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凌晨5时许,有目击者见到罪犯康某用手刨开了被害人的腹部,脸上带着诡异无比的笑容。绿洲警方赶往现场后,当场将罪犯康某逮捕归案,罪犯对于自己侮辱尸体罪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的杀人罪却一直持有否定态度。”
“不过,经过调取受害者身上各种证据与对于罪犯康某周遭情况调查,最终认定,罪犯犯有故意杀人与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
“天网恢恢,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恶魔终于在今日伏法,著名心理学家称这次将其在现场抓捕,他感觉很是庆幸。因为康某就是一个恶魔,他的一切行为完全是无动机,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如果这次没有将其抓捕的话,他绝对会成长为一个连环杀人犯。”
“……”
绿洲清晨的早间新闻,几乎被同一篇报道所占据,而这篇新闻的主人公在这段时间里,可以说是整个绿洲居民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个判决更是让许多人大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康纳的邻居。
简而言之,整个世界对于康纳的判决都持有赞同意见,哪怕是康纳的父母都是保持了沉默,没有上述,认同了这一个判定结果。
不过,对于当事人康纳而言这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起码,他在被推下押运车的那一刻,大脑依旧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
冤枉的…自己是被冤枉的……
这段日子,他都忘了自己究竟将类似的话喊了多少遍,结果迎来的只是不断的失望。
因为,所有证据都表明他就是杀人犯。
这些证据之所以会指向康纳,则完全是因为康纳那独特的兴趣。
他喜欢肠子!
当然,不仅限于人的肠子,几乎所有生物的肠子他都喜欢。
那种于血肉中蠕动,散发着腾腾热气,粘稠而恶心的肠子,在康纳眼中却是那么的美丽。
而这个兴趣的由来,则要从康纳十岁一次在家里大院外游玩说起,乡下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养狗,虽然有些拴着,但也有一些性格温顺的狗会被主人散养。
但性格温顺却不意味着不会咬人,而十岁的康纳就是因为接近了一只发情期的小型公狗被咬了一口,将小康纳吓得连连甩腿,可无论怎么甩那条小狗都不愿意松口。
也正因此激起了正处于精力旺盛年龄的康纳心中暴戾,渐渐从最初的害怕转变成了愤怒,直接捡起了邻居家晾晒的竹批向着那只小狗刺了过去。
农村用来建大棚而晾晒的竹批,为了方便扎入地面,都会将末端削的很尖很尖,所以当时力量并不算大的康纳,却很轻易的刺穿了那只狗最柔软的肚子。
皮肉撕裂,血液飞溅。
那曾经从未见识过的画面,对于正处于十岁这个道德观刚刚开始成型年龄的康纳而言,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刺激,让他瞬间被那一副景象吸引。
当康纳父母闻讯从地里赶回来时,映入他们眼中的景象是……在众人笑骂的围观下,聚精会神观看那被撕裂开伤口的康纳。
从蠕动到静止,从滑腻到干枯。
直到被抱回家,那一副画面依然不断的在康纳脑海中浮现。
从那以后,凡是听说村里有哪家杀猪、杀牛、杀羊,无论正在做什么,小康纳都会赶过去观摩,等待刨开肚子放血,制作血肠的那一刻。
一次、两次勉强还能说是小孩子的好奇心,但时间长了就引来了闲言闲语,毕竟农村的消息传播本就是极其迅速,今天上你家坐坐唠家常,明天上他家坐坐唠家常,渐渐关于康纳这孩子心理扭曲的传闻就变得全村知晓。
