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是齐地的一个小侯国,紧邻大都市临淄,很是富裕。刘孝少年时就承袭了爵位,安安稳稳地过了十余年锦衣玉食的生活,等到王莽篡汉,去除了所有刘氏王侯的封国,刘氏宗亲大都被废为庶人,刘孝也是其中之一。
天下大乱,赤眉军自齐地兴起,四处掳掠,刘孝被掳到军中。前式侯的儿子刘恭、刘茂和刘盆子三兄弟也都在军中。
刘孝因识字,在军中被称为谋士,日常就是在各营中走动,结交军中头领,出几个鬼点子馊主意。要是在从前,他对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泥腿子们正眼都不会看一眼,可如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前西安侯只好纡尊降贵,捏着鼻子与大老粗们打成一片。
大老粗们事业做大了,赤眉军打到了弘农,拥兵三十万,长安城就在眼前。
此时出现了一件怪事,军中的巫祝突然发了疯,自称是城阳景王附体,他常莫明其妙地大叫:“本来应该做皇帝,怎么做强盗呢?”
城阳景王刘章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齐王刘肥的儿子,他自己恐怕也没想到会在死后成了神,受到整个齐地民众的膜拜。城阳景王附体,在以齐人为主的赤眉军中是一件大事,士卒们相信这是神明的意思。
樊崇等首领决定顺应军心,立一个皇帝,他们在军中寻找城阳景王的后人,找到了三个,分别是刘孝、刘茂和刘盆子(当时刘茂和刘盆子的大哥刘恭不在军中)。
三个人按年龄大小抽签,刘孝四十一岁,最先抽,然后是十八岁的刘茂,两个人抽到的全是空白签。十五岁的刘盆子年龄最小,最后一个抽签,他的竹签上写着”上将军”三个字,于是这个放牛娃被立为皇帝,年号建世。
自从小皇帝登基,刘孝就告病在家,卧床不起,直到皇帝受伤,昏迷不醒,刘孝才从炕上爬起来。
“侯爷,您喝口水吧?”他的奴仆张五端过来一碗水,刘孝接过一饮而尽。
刘孝虽然总是骂张五笨,却依然把他视为头号心腹兼唯一贴身侍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身边的人早就跑光了,只剩下了张五一个。
刘孝道:“你看清楚了没有,刘盆子真的快死了?”
“别人都说他昏迷两天了,一直没醒过来。”
“哈哈,哈哈哈!”刘孝笑了起来,“穷人穷命!皇帝大位,无福之人岂能消受?”
张五陪笑道:“就是就是,这叫,这叫……臀不配位,肯定遭殃!这个宝座总是跑不出侯爷您的pigu。”
这话像是在奉承,但听着怎么就有点不是滋味,刘孝嫌弃张五没文化,连马屁也拍不好,不过这至少算是个马屁,多少带点马屁的骚气。
“那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简直是粗俗不堪!”刘孝斥道,完全不知道张五正在心里暗骂:“妈b,有人捧你就不错了,还摆什么侯爷架子!”
“绝不能让刘盆子再醒过来!”刘孝拿了一串钱,塞到张五手里,“你去请巫祝过来,就说本侯病了,请他过来医治,这几个钱只是他的跑腿费,等治好了本侯的病,还有重金酬谢。”
“还酬谢啊!那个老家伙,上回收了咱三个金错刀,事儿都办砸了,反倒便宜了那个臭放牛的。”张五满心不乐意,有那个钱买点肉吃好不好,侯爷吃肉自己还能跟着喝点汤呢!
“休要胡说,还不速去!”
这事儿提起来刘孝也窝着一肚子的火,他花了整整三个刀币,那可是每枚面值五千的金错刀,虽然现在贬值严重,可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刘孝用三枚金错刀买通巫祝,演了一出城阳景王附体的好戏。本以为自已是城阳景王的后人,又是前代王侯,识书断字,这皇帝非他莫属。
没想到戏是演成了,可就是为别人做了嫁衣,自己费心费力,却便宜了那个放牛的小子,刘孝急火攻臀,当时痔疮发作,卧病在床。
最可气的是,他这儿求之不得,刘盆子那儿根本不想要!这世间的事儿上哪儿说理去!
多亏神灵保佑,放牛的小子自已找死,这次一定要想个妥贴的法子,绝不能让他活过来!
刘孝此时精神焕发,对着铜镜左照右照,看着镜子里的瘦脸尖下巴,不时捋捋颌下几绺胡须,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姿态儒雅,贵气逼人,一副帝王样貌。
若是他刘孝穿戴冕服,接受万众朝拜,君临四方,睥睨天下,那会是多么威风,多么荣耀!
刘盆子,一个毛都没长齐的穷放牛娃,没见过世面,浑身上下透着土气,凭什么跟他正儿八经的侯爷比?
