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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兔》
    作者:寒菽
    文案一:
    网红美女暴发户乐茕茕惨遭谈婚论嫁的老实人男友劈腿之后,一时鬼迷心窍,资助了一个贫困清纯、英俊听话的男大学生宁西顾。还给他买一身名牌,让他装富二代,拉去前男友和塑料姐妹们面前显摆。
    某日,乐茕茕去蹭某场名流宴会,可怜巴巴缩在无人问津的小角落。
    她看到她的那只小狼狗衣装革履,众星捧月,冷若冰霜。
    乐茕茕懵逼,问那是谁。
    知情人答,那……好像是是某资本大佬的儿子。
    乐茕茕:“……哦。”
    她低头看了一眼他们俩今天最后的微信对话。
    【小狗】:姐姐,今天几点回来啊?我在家给你暖被窝。
    文案二:
    宁西顾迟到许久的叛逆期爆发,试图抛弃优等生形象,转型花花公子。
    首先就是利用这个肤浅、拜金、庸俗、愚蠢的女人糟蹋自己,等到时候了,就甩了她,正式成为一个花花公子。
    在此之前,无论这个女人多么作多么蠢多么无理取闹,他都能忍。
    然后,他倒在了成为花花公子的第一站,再也没有爬起来。
    *爱吹牛的纯情美少女x假高冷的腹黑小少爷,1v1,双处,女主24岁,男主19岁。
    *天雷小白,小学鸡文笔,小学生谈恋爱,慎入。详细避雷在第一章。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茕茕(乐美丽),宁西顾 ┃ 配角: ┃ 其它:傻白甜
    一句话简介:沙雕美少女专治各种不服
    立意:这本书我是想写一个虽然不优雅也不聪明,但是勤劳努力、乐观积极的女主治愈了有心灵创伤的男主,两个都不算完美的人相遇以后都变成了更好的自己。在此过程中,女主奋斗拼搏,越来越进步,不管在事业上还是爱情上,都收获了幸福成功。
    第1章 桃花兔01   愿当代男大学生自尊自爱。……
    宁西顾提前两小时为去见乐茕茕做准备,平生前所未有地精心打扮自己,还是担心是否合她欢心。
    他站在穿衣镜前看自己,眉目不展,比他参加任何宴会都更紧张。
    宁西顾今年十九岁,正在z大的大一就读。他对镜整理领带,镜中的他神情冷峻,体格强健,身高足有一米八八,宽肩长腿,他从小看这副面孔和身躯看惯,自觉普通,不过从外人评价中,他知道自己算是英俊。
    却没什么女人缘。
    至今未曾交往过女友,他亦不感兴趣,从未追逐过任何女人。
    同寝室的室友看他从厕所换了身衣服出来,变身西装革履,惊了一跳,好笑地问:“你去做兼职要这么隆重?”
    室友隐约知道宁西顾找了一份兼职,前些天看见他在写求职简历,神秘遮掩,不让人探听,一问就顾左右而言其他。
    看他这样郑重其事,不知道是什么好活。
    宁西顾是个模范优等生。
    高分入学,从不缺课,门门考试优异,在校学生会工作,各种活动置办得井井有条,同时参加了好几项个人竞赛活动,且都拿到数一数二奖项。
    一看就在认真踏实地长成可靠大人。
    忙成这样,竟然还有空做兼职?
    “难怪前几天看你在写什么……你到底在做什么兼职啊?多少钱啊?介绍一下呗。”
    宁西顾笑笑,再次敷衍过去:“随便找的。还不清楚人家要不要我呢。”
    这份兼职难以示人。
    大概内容,就是哄富婆小姐姐开心。
    他此行前去见的乐茕茕,正是以每月大约三千元工资雇佣他提供男友服务的女老板。
    此事大致得从一周前谈起——
    一切源自一场意外。
    当时他去一家酒吧,赴学生会聚餐。
    他进门后寻找桌子,在霓虹灯光中睃巡人群,然后看见了乐茕茕。
    任谁都会第一眼看见她。
    上天送她一副太好的皮囊。
    她坐在高椅上,郁郁不乐,一只手扶着脸颊,霓色浑浊的光依偎在她光洁玉白的脸畔,正在潸潸泪落。
    宁西顾经过她身边,找到同学,发现座上的同学也在打量乐茕茕,好奇地议论:
    “那个在哭的女人好漂亮……”
    “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我记不起来。”
    “可能是某个网红吧。”
    “我查到了,叫乐茕茕,真是个网红。第一次见到真人比照片漂亮的。”
    宁西顾微妙。有点巧。
    恰好他的名字与这个女人的名字出自同一首诗:
    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是以他再多看乐茕茕一眼。
    宁西顾也觉得这女人似曾相识,他思忖片刻,然后翻出记忆。
    ……哦,对,是见过。
    好像是在差不多三四年前。
    他读高中时,有次路过一条商业街,无意中见过乐茕茕拍摄。
    同学们玩乐一通,到凌晨两点,然后各自回家。
    宁西顾走出一段路,才记起自己的手套落在酒吧,于是单独折返回去。
    乐茕茕已经不哭了,她身边多了个男人,正在跟她拉拉扯扯。
    无聊的情侣分手戏码。宁西顾事不关己地想,倒也没特意去避开。
    正路过,他听见乐茕茕赌气地说:“我分分钟找个比你年轻、比你英俊、比你好一百倍的男人……”
    宁西顾饶有趣致,多看了她一眼。
    宁西顾拿到自己遗落的东西。
    却没回去,在一旁冷眼看乐茕茕跟她的前男友吵架。
    乐茕茕还是很美,即使生气怒骂时,也像是正燃烧的玫瑰,但她骂人实在是太凶了,用词非常狠,一点也不优雅体面。
    美则美矣,却粗俗。宁西顾想。
    像这种早早出来混社会的女人,都是凭着一副美丽皮囊在名利场上左右逢源,多是私生活混乱。
    浑浊。堕落。不堪。
    跟他按部就班的人生截然相反。
    卿本佳人,奈何草包。
    乐茕茕把男人骂跑了,她再喝了一轮酒,拿出化妆小镜子,给自己补上口红,收拾好包包,准备离开酒吧。
    宁西顾才回过神,他在干什么呢?
    这种俗不可耐的女人有什么好看的?
    宁西顾在路边等车,乐茕茕也走出来,站在他身旁不远处。
    乐茕茕正在和朋友打电话:“……你说这么点时间,我上哪去飞快地找个男朋友?”
    她抱怨一通,挂了电话,仍气鼓鼓的。
    宁西顾想了想,朝她走过去。
    乐茕茕注意到他的接近,抬起头,用软糯甜美的嗓音问:“你干什么?”
    宁西顾微微倾身,一脸冷淡地说:“我觉得,我挺合适。”
    乐茕茕脸颊微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醉酒,她一下子没听懂:“合适什么?”
    宁西顾:“比你的前男友英俊年轻。”
    这话要是换一个次一点的人说出来,都会显得普却信。
    但宁西顾长得是足够英俊,乐茕茕涨红脸,瞪圆眼睛。
    宁西顾自我推荐:“你可以雇我。”
    他想和这个俗不可耐的女人来往,浅尝辄止地叛逆一下。
    但没兴趣真做她的男朋友,这种女人怎么配他的女朋友?所以思来想去,不如自荐服务。
    得到乐茕茕惊讶的回答:“你神经病啊……”
    宁西顾不以为忤:“不要就算了。”
    反正他只是心血来潮地找个乐子,宁西顾转身就走。
    才走出没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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