而这种闲言闲语在康纳十四岁那年更是到达了巅峰,村干部都时常到康纳家来坐坐,基本就是说管管你家孩子,现在心理就扭曲到了这种地步,长大了还了得。
最终受不了这些闲言闲语的康纳父母,卖了家里的地和房子,然后在附近小城市绿洲买了一栋七十多平的小房子,一来没有了闲言闲语,二来城市里也很少会屠宰家畜,只要尽量避免带孩子去菜市场就可以了。
然而,这却没有克制康纳的兴趣,反而让处于14岁这个叛逆期的小康展开了反抗,因为实在想要看肠子,康纳将楼下养的一条大狗用药毒死后,自己用刀刨开了那条大狗的腹部,时隔四年再次触摸到了那种滑腻的感觉。
而且……
还是亲自解刨,并且看着那肠子从蠕动到静止,这让当时的康纳高兴极了,对于肠子的兴趣越来越浓厚。
不过,事后他却被打了一顿,因为父母赔了楼下养狗的那家好多钱。
这让当时的康纳明白杀别人家狗是要赔钱的……所以他转移目光,盯上了小区中那些野猫野狗,时常与那些打狗队混迹在一起;而在家时,只要一做鱼,康纳就会主动要求自己来刨开鱼的肚子。
父母虽然阻止了许多次,但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却完全没有用,最终还是放弃了管教,只是劝康纳不要把自己的奇怪兴趣搞得全小区都知道。
但康纳却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有人喜欢篮球、有人喜欢足球、有人喜欢上网、有人喜欢泡妞……既然对这样事物有兴趣,那就光明正大的来,并且光明正大的向着他人显摆。
那些兴趣都没人说三道四,光明正大的玩,凭什么我喜欢肠子的兴趣就要偷偷摸摸?
最终,康纳收获到的是邻居的嫌弃,同学的疏远,老师的鄙夷……等等,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
康纳被判处死刑,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邻居们的指控,说这个孩子多么多么残忍,多么多么恐怖,完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康纳也不是没有想过去当一个医生,可是父母却因为害怕他的兴趣变得更为变态而拒绝了康纳上医学大学的请求。
至于这次的事件。
康纳其实不过是因为突然想要看肠子,所以凌晨时分走出家门在外寻找野猫野狗而已,只不过在路过一条小巷时,他却看到了一具尸体!
那是一具腹部被完全刨开,肠子流了一地的尸体。
这副场景对于一个极端恋肠癖的刺激可想而知。
可以用恋爱学的一句话来形容当时的康纳世人的目光永远被第一眼未知所吸引。
那一刻,他恋爱了!
正所谓男人为了‘恋爱’就要不顾一切,展开疯狂追求。
所以哪怕明知这是犯罪,康纳在犹豫了零点几秒间还是走上前,一点点掰开了那切口,用迷恋的眼神看着这无比美丽的景象。
原本只打算看看就离开,可不知不觉中康纳却忘记了时间,整个人都沉浸在了这场不顾一切的‘恋爱’当中,甚至被警察抓捕那一刻他都没有丝毫的后悔。
当然……
被当成杀人犯判处死刑的那一刻,康纳还是很后悔的,后悔自己没有提前一步用手机拍照,然后离开那里。
被抓后,康纳自然一直强调自己是被冤枉的,而为了确保没有诬赖好人,经过一再调查,最终通过那具尸体上的种种证据,还有各路心理专家结合康纳同学、邻居、老师等证词,确定……
康纳就是一个变态杀人犯!
而且那些心理专家还一再强调康纳前半生是典型的杀人犯成长案例,如果这次让他逃脱,以后就一妥妥的连环杀人犯,导致康纳从原本的无期变成了死刑。
据说……
那些心理专家还准备将康纳的事例写进心理学教科书。
而在康纳入狱期间,他的母亲前来探望,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的看着康纳,安静的听康纳讲述事件经过,最终以一种无比失望的口吻道“你终究还是成长到这种地步了吗?以后就当我们没你这个儿子吧!”
说完,她便离开了,显然并没有相信康纳的话。
康纳心中很委屈,却完全没有怨气,反而因为母亲这一句话看开了,承认了杀人的罪名。
当冰冷枪口对准自己后心时,康纳脑海中闪过许许多多的记忆,但这些最终却变成了一个念头。
如果……
是切腹的话,该有多好啊。
砰!
……