一个糟糕透了的男人,但在上了年龄的人眼中,这是个哪哪都好的男人。懂事,歹竹出好笋,就是他娘太泼妇了。(基本上他妈都做主了,偶尔站在别人的立场说两句好听的,反正有个为他好的强势妈,会为他扫平一切障碍。),听话(妈宝男能不听话?),孝顺(其实是听他妈的话),工作好(卖姐姐的钱买的工作),家庭条件不错(卖姐姐的钱攒的家底)。
至于自私不自私,反正虽然每次受益者是他,但,那不是因为他有个强势的妈吗?所以,为了孝顺,也不能太过于顶嘴。
所以,林琳这两个月看来,余承德的相亲活动,那可是少有的精彩。每隔两天,就会有个热心的大妈,带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来供销社买东西,为了啥,大家都心知肚明。
至于林琳的两个嫂子,说实话,即便是他们在原书中,因为林家落败而离婚,但是,现在的林琳并不在意。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你怎么要求他们永远对你不离不弃,死心塌地,易地而处,若是没有金手指,她说不准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所以,对于两个嫂子,林琳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现在她们对两个哥哥都上心,对林父林母也有孝心,对林琳也挺好的。这两个月,一旦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总不忘让林大哥或者林二哥给林琳带过来,或者带林琳回去。
这就够了,她总不能要求别人太多,更何况,那时候林家是和坏分子有关系的,不离开,她们又怎么活下去?更何况,书中那时候,两人即便是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后来也没少偷偷的送东西过来,养活四个孩子。
所以,人生好奇怪,有时候看到的结果,也不一定是结果。是好是坏,总要就给时间评判。
“你节哀吧,这个我也帮不了你,人都是自私的,而且,自私一点也没错。只是,得拿平衡才行,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行。你哥哥是你爸妈的孩子,你也是,他们有的资源,你也应该有,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你这份工作不该要。你好了,你哥哥以后不孝顺,你也能养活你爸妈。”
“不然,日后谁敢生那么多孩子,只有一个,那不就行了吗?所有的资源和家产,都是一个人的,只是,那个时候,谁知道又能不能十全十美?别多想,我明天重新送你一盒,那个本来就是小盒,试用装的,看你过不过敏,才能用几次?”
林琳淡淡的劝了几句就算了,没有跟着刘爱红说她哥哥的坏话,情深言浅,人家血缘关系在那里呢,就算再多不是,但是,关起门来,人家还是一家人。
所以,道理林琳会讲,还不如告诉她,与其担心她哥不孝,还不如她自身强大了,日后好能即便是她爸妈老了以后,被他哥赶出来,她也能够自如应对才是,有能力扛起事才对。
不过,想来她也能做的很好,就比如这份工作,虽然在刘爱红口中,讲的风淡云轻,但是,林琳也听出其中的不易,即便是工作两年之后,还能让人察觉她三个嫂子的,对她的日渐不满,即便是这两年,刘爱红的工资,多数是交给她母亲的。
但是,至少现在,刘爱红她也能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温柔时温柔,该果断时果断。所以,工作有了,对父母也安抚了,剩下她那几个嫂子,她也不在意。
“怎么老是麻烦你,还是算了吧!再说了,我抹点雪花膏也行,只是,你也是专门找人做的,给你东西,你也不收啊。”
“是谁说羡慕我的皮肤来着?我这是专门找了人帮你做的,你若是不要了,相信咱们的同事王秋菊估计会很想要。”
“我要,但是你得收钱,我
给你本钱,也不说其他的了,这个你得收,至于其他的人情,那我就先欠着。”
两人笑笑闹闹,反正两人的柜台,都属于奢侈品,也没有多少人来看。慢慢的时间就过去了,下班后,两人一起收拾东西出门,到路口以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大哥?你怎么来了?你找我有事吗?”林琳看着自己楼下门口自行车上靠立的的林大哥,疑惑的问道。
“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你看你,说了上班和我们一起住,虽然挤了点,但也能住下,你非得不要,和你说个事,我都得亲自来找你。”说着,还不顾林琳的白眼,上手直接摸了一把林琳的发顶。
“我都说了,不想打扰你和我嫂子,你家都有两个孩子了,我现在赚钱了,也得有个私密空间啊!别摸我头发,大哥你怎么老是记不住。走吧,和我上去呗,然后再说说什么事!”说着,林琳就带着林大哥上楼,她租住的是楼房,就一个单间,属于筒子楼。
但是,是三楼最右边,房租一个月两块钱。使用面积加起来只有十平米,(我具体的不知道十多平方米有多大,但是,小就对了)刚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衣柜,林琳还让木匠定做了一个小方桌,一个小凳子,收拾的整整齐齐,最关键的是,虽然憋闷,但是,比城里很多人都幸福,至少有个单独的房间。林琳基本上都到空间里面吃喝拉撒了,这里只是摆设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