刘孝在家中做着美梦,他的奴仆张五已出了门,小心拆下半串铜钱,揣进怀里,拿剩余的半串去请巫祝,这直接导致巫祝晚来了半个时辰。
此时刘孝已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见到披头散发、全身肮脏的巫祝,他丝毫也不嫌弃,上前一把拉住对方的手,笑道:“神师,你总算来了!”
“君侯这个样子咧,不像是有病的哩。”巫祝抽回了手,眼睛眯成一条缝,藏在散乱的长发之后,也不知是不是在看人。
“有病,有病!我有病!本侯有心疾,还请神师救我!”
巫祝干脆闭上了眼,口中念念有词,像一切神叨叨的神汉神婆一样,带着一股乱七八糟的神秘气息。
刘孝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打开了他的小木箱子,在里面悉悉簌簌地摸索。巫祝被这声音勾得心里发痒,眼睛偷偷地张开一条缝,却见刘孝已到了面前,往他的手里塞了一个东西。
巫祝低头一看,见是一块金光闪闪的马蹄金,心里立刻一阵狂跳,手已紧紧地握住。这破落侯爷居然这么有钱,不狠狠地敲他一笔对不起死去的爹娘。
他的父母是一对神汉神婆,在给某个权贵的垂危老母作法驱邪的时候,因声势过大,把病人当场惊死,被权贵以”妖言惑众罪”投入监狱弄死。
巫祝继承了父母的事业,但也吸取了教训,在给病人驱邪时总是喃喃自语,不敢大张声势,以其和风细雨式的作法风格深得大众敬仰。
“君侯有什么心疾哩?可要某为君侯行符咒禁禳之法呢?”巫祝知道,这么贵重的诊金,绝不可能是作法这么简单的事儿。
“要的,要的!但不是给我,是给当今皇帝!”刘孝取出一个布包,慢慢打开,里面是黑黄色的粉末,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
“此乃神药,可治百病,起死回生。皇帝乃我同宗至亲,年纪尚幼,本侯不忍见他少年丧命,故献此药,愿吾皇万岁!”刘孝的眼神意味深长。
巫祝突然睁大了眼睛,献药?救治陛下?鬼都知道眼下最盼着皇帝死的就是刘孝,难道他是想……这是大事,可不是一块马蹄金可以解决的事儿……至少也得两块。
仿佛读懂了他的心意,刘孝已在他的手里又放了两块马蹄金,两块!每块都比刚才的那块大!
刘孝把手按在巫祝手上,看着他道:“只需将此药放入符水之中,让陛下饮下,半个时辰之内必会见效,咱们……便可有一位身子康健的皇帝了。”
这话佐证了巫祝的猜测,他的心里已在默默地盘算,皇帝昏迷两天了,即便不下药,也少有生还可能。包括樊崇和徐宣等头领在内,众人已视他为一个将死之人,让他作法不过是最后的过场。
“事成之后,朕将以神师为国师,凡有所获,任神师先取之!”刘孝意气风发,仿佛已穿上了龙袍,成为至高无上的皇帝。
巫祝的心思早就飞走了:神师,国师,三块马蹄金。一块一斤,一斤金至少可抵一万钱,用两块马蹄金可换两万钱,可以买米、买肉,好好地解解馋,还要买双鞋,自己脚上穿得那双鞋跟都烂掉了,以致于走路都要掂脚挺胸,姿态颇有些妖娆,别人见了还以为他在练习新的驱邪步法。
至于第三块马蹄金,那个风骚的崔寡妇早就吵着要一只金簪……
他不知不觉地闭上了眼睛,开始喃喃自语,一会儿抬头向着屋顶,一会儿又垂下头,任长发披散满脸,他的样子奇怪又虔诚,仿佛在向着冥冥中的神衹求助。
作为普通人,他这样子实在是奇怪,但对于一个巫祝来说,这个样子只能说是日常操作。若是有人凑到他面前仔细倾听,会偶尔听到些奇怪的字眼:“肉哩!”“鞋子哩!”“簪子哩!”……
张五在旁边呆呆地看着,他的脑袋晕乎乎的,仿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回事?什么意思?三块马蹄金,那得买多少肉?他瞬间觉得心好痛,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侯爷怎么自称为朕?难道……
此时刘孝忽然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亲切地道:“放心,你的功劳,朕记在心上,到时少不了你一个中常侍。”
中常侍?好像是个大官,权力大得很,每天伺候在皇帝身边,手里拿着拂尘……张五忽觉胯下一凉,中常侍是什么鬼?不要啊!
此时巫祝突然”嗬”地一声,睁开了双眼,眼中精光大盛,眼前满满的,全是晃动的铜钱。
啥也不说了哩,干他娘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