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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是大宋宣和二年,此地是利州路文州曲里县。
    若是其它年号陈辰或许不熟悉,但宣和年间陈辰是记得的,因为道君皇帝嘛,还有宋江啊方腊啊,还记得未过几年靖康耻便来了,道君皇帝变成了昏德公,大宋变成了北宋。
    从许清菡口中套出来的消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很多事迹很多人他都有所耳闻,陌生是因为一些他熟悉的人并未出现在这片时空里,从未出现过,似乎历史的河流有了小的分岔。
    这大概便是传说中的平行世界了,陈辰如此认为。
    一个毕业后白手起家,一路打拼终于靠一己之力开起了几家店加上淘宝店的上进青年,正打算大展拳脚时却突然来到平行世界的北宋,变成了一个在深山里带着陌生美女逃避土匪追杀的身无分文的落魄小青年,这很无奈也很刺激。
    虽然心中五味杂陈在所难免,但事已至此,除非你抱着已经活腻了想就此了此余生的想法在那里哭天喊地怨天尤人,否则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为自己的将来谋划。
    人生嘛,就像那啥,既然你无法反抗,那就应该……嗯,应该敞开心胸接受各种挑战,如此才能不枉此生。他如此想道。
    夜漆黑如墨,暴雨仍在下着,山风仍在呼啸着,虽是春季,但这样的夜仍是有些冷。
    做好决定的陈辰已经熟睡,因为他决定等到下半夜逃命。毕竟这会风大雨急,强行出去山路很危险,加上入夜不久,土匪们说不定也在疯狂搜寻,还是避其锋芒等其人困马乏的好。
    许清菡的脚伤了,走不了路。所以必须要有足够的体力才能带她走,加上这几天一直在山里转悠,得要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一番。至于许清菡……则是来到了洞口,担负起了放哨的职责。
    不知睡了多久,陈辰感觉到自己被人猛推了两下,迷糊间只觉一阵香气钻入鼻孔,接着耳朵似乎被某个柔软的东西触碰到了。
    “来了,两个土匪。”
    声音很轻但很急切,陈辰陡然清醒过来。来不及回味耳朵享受到的福,一跃而起后一手拎起自己唯一的财产——那个背包,一手揽着许清菡的腰,迅速来到了洞口,然后侧耳倾听。
    此时风已停雨已住,夜间的声响又特别清晰,所以那二人的声音一字不落的传入了耳中。
    “哥哥,俺早说了,这乌七抹黑的到哪去找人?你们偏不信,看到了吧,咱都走了半夜了连个鬼影都看不到。”
    这个抱怨的声音比较粗浑。
    “你这混球,黄老大费了多大的周折才把那小娘子引到这里来,不趁她还未走远,等着她逃走搬救兵来把我等一网打尽吗?”
    这个训斥的声音比较尖细。
    “那可是黄老大自己的事,咱们又没想过劫那小娘子,还为此折损了好些个兄弟。而且咱们现在什么好处都没吃着,半夜三更还得在这荒山野岭的瞎晃当。”
    “说你是混球你还真是混球!黄老大被她害得家破人亡,你这话敢当他的面说去?不扇你两个大耳括子才怪。”
    ……
    陈辰仍是猫在洞口旁,听声音那两人似乎是正站在不远处歇息。只要不确认对方过来,他不打算出去。
    “哥哥,那小娘子真有那么绝色?”
    “黄老大何时骗过我们?”
    “那可说好了,要是……要是我俩先找到小娘子,这头汤可是俺的。”
    “应你应你,应你便是。”
    “俺觉得不对,黄老大一定是骗俺们为他报仇的,否则为何又想要一箭射死她?”
    “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黄老大是说过把小娘子赏给兄弟们爽一爽快活一番,但那是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难道眼看着她跑掉吗?孰轻孰重你分不清?只是可惜被那个该死的丫环给挡了,这才让她给跑掉了。”
    ……
    “哥哥,咱还是先去洞里歇息一会可好,走了这大半夜,肚子早就空了,再说了,这等天气小娘子也跑不了多远,万一正躲在洞里睡大觉呢?”
    “我怎么不知道这里有个洞?”
    “嘿嘿,俺以前追兔子看到过,那洞可隐蔽了。”
    “那便依你,先歇息一会再说。”
    ……
    “这运气也太背了吧?”目瞪口呆的陈辰忍不住在心中咒骂一声。
    本以为夜黑风高很安全,等下半夜趁着夜色背着小娘子逃出生天,以这份恩情将来的生活不就有着落了么?没想到竟被瞎猫撞上了死老鼠。这下半夜是到了,可是追兵却也来了。
    此时说什么也晚了,这会让他扔掉许清菡独自逃走是万万不可能的,这不是男人能做的事儿。
    脚步声响了起来,正向山洞走近。他赶忙将包背到背上,然后一使劲将许清菡横抱了起来,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山洞。
    虽然姿势很不雅,但许清菡显然清楚轻重缓急,所以乖乖的躺在他怀里没有丝毫挣扎。
    片刻后,两人隐在洞外一块大石头后,夜色很深,不特别注意倒也看不到。
    两个模糊的黑影大摇大摆的缓缓走向山洞。
    许清菡看起来很着急,因为她的指甲不停的在他手背上掐着,似乎在告诉他。“赶快走啊,再不走等土匪发现洞里有人来过就来不及了。”
    那两道黑影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陈辰再次看了一眼,然后在她的手背上轻拍了两下。
    一高一矮的两人终于进了山洞,陈辰从腰间拔出了自己唯一的兵器。
    一把匕首。
    那还是曾经游玩的时候看到的,当时见造型特别自己很喜欢,于是买了下来。之后也派不上用场一直放在包里,直到来到这深山老林里才重见天日,那只兔子正是用这把匕首宰的。可是现在他却想用其来杀人。
    杀人啊,曾经想也不敢想的事,如今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因为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
    握着匕首,他悄无声息的贴在紧靠着洞口的石壁上。
    终于,洞里有火光亮起,然后有惊呼声传了出来。
    火堆被发现了。
    陈辰的心情紧张到了极点,因为这是真正的生死关头,若一个计算错误,就将是万劫不复。
    果然,洞里传来一声咆哮,那是粗浑壮汉激动时的表现。
    紧接着,一阵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要杀人了,他的手不由的颤抖起来。
    不得不杀啊,若先前想跑或许是能跑掉的,可是能跑多远呢?他觉得土匪身上一定有可以紧急联络的东西,就像古装电视剧上的那样,一个烟花,然后合围,什么都解决了。
    可是对方有两个人,只能抓住机会先干掉一个,最好先把那莽汉宰掉,留下那瘦子还好对付一些。而想干掉莽汉,此时是唯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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